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地税督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如何做好督查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服务全局工作,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地税督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地税督查工作初浅探讨。
一、地税督查工作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地税督查工作的概念
根据《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督”字有察看、监管、督促的意思;“查”字有检查、调查的意思。从字面理解,督查就是督促检查。地税部门督查工作是相对贯彻落实而言的,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方面,督查工作是党组、主要领导作出决策后,为实施决策而作出的监督、指导、反馈活动;另一方面,是专门督查机构根据党组、主要领导授权,对决策落实而进行的监督、指导、反馈活动。
(二)地税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地税督查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围绕地税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狠抓督促落实。围绕地税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抓落实,阶段性、目标性工作抓督办。地税部门在开展督查工作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把其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重点放到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决策的督查和落实上来。
2.实事求是原则。党一贯倡导的求实作风具体体现在督查督办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务实,切忌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情况,使领导了解真实情况和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有利于作出正确判断和决策。在客观陈述督查督办事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透过现象看本质,寻找规律性,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督查报告。
3.讲究时效原则。讲究时效是一切工作的准则。在第一时间做好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反馈,是为党委、行政决策管理提供高效服务的重要保证。督查督办工作贵在及时,超时或过时的督查督办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会损害地税部门的形象。要善于把时间观念渗透到查办工作的各项步骤中。某些决策一经形成,就应该组织力量迅速、及时地进行督查、确保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做好地税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总书记多次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巡视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排除工作中阻碍和困难。抓好督查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开展好督查工作,对于保证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督查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的关键环节。一方面税务机关作为垂管单位,上级领导部门的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需要推动下级和税务干部去做、去落实。另一方面地税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不同的单位或部门共同完成。因此需要通过督查部门随时掌握各单位或部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有力提醒、监督、检查,督促不断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督查督办工作是实施领导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能有效的克服执行部门的消极思想,防止推诿扯皮,达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做好督查工作是推动决策落实的有效抓手。推动决策落实是督查督办最直接、最重要的目标,工作部署后,关键在落实。督查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的不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一线部门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并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或部门完成决策目标情况进行指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或意见,使各单位或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三)做好督查工作是掌控工作全局的重要保障。各级地税办公室是领导的重要参谋部和综合办事机构,肩负为领导科学决策和落实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这种参谋助手作用集中表现在领导决策前,要协助领导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下情;认真分析政策,吃透上情;广泛收集信息,了解邻情。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决策预案,搞好科学论证,提供领导决策参考。一旦形成领导决策,就要协助领导抓督查、抓落实。并在督查活动中注意发现那些不落实环节和不落实问题,准确分析原因,大胆提出建议,及时向领导反馈,便于决策机关掌握工作进度,为党组、主要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当前地税督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税部门存在重业务工作、轻综合工作,重工作部署、轻检查落实,重工作结果、轻过程控制等思想,将督查工作只作为一般性工作来抓,认为地税部门只要抓好组织收入就可以了,没有认识到督查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导致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从而制约了督查工作的开展。个别单位对督查工作存在一定抵触情绪,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往往不督不办、督一步办一步,缺乏狠抓落实的意识和精神。
2.督查方式方法简单、效率低。目前地税部门督查工作手段单一,渠道狭窄,信息来源局限性大,往往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等传统的套路和方法,主动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的意识还不够强,普遍存在着时效观念不强,成本意识淡漠,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现象。督查方式通常是“闭门督查”,即根据领导立项式会议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督办,往往这种督办形式会陷入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怪圈。在督查内容、时间安排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督查前已以电话或文件方式告知被督查单位,在督查过程中不易发现被督查单位存在的问题。
3.督查队伍素质不高。督查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对督查工作了解不多、不细、不深,不会检查、不会指导,导致督查工作方式简单、效果不明显。督查工作的对象往往是下属单位或同事,督查人员有时抹不开情面,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点明、不批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个别督查人员怕得罪人,不敢督查、不愿督查,从而影响了督查作用的发挥。有些部门负责人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整体安排,工作上处于被动局面。
4.督查工作网络尚未健全。当前地税系统尚未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督查工作网络,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各级地税部门还没有专门的督查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督查工作部门只是挂靠在办公室的临时机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督查人员往往身兼数职,需要的时候临时组成督查组,不需要的时候都在本部门工作,督查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单位督查工作往往挂靠在综合管理部门,人少事多,无专门人员负责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基本上未正常开展。
5.“大督查”工作模式尚未建立。目前地税部门尚未形成“上下配合、左右联动”的“大督查”工作模式,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与措施,依然存在督查部门孤军奋战抓督查,协调力度不够的窘境。人事、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督查作用未充分发挥,各自为战,不能形成工作合力。在督查工作中存在多头督办,有时一件督查事项可能法规督一次、办公室督一次、纪检再督一次,缺乏大督办意识,督查方式方法没有形成强大合力。同时,未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反馈机制的作用,群众监督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大督查的工作格局还停留在口号阶段,缺乏有力的配套措施。
6.督查制度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地税部门在加强督查工作方面出台的制度较少,使督查工作的规模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督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督查主体、职责不够明确,督查内容、事项不够全面,督查方式不够规范,督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不够具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现用现抓”的现象,往往只是临时制定政策,缺乏连贯性和权威性;对过程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建立全程跟踪流程,从而不能保证督查督办工作有始有终。
三、加强和改进地税督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高效有序的督查工作网络
加强工作网络建设,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体系的基础。只有建立“上下联系、左右互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信息灵便、渠道畅通”的督查工作网络,才能促进地税督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健全督查工作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结合”的督查工作网络体系。纵向上,省、市、县地税机关可建立专职督查机构和专职督查岗位,加强督查力量配置,明确督查职能和岗位职责,确保督查工作有专人负责,能有效开展工作;横向上,应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牵头,承办处室分工落实,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2.建立“三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格局。探索建立起人事、纪检、督查“三位一体”的督查工作新体制,改变过去对事不对人、难以进行责任追究的做法,实现了督事查人的有机结合。在督查过程中,以各级人事、纪检、督查三部门为主体,与督查事项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督查任务。在“三位一体”督查机制运行中,人事、纪检、督查三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做到了“五共同”,即:共同研究督查内容、共同实施督促检查、共同运用督查结果、共同评价责任人实绩、共同追究不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督查工作合力。
