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但是高校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发展相对滞后,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现象严重。由于缺乏系统设计,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高校内部时常出现贪污舞弊、国有资产流失、盲目借债等现象。这不仅给高校带来资产损失和声誉破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预防高校腐败,保证高校资产完整安全,使高校紧缺的教学资源和教育经费得到合理利用,促进高校快速稳定的发展,进而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目前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高校内部控制现状并提出相应建议,但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完整体系,无法有效控制高校经济活动及会计工作的现状仍然存在。因此,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显得极为重要。
一、高校内部控制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已有较长历史,如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在国外文献中,研究高校内部控制的很少,西方发达国家高校内部控制大多依据美国coso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制定内部控制系统,强调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监控和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强调将内部控制纳入高校治理之中。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高校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内部控制现状及对策的研究。学者主要针对高校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比如**(20**)在《高校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研究》中对我国高校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进行描述,建议引入总会计师、建立专业委员会、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高校治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措施以及健全内部审计制度;**(20**) 在《高校内部控制缺陷浅析》中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控制监督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学者主要分析构建高校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提出从哪些方面构建高校内部控制体系,比如**(20**) 在《高等院校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研究》中认为高校内部控制理论框架构建的关键在于明确高校内部控制的目标和控制要素;**(20**)在《coso内部控制框架对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启示》中认为高校应该按照coso框架来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第三,对内部控制某个具体要素的研究。主要涉及高校的控制环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比如**、**(20**) 在《高校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刍议》中分析了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现状,并从高校管理层、高校内部组织管理体制、高校文化建设和高效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强高校内部控制环境建设;**(20**)在《我国高校会计风险防范研究》中指出高校防范会计风险在认知和管理上还存在问题,提出了构建高校防范会计风险的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学者对于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研究较为全面。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研究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专家学者构建内部控制体系也多参照美国coso框架,并不能很好的适应我国的国情。本文依据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借鉴西方高校内部控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高校的现状及特点,为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思路。
二、高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代理成本和代理收益。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抽象为全国人民(最初委托人)与高校管理者(最终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而言,全国人民委托政府权力机构,然后政府权力机构在委托高校管理者。在整个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代契约具体内容由人民委托政府权力机构制定,高校内部控制属于委托代理契约内容的一部分。但是由于人民与高校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由此会产生代理人问题。笔者依照委托代理和不对称信息理论分析认为,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问题:
1.控制环境不够完善
我国高校管理和高校财务均实行校长(院长)负责制,高校管理者权利集中。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高校管理者倾向于最大化自身利益。同时,高校中普遍存在逆向选择,高校管理者倾向于聘用对自己权利束缚较小的财务人员,制定弹性规章制度,导致高校各部门和人员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内部控制措施执行不到位,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
2.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健全
我国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制。当前我国高校由原来全部依赖财政拨款逐渐向多渠道筹资办学的模式转变,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高校一味追求外延扩展,而忽视内部控制建设,或者采取不稳健的融资政策等,给高校的未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高校缺乏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增加了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如对债务规模的忽视导致高校整体财务状况失衡、过度举债、投资和资金链条断裂的风险等。
3.控制活动存在薄弱环节
我国高校尚没有统一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无法结合高校自身特点为其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一些非经常业务缺乏控制。我国高校内部会计控制集中在货币资金环节的控制,对实物资产、筹资与投资等方面的控制较弱,由此导致高校管理者发生逆向选择,即财务多是事后核算,为高校管理者最大化自身利益提供了操作空间。
4.信息与沟通机制效率不高
高校内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在学校基建、设备管理、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沟通中,高校计算机应用还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的业务处理上。高校只能收集最基本的业务相关信息, 面向管理层面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比较落后,不能很好的辅助管理人员对信息做出准确的细节分析和综合把握,致使委托代理契约缺乏整体连贯性,委托代理效率偏低。
5.内部控制监督缺失
我国高校外部监督缺乏连续和主动机制,国家只是抽查高校的审计活动,部分高校多年不会被抽到。外部审计机构只有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委托才能行使审计职能,审计范围和内容受到委托方的限制,审计标准须尊重委托方的要求,审计意见的发表须经委托方的同意,外部监督意义不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强,没有规范的制度依据,无法有效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绩效。由于委托代理契约缺乏有效监督措施,高校内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高校管理者会倾向于用手中没有被监督的权利最大化个人利益,如贪污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盲目借债。
三、发达国家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经验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高校现在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它们大多依据美国coso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制定内部控制系统,强调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监控和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强调将内部控制纳入高校治理之中。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高校内部控制都有以下特点:
(一)内部控制体系完整
