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工作的思考
高度关注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发展,是摆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结合近年政法工作实际,笔者就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谈谈认识和体会。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当前,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我国还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殊时期,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更加纷繁复杂,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考验,人民群众求平安、求和谐的愿望更加迫切。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
从长治久安的角度看,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最基本需求,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濮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龙头,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多项工作跨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但是,因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资待遇引发的上访,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以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还有发生,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另外,刑事犯罪的动态化、专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给案件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破案率较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评价社会治安状况,不仅看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怎样说,如何做,更加注重自身的感受,关键是安全感和满意度。人民群众评价政法机关的形象,不仅要求政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还要求政法机关坚持经常性的打击,注重源头防范治理,多做些基础性工作,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平安稳定。
从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看,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群众对于实现个人权益、个人价值、个人尊严的要求格外强烈和迫切,当与别人发生矛盾纠纷或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仅要求政法机关严格公正处理,还期待政法机关执法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还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案件得到处理,还期待处理结果令人信服。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片面强调公权大于私权,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问题时有发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公正程度要求越来越强烈和迫切,对政法机关及其干警的执法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从社会管理服务的角度看,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这些职能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但目前,我们的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对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在出台重大工作措施时,往往从方便管理、方便执法的角度考虑问题,较少考虑群众的权益和感受;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囿于某些传统做法,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往往就执法论执法,机械执法、教条执法,在执法方式、管理方式上人民群众还不很满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形象得到改善,但是,个别政法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干警吃拿卡要,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伤害了群众感情,败坏了政法机关形象。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胡锦涛总书记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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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政法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有效应对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政法工作新突破新发展。坚持树牢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执法思想。政法机关要通过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准确认识和把握高举旗帜、坚持正确方向的重要性,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刻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重要内涵,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真正做到把政法工作的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到保障民生、惠及百姓上。按照“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凡是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扬;凡是不完全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完善;凡是不符合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坚决予以纠正,使改善民生的要求在政法战线更好地得以实现,使政法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基本的要求。政法机关要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不是靠权势,而是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政法机关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牢牢抓住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规范促公正。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执法全程动态监督,防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和渎职侵权犯罪,严厉查办践踏法律、破坏公正的案件,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都要依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满足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坚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大局平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平安建设考核奖惩机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的能力、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确保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盗窃农机具、大牲畜,城市盗窃机动车、电动车等案件多发的势头打下去,完成省市交办的案件侦破和追逃任务,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继续加强基层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治安“盲区”管理办法,大力推广“警铃入户”、“平安大喇叭”和电子监控等防范措施,构建集科技、人力、物力防范为一体的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网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高度重视处理信访和涉法涉诉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治安稳定分析预测评估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奥运会期间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祝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来自濮阳的干扰。
坚持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队伍。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如何,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信任度、满意度如何,直接关系到警民关系是否和谐,也是做好政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关键。政法机关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强化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各项制度,树立良好的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