(二)优化督查队伍素质建设
想要做好督查工作,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人。督查人员素质直接关系着督查工作成效。在新形势下,地税部门督查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任务越来越艰巨,督查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整个督查队伍的作风、督查队伍的战斗精神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督查工作水平的高低,所以,优化督查队伍素质建设,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1.配齐配强督查队伍。在各级地税机关配齐配强专兼职督查队伍,严格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熟、纪律作风硬的地税干部担任督查工作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高素质的人员选调到督查工作岗位上。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督查工作,努力培养督查人员雷厉风行、认真细致、较真碰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2.加强督查业务学习培训。地税部门是一个专业型很强的部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督查工作需要。督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其它部门业务,熟练掌握督查工作程序,熟知其它部门工作需督查哪些内容、该怎么督查,注重突出督查重点,把握督查工作针对性。加大督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督查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方面的讲解,进一步提高督查人员的素质。
3.落实人文关怀机制。做好督查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于督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他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多方面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督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从选人、用人、提拔等方面给予特殊关注,切实做到重用督查,解决督查人员的“后顾之忧”。要把激发督查人员的内在活力,落实人文关怀机制,调动督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提升督查效能。
(三)健全科学规范的督查工作机制
督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作,只有注重制度建设,完善有效工作机制,才能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才能取得实效。没有制度约束的督查就是空谈,就没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有效性。
1.建立项目化启动机制。一方面,办公室要通过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督促检查事项部署会,或者定期向局领导发展《督查事项征集单》等形式,及时了解领导的工作需求,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重点事项的督办工作。另一方面,要强化调研职能,围绕地税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广发深入调研,进行主动“立项”,以项目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要求和任务目标,逐项进行督办和落实解决。
2.建立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改变只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督查方法,抓住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从落实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入手,将督前提醒、督中落实、督后整改贯穿于工作落实的全过程。探索建立“蓝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在重大决策部署后,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发出“蓝色”督办提示单,提醒被督查单位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完成标准、注意事项等;凡无正当理由,被督查单位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结果达不到要求,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发出“黄色”督办通知单以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凡无正当理由,被督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或无实质性改进,即时向被督查单位发出“红色”督办通知单,跟踪督查被督查单位整改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效、责任是否追究。
3.建立奖惩考核机制。一方面要结合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考评细则,对工作落实速度快、质量好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而造成工作损失或影响总体工作进程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将督查考核与年终干部考核挂钩,与部门评优和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把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一条重要标准和依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督查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4.建立反馈通报机制。凡督查事项,均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依托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载体,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催办,定期通报进展。做到督查事项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有全面的总结报告。办公室应将督查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OA系统、网站、橱窗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接受领导和群众的检查和评价。
(四)创新督查工作方式
努力适应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把握督查工作规律,创新思路、丰富手段、改进方法,提升督查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做好统筹督查工作。办公室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工作安排科学制定督查督办工作计划,统筹各项监督检查安排、避免撞车、遗漏和重复劳动等现象的出现,切实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并定期做出督查报告,提交局领导,反馈各部门。同时,要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发挥沟通合作的纽带作用,善于从推进工作的角度出发,做好不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工作的合力。
2.做好调研督查工作。调查研究是开展督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督查调研,特别是对服务大局、工作创新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落实难度较大的工作,进行认真督查、深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在督查督办过程中,除了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外,还要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并予以适当和必要的帮助,以保证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做好重点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要出成效、出地位、出权威,关键是要善于抓主流,抓重点、抓方向。紧紧围绕影响地税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在落实决策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善于抓重点、抓要害、抓主要矛盾,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到重大决策跟踪督查、重要工作专项督查、难点和热点问题专题督查,通过科学统筹,促进有限的督查资源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4.做好暗访督查工作。明查和暗访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和完善的。在实际督查过程中,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明查是我们常用的督查方式,然而在对一些不便公开或易受干扰的问题进行督办时,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暗访则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接深入到实地进行察看,有突击性等特点,使得被督查单位来不及弄虚作假,以期达到真实了解基层情况的目的。
5.做好信访督查工作。将督查督办工作与信访工作有效结合,有效的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健全完善了对信访事项的交办、催办、通报、专项查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信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严格执行信访首办责任制,通过开门办信接访、重要事项督办、专项督查、抽查回访等工作制度,加大初次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做到“有访必督,有督必果”。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对所包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办理,直至案结事了。
督查工作是一项能够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在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地税部门要结合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新任务和要求,积极探索做好符合地税特点的督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督查工作体系,采用多样化的督查方法,以确保地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