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其频次和事故涉及人数均有上升趋势,以农村中小学校表现得尤为显著。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这表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省多个市相继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这表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着不少隐患,同时,也暴露出目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与措施。
一、农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领导不重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位
很多学校领导的工作重点放在教学秩序与教学成果上,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缺乏重视。学校食堂操作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不注意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缺乏食品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安全操作技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二)学校食堂管理问题
部分学校为了减轻负担,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校外人士进行管理,有些承包人甚至再次转包给第三方、第四方。部分承包人为了牟取经济利益,以降低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代价,甚至使用不安全、不卫生的原料加工成食品,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校食堂制作加工问题
农村中小学校普遍资金较为紧张,食堂操作设施陈旧,餐具配备落后,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容器混用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使用甚至不使用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还存在原料随意堆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有损坏,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等多种问题。
(四)学校周边小饭店和小杂货摊点问题
部分农村中小学校的管理不严格,有些学校食堂供应能力不足,默许就餐的学生到学校周边的小吃店或农户家中就餐,这些地方的食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根本不具备经营加工食品的资质,食品卫生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增加了学生群体食物中毒的隐患。还有些学生课间到校外的杂货摊点购买一些三无食品,这些摊点的食品卫生情形极差,食品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证。
二、农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与对策
(一)强化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各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领导提高重视,实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专门管理食品安全和师生安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问责制度。
(二)与主管部门建立良好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校长沟通,督促其整改到位,促使学校重视食堂食品安全条件,完善食品安全设施,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如学校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可向上级反映,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情况,直至采用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三)落实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
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牵头,要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同时对学校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组织专业人员走进学校,采取讲课、传单、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四)严格执法,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准则,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把关。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坚决调离;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食堂承包单位,要求学校终止承包合同;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司法部门介入处置。
(五)加强学校周边小吃店和食品摊贩管理
无证经营食品的一律取缔,禁止周边农户自行开办学生用餐,密集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食品的流动摊点,必要时取得教育、公安、工商、城管等多部门的配合,共同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因此,学校和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问责制,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通报制度,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努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