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村级财务监督
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村级财务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大事项之一,也是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许多原来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后得益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整治、交通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增多的行政村,都因土地征用、政策处理和二、三产业安置等,在短期内积聚了大量的集体资产。这些集体资产是农民用其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房产等换来的,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非常密切,关系着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发展,依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对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和使用有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肩负着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的重要职责,因此有义务监督村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可以采取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对村级财务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定期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财务的使用在不违背村民自治原则的前提下负有指导管理责任,乡镇人大可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的形式督促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村财乡管”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将所有村级财务管理权集并到乡镇财政实行统一、分户管理,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委托代理单位行使好监督权。以严格有效的财政监管保障村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求,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二是配合乡镇纪委和县财政、审计监督部门加大对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通过审计及时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组织本行政村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成立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对各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制度的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和村级债务化解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待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