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增多原因与对策
县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增多原因与对策
当前,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特别是**年以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先后实施,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各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这些问题,作了专门调研,认真研究分析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对于减少劳企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全年受理涉及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仅有10件,**年受理25 件,**受理82家,今年截止目前已受理该类案件120件。
(二)劳动合同争议呈多元化和复合性趋势。既有正式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又有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纠纷;既有因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又有因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医疗、工伤等待遇不能落实引起的争议,也有对辞职、辞退、开除等处理决定不服引发的争议;既有因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也有因雇佣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
(三)群体性劳动合同争议上升。随着群众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当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时,往往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从突发性事件来看,因劳动合同争议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多则上百人,少则几十人。近两年来,全县受理的群体性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当事人最多的达120多人,且呈蔓延上升势头。
(四)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同一问题,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政策法规规定,因而调解起来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二、劳动合同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众多媒体对该部法律的宣传力度加大,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一旦发生争议,便积极寻求法律保护。
(二)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不够规范。从全县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居多,管理不够规范。特别是有些中小型民营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加之职工人员流动频繁,劳动合同问题没有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过程中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现象普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相关的待遇得不到落实,这是该类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
(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制裁力度加大。《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的条件和数额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企业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为保住饭碗,往往不会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讨要双倍工资。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离开企业后,便会提出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申请,这也是劳动合同案件的主要仲裁请求。
(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延长及不收费也是导致此类案件上升的重要因素。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由60日延长至1年,而且仲裁处理案件不收费。很多职工在与企业发生争议之后,便积极诉诸法律。职工不但大量涌向劳动仲裁机构,更出现了职工滥提诉讼请求、滥要价的“过度维权”现象。一个争议案件提出七个甚至10个诉讼请求,讨要工资、加班费案开价10多万元。例如在xx曾有一个在网吧上班的门卫,共计上班14天,原约定月工资为600元,离开网吧时店主支付300元后,此职工不服,诉讼请求支付各项补偿金额高达4000多元。同时劳动争议的数量大幅增加,处理起来也更加复杂。
三、解决劳动合同争议问题的对策
1、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用合同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重要依据和途径。用人单位要坚持规范用工,依法用工,严格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手续,确保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和有效履行。
2、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培训。劳动争议调解人员是第一线战斗员,接触信息最直接最迅速,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因此,不仅要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还要大力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培训指
县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增多原因与对策第2页
导和交流工作。通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充分发挥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3、严格程序、坚持原则,依法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一是实行劳动仲裁风险告知制度。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提高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利后果的预见能力,促使当事人谨慎地提出仲裁请求,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按程序依法调解。依法调解是调解工作的本质,是实现调解纠纷程序的规范化、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根本途径。在调解涉及开除、除名、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劳动争议案件时,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间进行受理、调解,并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仲裁时效。通过调解,努力做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法得到纠正,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争议,争取做到“办一件案子,规范一个单位”。三是分情况灵活协调处理。在具体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对案情简单,双方争议较小的案件采取灵活简易方法处理;对于集体争议、影响较大的突发性事件,快立、快审、快结,稳妥处理。四是坚持两个维护,把握公正原则。劳动争议涉及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在审理过程中,从把握公正原则入手,把深入调查研究同依法调解相结合,同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结合,力争使争议双方达到相互理解、化解矛盾、求得共识,以实现对单位和职工双方“两个有利于”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