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论文
强化执纪监督 聚焦主业主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工作,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三转”的提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面我就如何在“三转”中提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谈几点浅显的看法。
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核心。转职能,关键是厘清职责定位。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中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是执纪监督问责,因此要提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主业主责。一要整合内设机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参照中、省纪委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减少职能交叉,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合力,为突出主业奠定基础;二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管不了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从根本上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转变方式、创新理念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关键。转方式,关键是科学履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维理念,完善体制机制,以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途径,更加有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要转变执纪监督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等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行政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切实解决以往力量分散、四面出击、监督薄弱等问题。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解决以往“家丑不可外扬”的问题。二要转变案件查办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突出查办案件职能,主动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快查快结、抓早抓小抓源头,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通过早提醒、早打招呼、早拉袖子,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拓展案源,密切纪检监察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严格各单位审计报告,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一认真核实,切实解决以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
转变作风、正人先正己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保障。转作风,关键是强化素质。一要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问题直接关乎其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二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查处泄漏秘密、失职渎职、以案谋私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防止“灯下黑” ,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在转职能中准确定位,在转方式中认真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优化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