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注册工作风险论文
浅谈如何规避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风险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登记注册工作面临的风险愈来愈大,登记注册人员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规避风险,减少责任追究,已经成为登记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登记注册工作中常见的风险
审查规则的模糊带来的风险。《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 “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明确了企业登记注册应当采取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的折衷审查制度,但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就此作出更具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实践中登记人员在适用折衷审查制度时碰到具体情形就无所适从,对是否需实施实质审查、如何审查心里没底,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产生“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一旦裁量失当,将会带来较大的不定风险。
前置审批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8条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决定编制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并公布”,但由于种种因素,至今该目录尚无法出台。这直接给每天从事市场准入的登记工作人员以不确定感,常常担心因信息掌握的缺失导致对前置审批不能全面掌握,给具体行政行为埋下风险和隐患。
一人核准制下的“审查疲劳”引发的风险。我国目前的登记制度下,企业准入提交材料之多、审查要点之繁以及主体种类之杂,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对企业的准入许可实施简单的一人核准制度,极易导致核准人员因“审查疲劳”带来的疏漏,给具体行政行为带来瑕疵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失误。
行政诉讼及非诉纠纷“转嫁”的风险。近几年来,行政许可行为已经成为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一个焦点。越来越多的股权纠纷演变为股东与工商部门之间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纠纷。纵观各地登记机关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审查不慎的因素所导致,注册登记的许可行为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人员、环境因素所致的风险。近些年登记注册工作量呈大幅度增长态势,而登记队伍的人员数量却未能有相应比例的扩增,始终处于人手告急状态。同时,由于队伍的新老更迭导致的青黄不接以及部分登记工作人员责任和风险意识淡薄等因素,不可避免地造成登记质量下降。另外,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登记部门已基本采取成建制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窗口集中对外的模式。由于受制于场地大小的限制以及高峰时段窗口办件“拥堵”,再加上嘈杂的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不断,常常令登记工作人员忙得焦头烂额,穷于应付,无法静下心来进行审查,不可避免地埋下了种种隐患。
二、建立科学的应对和防范机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登记审查标准。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上,应当树立防患于未然的观念,要通过内部的自我控制来对风险加强防范。对于登记注册这一行政许可,制定切实可行的登记审查标准,明确登记审查的“度”,特别是对实施实质审查以及审查的具体规程等应当作出明确的制度规定,方便登记人员按规程操作,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不定风险的发生。
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查核准制度。实践表明,在我国目前的登记体制下,繁杂的材料审查在一人核准制度下的风险较大,纯粹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而采用的一人核准制度并不可取。推行简单事项一人核准、复杂事项“一审一核”、疑难事项集体会商制度,不仅有利于各级登记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积极准入,同时也有利于登记人员防范不必要的风险,避免渎职现象的产生。
探索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前置审批目录。加快《商事登记法》的制订和出台,实施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与营业资格相分离,将可以有效地解决设立登记时的前置审批困扰,为登记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同时,在《商事登记法》出台前,应当尽早公布前置审批目录,方便登记人员操作,对国家新增的前置审批目录也应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加以落实,以避免登记人员“摸着石头过河”,产生“不敢登记”或“无所畏惧”的两种极端情形,引发不作为或许可不当的风险。
建立诉讼和非诉纠纷的科学应对机制,首先尽量避免产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这就需要我们在准入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审慎审查,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同时我们还要切实加强组织行政许可质量评价,通过经常性地抽查登记注册档案,对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其次,面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非诉纠纷时,我们也要冷静应对,不要怨天尤人。由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法律性和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因此,建立一支由法制部门与登记注册部门共同参与的高素质专业应诉队伍,从法制角度和专业角度共同研究应对,将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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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行政许可诉讼及复议得到顺利解决。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登记质量始终是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生命线。建立一支依法行政、规范高效、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登记队伍,不断强化登记干部的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是登记质量得以保障的关键所在。针对登记注册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的特点,我们应当保持登记队伍的相对稳定,在人员的新老更替上要有科学的“传帮带”机制,积极建立登记人才储备库,以备不时之需,从而保障登记质量不因队伍的新老更迭而受到影响。另外,对采取集中对外的登记服务窗口,可以配置“叫号式”服务系统,积极推行电话预约和网上登记,使登记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变被动为主动,在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和人性化服务的同时,有效解决窗口无序拥挤对登记审查产生的干扰,避免登记人员因情绪急躁产生的审查不慎,有效保障登记质量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