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论文章
自治州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地。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是以回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总面积9.39万平方公里;全州有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36个民族,总人口160.08万,少数民族37.91万人,其中回族17.36万人;行政区下辖5县3市。根据自治区编委在昌吉州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要求,按照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中“州直全面启动、县(市)试点探索、乡(镇)摸底调研”的总体思路,州直从20xx年3月全面启动,县市在试点的基础上,从20xx年1月全面推进,分改革准备、宣传动员、改革实施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积极稳妥地进行。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和细致工作,基本完成了州县两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机构类别,加强了人员结构的管理,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按规范、发展、搞活的要求调优调强了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的新型事业机制;按照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宏观管理要求,完善了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有增有减、动态调控的机制和下管一级的管理体制,强化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自治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在面对经济转型期,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和改进公共服务双重挑战的形势下,进行的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和勇于实践,为研究和妥善解决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提供了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势在必行
**自治州成立五十多年来,党委、政府一贯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责,高度重视公益事业发展和事业单位建设,并针对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进行相应改革,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取得了显著成就。形成了两条重要经验,一是公益事业应当由政府主导;二是事业单位必须坚持公益目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改革,**自治州的公益事业和事业单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xx年12月,全州共有事业单位2023个,编制39344名,从业人员39286人。从总体上讲,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各民族的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科学研究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了一大批文化基础设施和各种类型的文化服务机构,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建立了基本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网络,人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其他公益事业也取得了显著进步。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客观上要求在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进行相应改革。期间,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逐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以转变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机构改革,使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作为行政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进行了改革探索。党的十六大以来,**自治州事业单位的改革进一步拓宽和深入。在举办主体、投入方式、用人机制、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扩大了公益服务产品的供给总量;调整了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改企转制;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目前,**自治州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20xx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5000多元人民币。这一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一方面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人民群众的消费结构也会发生明显变化,主要是对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方面的公益服务需求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权益意识不断增强,对公益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既把公益服务这块“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匀;既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又做到主动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为了切实解决现阶段已经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新的矛盾,**自治州在认真研究分析州内外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就决定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自治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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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向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必然要适应这种改革的需要;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载体,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自身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整个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支持和鼓励社会一切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逐步建立起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多数产品或服务都能满足大众需求。但对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各种公益性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服务等,却常常会听到供给不足、价格昂贵、质量低下等抱怨。这种供需之间的巨大矛盾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最根本动因。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事业单位改革是手段,最根本目的是要发展由这些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各种公益服务,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根据上述形势分析,**自治州确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任务主要是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公益事业发展滞后于人民群众的公益服务需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些地区“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不够合理问题;三是解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公共投入效益和微观运行效率不高问题;四是解决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薄弱,一些事业单位片面追求收入,不同程度地偏离公益目标问题。二、围绕强化公共服务,确定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自治州把围绕强化公共服务,作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首要任务,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由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的摸底调查看,事业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政事不分、效率不高;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正确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提供了可靠依据。在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州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必须通过自身改革,为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载体,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自身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事业单位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耍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要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利于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中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遵循政事分开、职能界定、精简效能、着眼规范、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要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公益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合理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州社会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发展的同时,对社会事业体制及事业单位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但改革以来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有合理成分,也有不合理成分。其不合理成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事业单位职能行政化,本应提供普遍性社会公共服务,却代行部分政府职能。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的设立并非是基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是为了解决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的“甩包袱”需要,或是为了特定部门或局部利益需要。人员规模的扩张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就业安置需要而非事业本身的需要。按照行政标准来设立事业单位,运作具有行政化特点。