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官的职业道德
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制约着执法水平,影响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影响法院的整体形象。那么,法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以及如何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呢?笔者认为,人民法院的法官忠实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应当是永恒的主题。要去实践上述法官职业道德还须从三个方面认真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
一、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
法者,平之如水,所以触不直者以去之,这是古老的东方阐述。纵观数千年的文明印迹,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追求。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司法则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殷切期望,也是法官的职业要求、职业尊荣所在。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没有公正,谈不上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不把公正作为第一信念、第一追求的人,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司法的功能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每一个法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努力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能动司法,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法律的精神,吃透法律的精髓,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要实行阳光审判,增加审判的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要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诉讼中来,尽量减少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怀疑。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尽管工作艰辛、收入不高,但是公正却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在法官面前,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公众关注程度如何,首先要考虑的是要如何实现公正。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司法公正的大厦,是由广大法官精心办理的千千万万案件筑就,公正的丰碑是由群众的口碑组成。
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的基石——廉洁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必将对司法的公正构成威胁,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受到损害。廉洁不保,司法公正必将缺失。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目前是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时期,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声誉。一些公民一生可能就打一场官司,他们对法院的印象直接来源于对承办法官的一言一行的感受。其中,对法官的清正廉洁是最迫切、最直接的要求和期盼。如法官队伍不清正、不廉洁,司法公正就会付诸东流,人民法院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威严将荡然无存。因而每一位人民法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视廉洁为生命。要时时警示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从一点一滴做起,谨言慎行,防微杜渐。要时刻牢记最高法院“五条禁令”,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甘于清贫,淡泊名利,乐于奉献,要培养自己健康的兴趣爱好和乐观的生活态度,时刻保持法官清廉形象。法院要根据新的形势,立足新的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教育、监督预防和惩罚司法领域中腐败的科学体系,努力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符合法院特点的与司法工作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机制。
三、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主题——为民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中华民族积淀了深厚的民本思想文化传统。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审判权在内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必须服务于人民。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同时,我国法律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司法的运行过程,就是人民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实现的过程,衡量司法活动的得失成败,最根本的标准在于体现人民意志利益的法律是否能够得到忠实执行。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动力源泉,是塑造新世纪人民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司法公信度和权威性的有力保障。人民法官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根植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服务于人民是应尽之义务。人民法官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应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广泛推行利民、便民、护民举措,尽量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诉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审判作风。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不断加大司法为民的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司法为民的工作水平。
“公正、廉洁、为民”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了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三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秉持公正之魂,则廉洁可期;谨固廉洁之弦,则公正可待。”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不仅是营造法官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柱,而且是树立法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每一名人民法官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内涵和深刻意义,将这一理念深深融入思想意识,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这一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