美国coso报告的内部控制框架具体包括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该框架认为: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实施的,为公司经营效率质量、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法规遵守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目前西方高校一般采用该框架观点,或者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设计内部控制体系。
(二)内部控制环境较好
西方高校组织结构严密,高校职能部门、各院系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部门人员配置合理、职责分明,高校内部工作效率较高。高校内部事务由学校自行决定,有较大的自治权。西方高校内部管理机构非常重视学术权力,均采用专门委员会制。西方高校内部设有由教授、研究人员组成的分管教学、科研以及教师相关活动的决策机构。教授、教师在大学管理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即教授治校,教授参与学校管理工作。校长一般也是以专家的身份参与决策,防范学校可能发生的风险。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绩效进行专门评价,并公开结果。高校信息反馈系统比较健全,每个人都可以对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
西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一般是由最高层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政策方针,详细规章制度由具体管理部门制定,由学校董事会通过并发布。这种制度一旦实施,校内人员必须遵守。任何人不得逾越内部控制制度。西方高校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建立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到位的单位也予以奖励,切实保证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四、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对策建议
国外高校内部控制经验对于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参照国外内控经验,结合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实际,我国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可进行如下完善: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为完善内部控制环境,高校应进行内部机构改革,破除高校管理者财权集于一身的特殊地位,明确管理者分工和责任,分别考核,确立高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宣传、教育,实行在岗人员内部控制职业素质再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分类型地对高校管理者举办相关研讨班,提高管理者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和内部控制环境;充分发挥教师工会的作用,鼓励引导高校教授、教师参与内部控制监督,将高校管理者的利益最大化与高校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等同起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二)建立风险评价体系
基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高校风险防范应注意以下方面:(1)设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目标,保证学校科学有效的使用资金,提升资金使用质量, 防止贪污和腐败;(2)完善风险识别指标,高校应当设立内部风险控制机构,防止盲目和过度举债,提升高校风险防控质量;(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系统的控制作用,财政机关要加强对高校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培训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对高校的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从制度上保障高校与高校管理者利益的一致性。
(三)健全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国家权力机构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高校自身特点,明确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制定相互制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完善高校预算制度, 强化预算控制在高校内部控制中的功能作用,避免高校实报实销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完善高校对于非经常业务内部控制的规范,确保约束到位。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学者, 研究制定体高校特点的高校内部控制规范, 促进高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与指导。
(四)提升高校信息沟通效率
高校应依托高校拥有的先进技术资源,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整合高校经济管理活动中各部门的数据,提升校内信息管理质量和沟通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部门之间相关业务的透明度,以便其他部门、员工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积极提升高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质量和效率,使其更好的为高校内部管理服务。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拨出专项经费, 为高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提供经费支持,提升高校内部信息沟通的效率。
(五)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高校应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明确高校内部审计的责任和工作范围,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结果应定期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高校应建立奖罚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奖罚。财政、税务、审计、教育部门应加强合作,强化信息交流,全面监督高校审计工作。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应充分发挥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杜绝高校领导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国家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大对高校的抽查审计力度,财政部门可每年抽取一些高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进行专项审计或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对高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此形成内部审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组成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保证高校利益最大化与高校管理者利益最大化高度一致,减少甚至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
据提升校内信息管理质量和沟通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部门之间相关业务的透明度,以便其他部门、员工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积极提升高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质量和效率,使其更好的为高校内部管理服务。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拨出专项经费, 为高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提供经费支持,提升高校内部信息沟通的效率。
(五)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高校应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明确高校内部审计的责任和工作范围,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结果应定期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高校应建立奖罚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奖罚。财政、税务、审计、教育部门应加强合作,强化信息交流,全面监督高校审计工作。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应充分发挥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杜绝高校领导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国家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大对高校的抽查审计力度,财政部门可每年抽取一些高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进行专项审计或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对高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此形成内部审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组成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保证高校利益最大化与高校管理者利益最大化高度一致,减少甚至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