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往往用行政标准来替代专业标准,重视数量控制、过程控制而忽视结果。另一方面则出现事业单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倾向,这一倾向体现在: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明显的政府职能“越位”问题,有大量服务和产品与政府社会职能无关、本应作为营利性市场主体存在的经营性机构存在于事业单位之中。此类机构利用与营利性市场主体完全不同的地位和特殊条件参与经营活动,也造成了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混乱;在某些领域的改革存在市场化“过度”问题。结果是,一些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的机构被推向市场后,放弃甚至损害公益目标,最终使政府职能和国家目标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对原有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进行分类,还原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本来面目是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自治州根据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功能和作用,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将事业单位“一分为三”,分别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种基本类型,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
四、按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类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实际是政府机构的延伸,应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的要求,进行清理和规范,从严控制、依法设立。**自治州对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和其它职能与有关单位的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参照行政机关进行规范。
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界定:一是按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规章规定的要求进行界定。如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的环境监察支队、卫生监督所等界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二是按照政事分开和行政授权法定原则进行界定。三是按综合执法的要求进行界定。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设置不合理、执法不规范、多头执法的机构,按一个部门原则上设一个执法机构的要求进行整合,实行综合执法。如将准东环境监察支队并入州环境监察支队;将州农业局下属的种子、植保等执法机构合并为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将水政监察支队与渔政监察支队合并为水政渔政监察支队。四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后,相应收回编制,人员采取只出不进的办法过渡。
五、按科学化的要求发展公益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区别于政府机关与企业的重要特征在于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独享性,其外部性存在使私人投资收益率与社会投资收益率出现较大差异从而可能出现私人投资不足或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或公共投资加以弥补。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政府不可推卸性或无可替代性,由于其产品的纯公共性,市场不愿介入,或因为全社会公益性,成本由政府负担,不允许其产品的商业化和职责利益化。在这一领域,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属基本事业单位范畴。对政府缺位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履行政府职责,对事业领域不规范的行为要进行纠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方向,整体配套,分类推进。**自治州分类改革的具体思路可以概括为“规范、发展、搞活”六个字。所谓规范,就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政府对公益事业的职能定位,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规则,确保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所谓发展,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公益事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谓搞活,就是按照公益事业和事业单位的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是:科学规范,积极发展,完善机制,运行高效,有利于公共服务。明确宗旨和业务范围、科学设置机构、规范机构名称和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确定公益类别和经费形式。
**自治州把公益职能作为界定公益类的主要依据,把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政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界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按功能和特点界定为三种类别。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从事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国家长远利益的公益服务单位,如中小学、环境监测站、农机推广站、公共图书馆等。二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依法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如医院、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三是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是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可以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单位,如广播电视报社、河管处、公证处等。在分类的基础上,明确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费形式。
六、按市场化的要求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
经营类事业单位具有政府引导性和自主运营的特点,其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竞争性是其主要特性。这类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有市场空间,能取得经营收入。对这类事业单位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契约式管理,产业化经营,政府逐步退出,实行社会举办为主,政府适当参与的管理体制。对公益程度较高或履行政府某方面职责的事业单位,政府可实行政策性亏损补贴或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对经营性较强的事业单位,要完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走自由竞争、市场选择的市场化道路。对这类事业单位,要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格局,与原主管部门、挂靠单位脱钩,按照各单位行业特性进行改制。对既从事行政管理,又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职能梳理,将其监督管理职能收归政府主管部门,或通过授权由事业单位承担,将生产经营实体从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在上述重组过程完成后,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类型选择不同改制形式,**自治州的改制形式有: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实行“摘帽改制”。即先摘去事业单位帽子,然后择时实行转体改制。2、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脱钩转制”。即先与原主管部门进行“脱钩”,然后选择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方式进行转体改制。即学校、医院的后勤服务工作,从行政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逐步交由社会去办,也可组建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3、学校、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实行“剥离改制”。4、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制”。即开发经营型科研机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分别进行转体改制。5、具备市场化基础的事业单位实行“过渡改制”。即对有市场潜力且有面向市场能力,其市场收入可以成为经费主要来源的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在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吸收社会资本,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努力由公益服务型向公益经营型过渡。
对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界定依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来进行。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确定为经营类事业单位由体改部门负责在三年内改制为企业。
七、优化资源,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各地事业单位设置和发展,采取的政府选择模式,市场的缺失导致事业单位发展缺乏科学的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脱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动辄以考核、达标,给经费、批项目等借口,要求新建、扩建事业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事事讲与上级对口,而不是从市场和社会需要原则出发。存在因人、因利设置机构,配置事业资源的现象,结果是政府主观决策,造成不合理扩张,事业发展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为解决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自治州在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分类的基础上,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精简高效、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结构,整合事业资源,根据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调整事业布局,整合事业资源,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优化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是调整事业布局、整合事业资源的方向;整合事业资源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撤消。对职能已转移,经费无来源或长期不出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差、市场无需求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二是合并。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责相近、市场需求不足和因部门所有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按照规模效益原则,要适当合并;三是重组。将职能任务相同、相近的州高级技工学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昌吉分校、农函大昌吉州分校、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打破部门、条块界限进行联合重组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优化了资源,形成了规模效益和整体合力。通过改革,实现了优势互补,强化了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发挥,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整体效益。
