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年是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的第**年。同年,**月**日,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同样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经过二十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增强,有力推动农村的和谐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随着形势发展,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确立,特别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一轮的困难和挑战。如何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应引起法制宣传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研究对策。
一、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广大农民开始自主创业,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加之很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数量增加,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给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和挑战。目前,有些镇、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镇、村普法宣传栏宣传,而村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较少,单一宣传教育形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要求。部分镇、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受法制教育面窄、效果差,导致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死角”较多。
(二)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镇、村干部。目前,部分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素养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重产业发展,轻法制教育现象,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群众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表面化,分析问题简单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群众遇事常常多头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群访。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区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镇级财力又不足,每年的普法经费投入为较少,财政无法过多的支撑普法经费。造成了普法资料紧缺,宣传物质基础薄弱的现状,直接反映出我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健全,从而影响了农村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
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几点对策:
(一)法制宣传的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基本点”,营造农村法制宣传大氛围。一是要树立农村法制 “大宣传”的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都是普法的主体,都有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负担起执法相对人普及执法法律知识职责,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和新机制。二是要树立全新的法制宣传动静联动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社会法治化。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还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更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三是要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农村经济发展”的宣传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农村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前题和基础,是法律实施的途径和手段。从小的方面讲,是推动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有效办法。因此,开展农村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不能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从确立法律素质和法制理念出发,从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与管理、监督和社会事务”高度转变,整体推进,互相促进。
(二)农村法制宣传的内容要坚持实用性,针对“兴奋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制宣传需求的多样性,在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时,既“求同”也“存异”,既安排《宪法》、《民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共性内容,又要因人、因岗、因需而异,如安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个性内容,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时刻把脉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兴奋点”,教育引导农民自觉依法守法致富闯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原动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三)农村法制宣传的方式要坚持实效性,把握“着力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传统的“我讲你听”、“你说我记”的老办法已经难以奏效,需要我们从过去的“一支笔、一本书、一支队”老套路上走出来,在总结借鉴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传播到千家万户。首先要将农村原有的法制宣传媒体、法制学校阵地向面上扩展,点上渗透,使其有效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应有作用。其次要充分运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民心坎上。再次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和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发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需求,改变过去枯燥的“灌输式”、“填鸭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农民根椐自己需求,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农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的好东西,真正有效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
(四)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要坚持灵活性,选择“结合点”,以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针对农民生产、生活特点,根椐农民实际需求,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因“类”制宜实施教育。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或农闲冬休时间组织机动教育;对就近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选用早晚或节假日,避开经营、务工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采取邮寄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函授式教育;对农民中的党团员可结合党校、团校培训及平时活动开展阵地式教育;对农村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上门走访开展谈心式教育。春节期间,利用农村走亲访友之机开展庭院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务工前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证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门结合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补课。
(五)农村法制宣传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创新点”,把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农村法制宣传实际出发,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法制宣有效途径,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动“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
一是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区法宣办制定下发创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创建普法示范村的标准、措施和考核办法提出具体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别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普法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五有”阵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档案,“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
二是培育学法用法中心户。以自然村庄划块为区,毗邻居住的农户为依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培育学法中心户。确定中心户数不受户数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区少则3-5户,多则10-20户。中心户要求“五有”:即有较好的家庭活动场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套法律宣传资料、有一定的社会矛盾调解经验。户主主要由一些农村老党员、离退休回乡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爱好者等组成,他们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空闲、下雨时间组织邻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调处民事纠纷等机会就事说法,宣传治安处罚法;三是利用红白喜事聚会等平台,宣传农村易风易俗等政策法规。
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契机,依托、区、镇党校和村农民法制学校等阵地,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调解员、村民代表、农村民营企业主等进行轮训。抽调司法系统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利用农闲、“三下乡”时间进村入户,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难题,面对面受教育。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经教育培养,符合“法律明白人”条件的颁发聘书,调整充实到基层法律宣传队、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等工作一线,同时研究制定适合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长效机制。
(六)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要突出可操作性,完善“归宿点”,建立农村法制宣传长效机制。农村普法20多年来,年年有检查,有的地方还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对推进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一个农民是多数、普法是重点的特殊群体,要用制度去规范人们的行为,用长效机制保障普法良性运作,迫切需要政府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教育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有章可循,走上法制轨道。在保障机制方面,要增加镇一级的办事力量,改变农村普法有人抓无人管、指导不力的现状。要在村一级健全法制宣传员队伍,聘请一些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担任普法宣传员,使这项工作在基层真正有人抓。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金,保障活动正常开展。在监督机制方面,区、镇人大要定期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农村普法工作,通过提议案、质询、评议、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农村普法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农村普法考核的具体标准,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定期进行定性定量测试,严格奖惩,确保农村普法教育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