法与中国梦
每当我捧起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仿佛捧起了一轮太阳,每当我读着这些庄严的文字,又仿佛是在读着明媚的春光。这份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出台,我心情激动热泪盈眶。
一、制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是我们残疾人生活的保障
1987年国务院组织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后国务院认为残疾人是数量相当大的一个群体,对于这个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必须采取措施保障其权益。
在《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了这样的条文: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以上些条文都是对我们残疾人起保障作用的。在立法层面,保障有两层意思,一是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促进保障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使残疾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残疾人保障法》给我们残疾人带来的不仅是精神上的支持,还有更多的“实惠”。《残疾人保障法》一是重申残疾人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并保护其不受伤害;二是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回想起1990年12月28日,《残疾人保障法》获得高票通过后,我们是何等的激动啊,热烈的掌声伴着我们感动的泪水。我们发自内心的呼喊着:祖国啊母亲,我们感谢你!
二、法在我心中,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过去的二十多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随着《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随着残疾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参与社会生活意识的增强,受教育机会、医疗卫生条件、劳动就业、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状况的有很大改善,但是,社会上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
《残疾人保障法》虽然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但在执行中也不尽其然。九八年我退休后组织关系转到社区,我义务担任任组织委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我们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受到街道组织部的称赞。为了更好的发挥余热,我应聘到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得我第一次到街道办事处应聘时,虽然我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名列第三,但最终还是因为我腿有残疾没有被录用。
经过我多次用《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的条文进行申辩后,在我第二次又参加了应聘时,我终于被聘用了。我觉得《残疾人保障法》是大前提,如果没有《残疾人保障法》,我们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残疾人保障法》也在我心中扎下根。
三、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
学法、懂法、用法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前提,只有在法治框架内,社会才会有秩序的发展,人民生活才会得到更多的保障。《残疾人保障法》在保障我们权益的同时也提出了我们应尽的义务。在《残疾人保障法》中有这样的条例: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作为残疾人,社会给了我们那么多的关爱,我们更应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要以感恩的心去回报国家和社会,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去面对生活。我要以关心社区建设为己任,积极支持社区和居委会的工作,积极参加街道给社区布置的各项征文活动,支持社区开展文娱活动,为社区创作许多群众喜闻乐见原创作品,为社区奉献我的微薄之力,在创作中体会着为社区服务的甘甜,享受着付出的收获和快乐。
习近平总书记定义“中国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习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深情阐述,不仅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能量,同时也激励着每一个中国人。
梦是人生奋斗的目标,是人生动力的源泉,实现中国梦要靠我们的努力拼搏去赢取成功。让我们树立信心,在生活中塑造梦中的美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成就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我们的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大社会规范,二者亲蜜相关。我们在现代社会中生活,既要饯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人,又要遵守国家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懂法、用法、善于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我相信:有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怀,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有《残疾人保障法》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