**自治州把创新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和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在用人、分配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自主权,不断完善内外部管理体制,确立其独立事业法人的地位。二是改革事业单位领导管理体制,对县级事业单位实行法定代表人由州人民政府聘任,副职公开竞聘上岗的管理体制;对科级事业单位实行法定代表人公开竞聘上岗。三是建立举办单位领导下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度,明确政府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政策引导、依法监督、搞好服务,重点管好其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监管其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完善了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监督考核机制,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度工作总结,对其运营状况、服务质量和产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年度检验或考核评估。五是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办法,对公益一类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公益二类实行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对公益三类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六是结合分类改革,推进第二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职员制和进人公开招聘制,全面推行管理者聘任制和全体职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支持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单位使用、政府引导的职称改革方向,促进事业单位由国家用人向单位自主用人转变,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机制;七是搞活单位内部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按劳分配、效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和措施。八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结合贯彻《公务员法》,按照政事分开和行政授权法定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其管理制度参照国家机关,经费实行财政供给,收取的行政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或“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昌吉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经验
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改革的内涵丰富,改革主体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和矛盾。昌吉州迎难而上,大胆实践,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一)领导重视是搞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组织保证。昌吉州州县(市)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汇报、提要求,及时召集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州县领导重点抓,编办全面抓,主管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督查新格局;自治区编办对试点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指导。(二)宣传动员是搞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提。州县(市)召开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举办了事业单位改革骨干培训班,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动员。通过宣传动员,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政策配套是搞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保障。结合分类改革州党委、人民政府配套出台了《昌吉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昌吉州事业单位职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自治州事业单位改革预算管理意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理经费预算划转意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对机构编制实行冻结的通知》等文件,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四)以人为本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功的基础。昌吉州始终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改革虽然没有优惠政策,但在具体操作中,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职工利益,对改革方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对因精简编制而超编的人员,采取只出不进的办法过渡;对因机构撤并、领导职数减少的采取设置过渡岗的办法;对依照公务员管理改为公益类的单位,采取原管理方式暂维持不变的办法;对跨部门、跨行业整合的机构人员予以妥善安置。(五)强化监督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力措施。州党委、人民政府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各县市、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州直及县市分类改革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分类改革工作。
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
从**自治州改革实践的情况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一些思路也需要调整完善。
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应过分强调“因地制宜”。近年来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探索,基本上是以部门和地方为主,改革内容、方式和进展之间差异较大。在今后的改革中,是继续强调部门、地方“因地制宜”,还是逐步做到统一制度,需要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在没有明确改革目标的情况下,可以鼓励部门和地方自行探索;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中央制定统一的改革方案。道理很简单:各类社会事业的功能、属性及特点是内在的,并不会因地区不同而出现差异;全国社会事业体制应该是统一的,即政府对某一类社会事业承担的责任,不应当有明显的地区性差别。因此,过分强调“因地制宜”,不仅会带来体制上的混乱,也容易助长部门和地方只顾局部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甚至违背社会事业发展基本规律的倾向。
二是事业单位改革不能片面强调减人、减财政负担。目前不少事业单位确实存在人浮于事的问题。因此,目前减人、减财政负担的呼声很高。我们认为,这种呼声有很大的片面性。在人员问题上,目前公共部门(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约为5%(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也不过15%左右);而美国近20年来的相应比重一直保持在20%—25%之间,欧洲国家则大都在30%以上。事业单位的问题,本质上并不是人员过多,而是机制僵化导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扭曲。因此,关键是调整机制,端正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此外,从社会稳定角度考虑,也不可能大幅度裁减人员。关于财政投入问题,应当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展社会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财政负担。
三是公益性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不能简单地套用企业改革的做法。近来,在部门和地方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中,企业改革做法被广泛采用。例如在决策方面实行类似于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经费方面实行类似于企业利润包干的经费包干,并鼓励事业机构以创收为目标的竞争;在分配方面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一些地方还通过租赁和承包将国有事业单位民营化等等。我们认为,简单套用企业改革的做法存在很大问题。首先,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不同,评价标准不同,衡量公益性事业单位运行状况优劣的只能是社会公益指标而非经济指标。其次,鼓励企业自主经营并强化竞争可以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但在社会事业领域过分扩大单位自主权、过分强化竞争则会影响整体发展目标。第三,在企业,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有较强的一致性,以分配为核心的经济激励是可行的。事业单位则不同,社会公益目标与从业人员的经济目标是矛盾的。鼓励事业机构追求“经济绩效”并将其与个人收入挂钩,很难避免机构和个人利益侵害公众利益。基于社会事业的特殊性,企业运行和改革的做法不可简单套用。
四是对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不能期望过高。近来的事业单位改革中,还有一种较强的呼声:“凡是可以由社会自主提供的社会事业,应当尽量交给社会;凡是可以由市场自主提供的社会事业,应当尽量交给市场。”这种思路值得商榷。从理论上讲,社会和市场难以提供的只是外部性的“纯公共产品”,如基础研究、卫生防疫等等。但如果把这些社会事业完全交给市场,交给私人机构,很可能影响社会公益目标。问题的关键不是社会、市场能否提供此类服务,而是由谁来提供和组织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利益,更好地保证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从国际经验看,即使在市场和民间力量很强的国家,政府及相关公共部门在社会事业中的主导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在社会事业领域,引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为政府力量的补充是有益的,但对其作用不能期望过高。
五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面临的问题应认真解决。从**自治州分类改革实践看面临的问题:1、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事业单位规则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过程中新规则的缺失成为制约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障碍。2、国家、市场、社会三种机制共同提供事业服务的多元化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公共服务的矛盾较为突出。3、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经费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干预影响比较大;由于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审核标准与这次改革要求不一致,有一部分单位依法由依照管理改为公益类,一部分单位由非依照管理改为行政类,这就出现了人员身份的转换问题,建议上级研究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