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思考
社区作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组织等专业工作委员会为平台,大力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帮助反映和协调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深受居民群众所信赖。整合社区各类人力资源,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组织为辐射点,推动整个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对提升社区治化管理水平,增强服务群众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区域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社区普法队伍现状分析
1、社区的管理体制模式。20**年年底,**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大会,确立了“大社区”工作理念,以此为标志,全区有43个社区(还有部分社区因拆迁或整合待注销)构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党委、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办)为特征的社区管理新架构,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自治、社区管理服务站承载、社区综治办保障、各类非营利社会组织服务参与的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资源向下、民主向前、民心向上”的改革目标,**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全国典型。
2、社区专职社工普法队伍。20**年,为充实**区基层调解工作力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年,**区又面向全市招聘200名大学生专职综治社区充实到基层,这些人员经过培训后,全面安排在社区综治办工作,目前,每个社区基本配备4至7名大学生综治社工,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这些大学生综治社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能够结合工作和居民需要,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对矛盾纠纷调解排查调处,完善各类防范措施,共同维护社区平安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社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社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职能尚未充分挖掘。目前,尽管社区已经构建了社区党委、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办,表面上看是成为“大社区”,但实质变成一个“小政府”了,真正上面千根针,下面一条线,处于最基层的社区,除承担管理和服务社区的职责外,还承接了大量的政府工作职责,经常性地组织力量开展普法活动分身乏术。另外,社区综治办的大学生社工多数存在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组织开展活动经验不足等状况,社区的优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普法教育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多元化法律的需求。群众学法用法的原动力是因为他们对法律有所需求,在于运用法律回答和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现实中,社区的普法教育方式却是就普法而普法、就教育而教育、就宣传而宣传,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因不了解群众关注什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在,群众在法律方面有什么困惑和疑难,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喜好,这势必挫伤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再者,有部分群众的法律诉求属于涉诉、涉访等层次的,往往因为错综复杂的原因,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没有办法解决,这也造成部分居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产生信任危机。
3、社区组织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缺乏创新、相对单一。目前,社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喜闻乐见的方法不够多。在宣教形式上,一部分社区能够针对日益发展的新形势创出新方法,仍旧没用多年的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滩设点等传统做法,显得陈旧、单一,居民群众不乐意接受。有的社区也经常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但会片面追求场面的“热闹”和活动本身的影响,忽视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居民群众真正学不到法律知识,或者不具备可操作性、学用脱节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4、社区缺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无论什么形式,都需要一定的经费。目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以**区为例,根据**区《关于印发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第六个五年规划(20**-20**)的通知》,区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人均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全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加流动人口)共44.5万人,经费44.5万元,这个数字看起来不少,但平均到人头,就微乎其微,更谈不让把这些经费拨付给社区了。至于社区的办公经费,据了解,现在每个社区大约在20万左右,除了日常开支外,也几乎所剩无几。普法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造成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难以保障,不能正常开展。
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职能发挥。要切实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加强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督促力度,积极将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评体系,通过
“四个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四报告一评议”、“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等平台,加强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着力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格局,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2、围绕群众需求,关注民生重点。社区作为一级“小政府”,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要将社区建设与解决民生需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管理有序上动真格,在服务完善上下功夫,在文明建设上用力气,在安定祥和上出实招,切实解决目前社区存在的如:低保、劳保、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问题的一系列问题,把社区建设成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惠民工程结合,针对上述群众的重要需求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帮助解决居民群众合法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安定。
3、坚持学用结合,创新方式方法。随着网络、视频媒体等现代传媒进入寻常百姓家,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关注民生权利保障和普惠政策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就必须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逐步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化。在社区条件许可下,力所能及地发展社区法治文化,如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艺演出、家庭学法竞赛等,让居民休闲娱乐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形成一种以法律和法治为核心的新的文化价值取向的法治社会,提高法律进社区的效果。
4、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有序运行。财政性经费是我国普法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保证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也是政府首先要依法承担的责任。一是完善社区普法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司法行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争取获得区财政对社区普法工作的投入列支。同时,协调街道工委、办事处,争取街道一级的相关办公经费向社区倾斜。二是专项活动经费有保障。区机关、街道在社区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有的活动保障经费必须由机关、街道支出,不占用社区办公经费。三是加大费用管理,社区对各项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养事不养人,切实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