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
2015年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年、贯彻落实年。2015年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好头、起好步,为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和国家从治国理政、维护民族团结和巩固国家统一的战略高度对民族工作所作的长远规划和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在“新常态”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说到底就是要“推动中央精神真正落地、开花结果”。要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各地区各部门和每一位民族工作者都务必要站在对党、对国家和对各族民众负责和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自觉、积极、主动地“推动中央精神真正落地、开花结果”,并用会议精神“真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
第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
民族工作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政治性等特征,同时又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因此,原汁原味吃透政策精神实质,把握好党和国家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是下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前提。各地区各部门的民族工作能不能走在全国前列,首先就取决于能不能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方面走在前列。自1992年以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我国显然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领导和开展民族工作的重大会议机制。而在中国的地方政治生态中,对此类看似“常规化”的工作会议,最容易滑向程式化的贯彻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极容易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不良风气。因此,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须率先垂范,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做到真学真懂、学以致用。
第二,要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契机进一步打牢从事民族工作的政策理论根基。
民族工作是一项在少数民族中争取人心、寻求认同的工作,实践性强、对民族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要求也极高。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及具体任务,最终须依靠每一位民族工作者来贯彻落实。我们党的民族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除了党的民族政策正确之外,与一代又一代既掌握扎实的民族、宗教和政治等方面理论,又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民族工作者的奉献和付出是分不开的。每一位民族工作者只有不断更新从事民族工作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不断学习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才能抓住民族工作的“牛鼻子”、找准民族工作的新方向,从而将民族工作常做常新、越做越好。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每一位民族工作者和民族工作研究者来说,都是一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理论、把握新政策的契机。我们应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打牢从事民族工作的政策理论根基,一手抓理论、一手抓政策,真正做到政策熟稔于心、理论了然于胸,理论与政策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鼓足干劲、蓄势待发,在民族工作实践中更好地用两条腿走路。
第三,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宣传,将党和国家的声音不折不扣地真正内化到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中。
民族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民族工作能否真正取得实效,首先取决于少数民族群众能否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形成正确认知、产生强烈的认同和支持。认真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本身就是民族工作的应有之义。对此,我们的民族工作部门特别是民族工作者,应深入到各民族群众当中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党和国家的声音不折不扣地真正内化到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中。事实上,民族工作同党的群众路线有诸多的相融、相通之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其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民族政策,为更好地做好民族工作奠定基础、铺平道路。因此,我们应以宣传而非教育的姿态,在宣传中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多同他们交朋友,多倾听他们的心声。这样的宣传,往往更容易在全社会凝聚共识,形成民族工作的合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衡量工作成败的主要标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得好不好,最主要就看会议精神是否真正落地、开花结果,看能否切切实实把“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要切实把“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做好,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要把握好“五个并存”的“新常态”。
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指出:“民族工作的‘新常态’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的‘五个并存’,即从民族工作环境条件看,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从经济发展水平看,是‘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从社会事业进步看,是‘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从各民族相互关系看,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从维护团结统一看,是‘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王正伟还指出:“这‘五个并存’,精辟概括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精确勾画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把握了‘五个并存’的‘新常态’,也就把握了民族工作的‘大形势’。”
第二,要推动民族问题治理由族际主义向区域主义转变,构建一个适应现代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需要的民族问题治理体系。
民族工作担负着民族问题治理和边疆治理的重要任务。对于当今世界的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问题治理从来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同样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新常态”下,我国的民族问题也呈现出一些新动向、新情况。如涉及民族因素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暗流涌动,暴力恐怖活动时有发生,且一些地区的民族问题甚至已严重威胁到了我国的边疆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要有效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单靠民族工作是不够的。因此,还亟须适应现代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内着力构建起现代化的民族问题治理体系,依法打击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发展和危害国家统一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从而推动民族问题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为平稳扎实地开展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的法治化营造良好环境。
第三,要建立起科学完备的民族工作绩效评估体系。
民族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直接关系到我国民族关系的总体走向,关系到各民族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远国家利益,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要确保民族工作真正能取得实效,关键是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民族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起民族工作绩效的评估体系,一方面可实现对民族工作的工作导向,另一方面有利于在民族工作全国一盘棋的大格局下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总的来说,建立起科学完备的民族工作评估体系,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民族工作的水平。从“新常态”下民族工作的任务和特点来看,民族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至少应囊括民族团结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状况、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建设水平、民族工作的地区及部门协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指标。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这些指标还应配比不同的权重。建立这样一个民族工作绩效评估体系,是值得在民族工作实践中加以探索的。
第四,要加强民族工作的能力建设。
民族工作的能力,从工作性质来看是一种处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治理民族问题的能力,而从民族政治理论来看更是一种在少数民族民众中开展民族政治动员、建构政治认同、寻求政治支持的能力。但归根结底是一种从根本上搞好团结、争取人心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关乎少数民族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还关系到他们对党的认同。民族工作的能力,至少内在地包含了民族政策的执行能力、民族工作的纠偏纠错能力、民族工作的创新能力、民族问题发展动向的预测能力、驾驭民族工作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定力等。这些能力,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水平和实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拓展和社会逐渐转型,我国民族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民族关系、族际间的利益结构,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活动方式及价值观念等变化尤为明显。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尽快将民族工作能力纳入到地方政府能力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各级地方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在从整体上推动民族工作的能力建设的同时,还应鼓励、支持和引导民族工作者加强自身的工作能力建设。
第五,要善于学习借鉴历史和现实中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
我们党的民族工作起步早、格局大、工作细,在近百年来波澜壮阔的民族工作史上,积淀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成功经验。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派出民族工作队到边疆民族地区,进村入户驻寨,带着真挚的感情“做好事、交朋友”,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困难和普遍关心的问题解决在一线,将民族工作在基层做实、做细、做好。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多民族聚居的省、市,同样在民族工作上取得了许多引人瞩目的成功经验,如“云南经验”、“北京牛街经验”等。这些经验,同历史上的宝贵经验一道,共同构成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案例库和思想库,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学习借鉴历史和现实中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可让我们在民族工作中事半功倍,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有利于推动民族工作的创新,最终探索出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地方特点的民族工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