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加强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监管的对策建议村级组织作为一个自治组织,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基层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方的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加速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一、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的现实背景
(一)职责管理的需要。**年1月,县委、县政府调整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管理职责划归县农村局。**年4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变革拉开序幕。**年1月,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成立,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稳妥推进。3月,乡镇顺利完成村级财务交接、新旧制度衔接,财务代理稳健运行。农村局作为村级财务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发挥职能作用势在必行。
(二)形式发展的需要。随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配套建设项目纷纷上马,各项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村,怎样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是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实际的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又出现了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规范管理为抓手,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分析,认真总结,坚持可行,拿出确实管用的管理办法和约束机制,来规范村级的财务收支行为。因此,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乃形式所迫。
二、当前村级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虽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不够健全和完善,而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却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表现在:缺少内部监督,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对账不及时,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充分发挥在管理中的审议权、表决权,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有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报账会计拿在手中,没有起到审核监督的作用。
(二)领导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新任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认为自己只管争取资金和审批资金,财务管理是会计业务部门的事情;有些领导大包大揽,争取来的项目资金随意支配,听不进财务管理部门的建议,会计业务部门仅仅是充当付款人的角色,没有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应有的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功能。
(三)村级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而在项目建设中又存在诸多问题:项目发包不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不严谨,有的只有简单的协议,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订了合同也要素不全、条款不明等;付款欠规范,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与合同条款约定不符,收款人与合同签订的不一致;大型工程项目完工后没有进行决算审计,而直接以双方的决算价款进行支付,且无工程款支付证书;有的财务人员没有对工程项目的付款情况进行明细核算,出现超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马项目多,导致大量工程款拖欠,工程完工后无法办理决算,致使在建工程项目建设长期挂账。有的建设项目按照合同已全部付齐工程款,没有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合同约定工程量是否完成不清楚,有的甚至是烂尾工程,无人过问和负责。
(四)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原始票据审核不严。财务人员对用于报销的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将一些基本内容填列不全或内容模糊,签章不齐的票据入账,有的甚至以假凭据抵账,造成真假难辨,财务信息失真;二是财务人员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及时对账,有的记账时间严重滞后,导致出纳和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不符;三是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有的只设总账,不设明细账;有的总账和明细账不符,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与账本上的数字不符;四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将争取来的各类专项资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存在挤占、挪用、滞留、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等问题,没有完全做到专款专用。有的会计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村级应收款、应付款、短期借款为负数。更有甚者,由于记账时间滞后,造成银行存款为负数,挪用了别村的资金。五是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会计手续交接时,只接交账簿,不接交会计档案及辅助核算资料,致使会计档案管理混乱。六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七是往来账核算和管理较为混乱。有的村对往来款长期不进行清理,许多往来款项为多年遗留下来,时间长、笔数多、数额大、内容杂,有的已形成死账、呆账。
(五)村级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村级债权债务包括账面直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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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和账外隐形债权债务。账面直接债权债务指会计账面反映的各项应收应付款项;账外隐形债权债务指会计账面未反映的应收应付款项,一般有欠发工资、欠付的项目建设工程款等。由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往来款项不能及时结算清理,部分款项长达几年、几十年挂账,致使账面直接债权债务过大,形成资金沉淀和损失;账外隐形债权债务底子不清,部分人员离任移交手续不完备,使这部分账外债权债务游离于财务监督之外。三、存在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财政法纪观念不强,财务监管滞后。一些领导对有关财经法规不了解,支出随意性强,认为只要不上自己腰包,无所畏惧。财务预算执行度差,管理不规范,从年头到年尾,按照支出需求不断变动调整,视如儿戏。内部监督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监管不力,外部监督重检查过程,重审计罚款,不重整改结果。(二)“问责”机制缺失,责任追究不严格。一是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处理处罚过宽,由于违纪者即便被查出,其所付出的成本小,操作违纪行为的收益大,使得违纪有利可图,从而刺激了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处理问题“对单位不对人”。较长时间以来,无论是审计监督或是财政监督,在查出违纪问题时,一般只是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很少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尽管决策、操作的是个人,但处理处罚不触及个人丝毫利益,这种状况助长了违纪违规的“胆量”和“积极性”。这种财务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导致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做假账、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基金征收繁重,任务完成难以为继。村级政府性事务多,各项费用征收任务重。如小额保险、治安保险、新农合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等,村级完不成任务,只好拿钱垫付,挤占了村级有限的资金,加大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难度。
(四)财务人员良莠不齐,财务监管不力。财会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业务技能水平不高。财务人员作为单位的一员,既要服从单位领导的指令,又要执行国家的财会制度,一般都会按照领导的意思办事,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国家的财会制度。加之客观环境上会计人员也缺乏上级经常性的会计监督和制约,一旦真正进行监督,往往会处于“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进退两难境地,在此情形下,内部会计监督也就形同虚设了。
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各项制度,增强约束机制。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内部牵制。建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既要建立制度,又要执行到位。对于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应坚决执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善会计机构和人员的配置。会计、出纳人员应持证上岗,明确分工和职责,并有必要的制衡措施。(2)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制定出台村级财务规范性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支出审批程序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财务行为。(3)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制定专项资金监管办法,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下拨到各村的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要实行跟踪反馈责任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4)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保障财务管理实效。建立一套规范严谨、科学合理、上下联动、适用性强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其责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管出实效。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力度。一是稳定充实乡镇财会队伍。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财会人员,充实乡镇财会队伍,并相对的稳定下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乡镇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财经法规的教育培训,致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牢固树立财经法纪观念,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理财、管财和治财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民主监督,增强财务透明度。要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管理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审核监督作用,避免流于形式。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参与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还要通过财务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财会人员除把好关外,干部群众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那些不符合支出要求的坚决剔除于账外,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运用。建立重大事项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机制,发挥村民自治在财务管理中的决策作用。
(四)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门之间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狠抓问题整改成果,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对财务收支违纪问题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在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个人责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