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几点探讨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新制度在促进国有资产价值管理,推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完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本文结合当前财政管理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就执行新制度实际操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和同行一起探讨。
一、库存现金与备用金的区分与定位
1.概念范围的区分与实务的差异:在有关教科书的规范与定义,库存现金可以概括为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放在单位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两部份。而备用金是指不设会计的报账单位为开展日常工作的需要或公司员工以现金、银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公务出差等业务的款项;分为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其概念上库存现金涵盖了备用金,备用金强调的是未能设会计账的单位或内部部门,这是无可置疑的,其定位也非常清楚地指明了库存现金为核算单位财务部门出纳人员所经管的那部份,借出去的备用金不计算在出纳人员经管的“库存现金”。然而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依此界定库存现金与备用金的范畴并清晰予以核算的很少!就本人参与核查的有关航道、水库、水利、国储、交通、公路等行业的财务核算套账及财务管理上,均未有相应的备用金落实制度,也未见与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相明确或衔接的备用金制度。
2.实务操作中的定位与重叠。在20**年新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里,在“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分录上仍按原来未有“备用金”制度的分录表述;其中,职工出差借款等与备用金的临时备用金的概念范畴相一致,且会计分录与“其它应收款--备用金”较吻合,是为定位与实务操作中的重叠。然在“其它应收款”中又明确了采用备用金制度的具体核算方式,明确了报销数不通过该科目予以核算!这就存在了,临时备用金部份的业务在实务操作分录上将不再按库存现金直接冲减“其它应收款”;同样,定额备用金的会计分录也将从原来的报销补足这一模式中统一为具有“收支两条线”年终收回借款。意即按原先的报销款直接冲减将成“违规”操作。
3.在出纳业务上,基于目前公务卡报销、工资、补贴、年终绩效等已由银行代发或网银发放这一模式,实际工作中在使用现金、填写“现金支票”时,银行往往要求用途直接填写“备用金”的要求,更进一步混淆了库存现金与备用金的界限,也让事业单位更不明确内部部门是否要实行备用金制度。尤其是同时具有机关、事业、编外(合同制)身份的综合服务型基层核算单位!
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使用
1.食堂方面。目前,在国家强调“大部制”,搞服务型基层集中办公的形势下,基层单位服务的点多了,人员增加了,后勤保障难度也增加了。如行政服务中心类(事业单位)经济发达城市有几千人的服务人员在一线办公,小的县务服务中心也有20多人在一线面对群众办公,午餐生活保障方面就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在新事业会计制度里并未明确是否允许设置食堂业务,而全部走社会化保障机制,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如城市化里的市政、公路养护段(或班、站),面临着人少(10来人)、站多、线长的零散、难堪情况,没有单位愿意承接这样的保障业务;而让员工自行在外吃快餐,显然不合情理!如果由养护公司承担食堂,必然会造成单价合同或合同总价高于片区维(养)护市场的行情。因此,很多事业单位不得不考虑设置食堂的实际情况!是否能考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2.报销数与库存现金科目的统一。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实务中,对内部员工或部门周转金的借款往往未予以进一步的区分与辨别,基本上都是按库存现金借款的流程与操作实务做相应的会计分录,这样就易造成出纳流水账上的预借款金额与会计账的其他应收款不符,也易造成借出现金超范围使用的舞弊的发生!不利于发挥会计与出纳岗位不相容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舞弊的整体作用。
三、基建账户大数的并入
新事业会计制度要求基建账套应并入基本预算户里进行反映,这从分散的管理模式,进行一定的归并与反映,更进一步体现一个单位的全盘资金、资产的运作情况。但仍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1.预算户资金来源缺失,基建账套并入基本户账套,仅解决了资金使用情况的变动,对资金的来源渠道仍按原来方式从相关财政或专项资金直接拔付进基本建设户,特别是按年度预算编制的资金直接进基建户核算,这是一种预算户资金来源反映的缺失。
