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务公开理论文章
***镇党务公开工作调研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但正现实工作中,如何把它落到实处,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又一个重大课题。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做法
当前,随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党组织已经将开展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逐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增加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随着政务公开的不断深入,对于党务公开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基于此,乡村党组织通过开座谈会、党员民主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党务公开思想学习。使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强。这不仅有利于落实党务公开制,而且充分地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调研情况来看,党务公开学习会开展不下数十次,其中既包括以乡为单位的座谈会、民主会、研究会,更有以村或小组为单位的讨论会,学习会。一年以来,党务公开思想日渐深入到每位党员工作者的生活之中。
第二、创造民主氛围。本着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其中。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等权利,进一步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物的热情,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氛围,在这里他们可以大胆地表达他们的意见,提出他们的看法,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权利。在这种积极氛围下,广大党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极大地调动。
第三、不断深入公开。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外,坚持宜公开尽量公开,当然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当组织管理,两道班子职责分工,干部选任和管理等各个方面,并且还在不断深入。充分利用会议、工作简报,工作通报,布告栏,黑板报,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各种方式向机关干部和社会人员真实公开。从调研情况来看,几乎每个村小组都有这样的布告栏和黑板报。内容多集中在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上,比如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情况、换届选举、干部选任和管理等方面,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四、实行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课题,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党员群众比较关注,工作刚起步。政务公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运行机制。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已建立起来的有效载体,充实党务公开的内容,使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
第五、推行党务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党务公开工作,广泛收集党内、社会等舆情,积极引导群众言论,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常规公开。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党员群众的想法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应解决,逐步推行决策民主化、监督全程化,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公开监督机制。
第六、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责任制。对党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对党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督察,对公开指责范围内的事情全权负责。对于不负责任的行为要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形式化严重。部分干部对党务公开的认识不深,没有真正把它作为发展党群民主的事情去抓。只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以应付上级检查。例如,在乡村随处都可见的过期很久的布告信息,黑板报也是检察时就搞,平时都是空留。对于信息的公布也是很不及时,很多都是临时弄一下,更新速度很慢。
2、公开形式单一,内容局限性很大。从调研情况看,我乡虽然出台了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相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公开事项不统一、内容单一、党员群众真正关心的事项公开不够,甚至不公开等问题,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大多数公开的内容还局限在会议和文件等形式上,导致没能有效的拓展群众的知晓面,没能充分体现群众的知情权。
3、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反馈不及时。从调研情况来看,党务公开制度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到现实中也不是很规
乡镇党务公开理论文章第2页
范。大部分都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相似,没有建立统一明确的规范标准。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党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过程和结果还没有有机结合,反馈机制还不健全,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有的只公开过程,不公开结果;有的不公开过程,只公开结果;有些单位不能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整改、跟进、督促和落实。公开工作中存在内部监督软、外部监督远、群众监督难的问题。4、评估体系亟待完善。任何工作都要有监督评价系统,党务公开也不例外,对该工作的评估就是要量化党员、群众、社会的综合满意程度,看党组织的决策是否能够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标准;观察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否能形成风气,发挥作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真正得到有效解决;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调动。要将这些要求标准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从当前的情况看,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能够从内容、程序、办法和效果等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的体系。
三、原因分析与对策
以上问题的产生,不仅仅是一般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问题,而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不重视,徘徊观望,等靠上面说法,缺乏信心,存疑疑虑和担心,所以不想公开;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对缺乏民主意识,习惯个人说了算,认为搞公开就是把组织的事亮给群众,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对权利和权威构成了冲击和威胁,所以不敢公开;三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有这样那样的不廉洁、不公正的问题,或是为了掩盖自己不廉不公搞暗箱操作,所以不敢公开;四是配套的公开制度不够完善,让一些人钻了空置;五是党群的监督意识也不够强,对于自己的权利也不够重视,无疑从另一个方面纵容了一些领导干部不公开的行为;六是惩治考核体系不够完善,对于公开与不公开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1、加强党务公开宣传的力度。首先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要增强,广大党员的参与积极性要提高。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使广大干部、党员从思想上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性,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民主意识,接受民主监督,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会议、宣传单、布告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方式方法,调动他们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
2、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党务公开的内容,要重视形式的创新,努力搭建平台,丰富党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深化党务公开,以公开促发展,以发展促公开。当前,党务公开工作要突破以往的单一的公开方式,使现有的高科技的公开载体发挥作用。一是专栏公开。要按照“科学、灵活、实用”的要求,借鉴政务公开栏的成功经验,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栏,保证公开的经常性。二是不断加入电子媒体公开。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通过广播等新闻媒体形式,全方位公开党务,切实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畅通渠道。三是网站公开。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开通党务公开网变得十分必要。为党组织与公众搭建一个快速交流、顺畅沟通的平台,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透明度。四是会议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有关事项、党内常规性工作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局性工作、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五是文件公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下发文件、公示、公告、通报、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以此推动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六是设立咨询电话。为及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及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答复的立即向主管县领导汇报,批转有关部门限期办理。七是坚持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3、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做保证。重点是健全具体的操作制度和责任制,把党务公开各个环节也公布于众,并采取多种方便群众观看的公开方式,真公开,不要假公开。要把党务公开与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意见建议处理回复等制度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反馈意见落实及工作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具体制度,使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4、注重党务公开成效的评估。要建立党务公开评估体系,主要从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形式是否灵活多样、程序是否严谨规范、范围是否准确恰当、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方面评估党务公开工作,并将党务公开成效评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之中。
5、注重党务公开责任的追究。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岗位职责。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不好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调整工作岗位;对拒不推行党务公开或在党务公开中违背公开原则、弄虚作假、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切实维护党的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