2.预算户资产转入时的虚增与转出时的虚减,从会计制度上看核算,当有基本建设内容进行改(扩)建时应将原基建的余值转出至基建套账进行核算,虽说从平衡表上反映是平衡的,对基本预算户来说却是一种无源的虚减。同样,新建或完工的基建大数的并入也一样造成了基本预算户的虚增。
3.基建户竣工决算时的债权债务清理,基本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往往都伴随着质量保证预留款、尾款结算等后续的债权债务问题,办理了竣工决算往往还留下了扫尾工程的核算问题;而在道路、市政、水利等客观存在的因素造成质量缺陷期跨年(如水库、航道、等)、扫尾工程长期(如渗漏、渗水等)存在的现象,更是使用竣工决算的编报后因质保等客观实际存在增加债权债务的清理难度,必然影响到并入数额的可靠性与真实性。
针对上述情况,个人认为可根据目前有效的预算事业单位(以区市为例)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能业务性质,设置、形成具有与单位相符、贴近单位实务、体现单位特性的会计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一)应同时实现预算编制归口与资金拔付归口的统一。基本新会计制度基建账并入基本预算套账,提高公共预算资金运动过程的透明度的这一原则,个人认为:应尽快出台有关制度或细则,促使预算编制的归口与资金拔付渠道的统一,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内容不管是人员范畴、日常业务范畴还是承担的基本建设范畴、抑或突然增加的专项资金,都应该通过基本预算户进行预(决)算与资金拔付归口统一。解决基建大数并入的虚增(减),及竣工决算形成固定资产后的债权债务的进一步清理。
(二)体现“一主多付”的账户管理基本构架。
目前,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大多会有基本预算户、公积金户两个账户,有承担基本建设时才能核准开立基本建设户。但实际上大多数事业单位拥有自己的办公楼、地等办公场所,存在着大量达到固定资产的认定未达到改建标准的改造情况,比如个别办公室(或楼层)装饰、小型职工食堂建设,或与装修土建同时进行的设备安装等。因而,个人认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借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允许一专户多专账的模式,建立“一主一付”或“一主多付”账户管理模式,以基本预算户为主,核算全部的资金进出与基本、主要的业务核算,建立多个类似基建专户进行相关专项资金核算,形成两级或三级的简单树形结构的账户管理模式,促使结余类科目更全面、真实、直观地反映实际资金的结余,也让专项专户资金核算归口,实现基本与专户的对接与转化。
(三)规范现金借款业务,逐步强化“公务卡”作用。
1.规范现金借款业务,明确备用金管理。目前,在所见过的事业单位套账上,备用金制度几无所使用,也未按有关备用金管理制度予以区分业务做账,这与新会计制度的强调采用“备用金”制度的业务不相吻合,也与现行强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相吻合;出纳业务执行“现金管理条例”(1998年至今)易出现漏洞,如1、临时“借款”后,使用到超现金结算范畴的业务;2、报销核算时未通过出纳流程,直接予以会计入账,导致会计、出纳内部控制制度效力的降低。也易导致“坐支现金”现象。因此,个人认为:应规范事业单位所有的借款业务,统一通过“备用金”科目,按备用金管理制度与预算管理有关制度执行,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核算借款业务,使会计核算业务、与出纳现金流水业务相一致、匹配,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提升。
2.发挥“公务卡”作用,逐步用公卡取代现金的使用。做为财政政策的改革,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是今后财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各地县级事业单位(如接触过的****县、****县)以上大多已办公务卡,明确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的法规,尽管在经济落后的西部贫困县域推行有难度,但在设区的地级市以上实行公务卡刷卡制度是没问题的,也是条件很成熟的业务,应该发挥公务卡在代表公务活动的使用频率,强调公务活动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更不应该让公务卡进入休眠!因此,个人认为:在新会计制度里应象“备用金”条款那样增加有关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卡使用范畴的界定,区分公务卡与转账结算业务处理方式。
四、统一财务制度其他应收款业务的处理方法与会计分录
针对备用金制度与库存现金的问题,套用预算管理的话就是“统一标准、不留活口”,建议对其他应收款业务中的借款业务一律采用长期备用金制度予以核算,做会计分录。不再做直接的对冲或冲减!这样,在审计时就可很直观地筛选出出纳日记账与会计分类账相符的实际借款数,避免出现现金日记账上借款流水一大串,会计分类账为“0”现象,也是实现会计与出纳相互监督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