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思考
随着国家财政对地方经济发展支持的力度不断增加,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笔者通过近几年对基层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就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出以下思考,以作探讨。
一、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现状及成效
现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是:一是本级预算资金实行“乡财县管”。二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乡镇政府直接对村进行考核分配。三是“以钱养事”资金实行合同管理,日常服务的人头经费及保险按劳务合同兑现。四是惠农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据实申报,专项办理、专款专用、“一卡通”直达个人账户。五是重点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奖扶资金按照项目“四制”要求和合同管理。六是村集体资金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监管。七是其他资金归口管理,即隶属关系属乡镇的由乡镇财政管理,属县直的由县直部门直接管理、乡镇财政监管。所有财政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实行以上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为抓手,加强了预算管理,理顺了分配关系,提高了管理水平。二是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手段,通过严格票据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了收入行为,遏制了乱收费。三是以资金管理为载体,认真执行“人员经费定时拨、公用经费季度拨、项目经费进度拨、应急经费及时拨”的管理要求,实现了镇村干部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惠农资金直达农户“一卡通”,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直达劳务供应商,偿债资金直达债权人,有效避免了乡(镇)、村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乡村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四是以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二、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目前,尽管从上到下都很重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措施也得力有效。但由于涉及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门类较多,点多面广,工作复杂,财政所有时也鞭长莫及,监管很难到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认识上错位。部分财政所干部对于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还是花了心血,下了功夫,加强了管理。但对资金使用方向、用途、效益关心不够。普遍认为,财政所就是把上级拨付的各类资金按要求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拨款手续合法,不截留、不挤占、不套取,在本部门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至于资金出了财政“门”,钱干什么去了,是与已无关紧要的事,一拨了之。资金发挥效益如何,是否用到规定的项目、人员上,有无截留挪用套取等现象不得而之,认为监督管理是政府、项目资金的主管部门和县财政监督局的职责。
(二)管理上失位。主要表现在项目资金上,因为项目资金立项申报基本是靠乡(镇)、村争取而来,虽然有严格的审批拨付程序,但资金核拨仍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导,财政所只是办理拨款手续而已。按照“项目跟着预算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责任跟着监督走”的要求执行不到位。造成资金使用“张冠李戴”,违规操作,致使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农民群众不能从中受益。有的项目甚至成了半拉子工程。这也说明财政所的建议权和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位。
(三)监管上缺位。主要表现在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发放方面。由于该项资金类别多,涉及面广,季节性强,加之财政所现有人员老化,事多人手少,难以按户据实调查,多以村、组干部填报数据为准,对于抛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没有适时核调,客观上给动态监管带来一定难度。因此,每当忙季,只能满足新数据录入,而对于数据的审核、更正、更新、纠偏则应接不暇,反应迟钝,导致有的新数据上了,旧的网络却保持原样,进而发生少数补贴有同名、同号的现象。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监管机制,不断在规范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细化办法,力求监管行为规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由之路。必须从完善制度、细化办法入手,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程序规范。一是规范本级预算资金管理。按照“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规范流程,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二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村级财务“双代理”的要求,村级所有收入由财政所统一开具收据,将款项全部存入财政“农村代理资金专户”,实行用款按程序申请。严格实行民主理财的要求审核村级各项开支条据,规范村级“三资”监管代理。三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
(二)把握关键,力求监管工作常态化。做好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常年系统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寻求监管的关键措施,推动资金监管日常化。一是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二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保证上下通达,县直部门在下达资金和指标文件时,明确乡镇、财政所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将各类政策、资金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告知乡镇主管领导和财政所,以乡镇主管领导、财政所、乡镇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财政资金监管qq群,传递资金监管往来信息,保证乡(镇)内横向通达,并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监管意见。
(三)创新形式,加强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把监管资金按不同的主体进行分类,乡(镇)集中公示的有: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扶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移民后扶资金、项目招投标情况。村级公示的有:低保五保资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村级财务收支。二是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资金查询的方式等。三是规范公示形式,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以会议宣讲、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为形式实行阶段性公开,以乡镇、村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四)注重绩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之一。因此要按照“四查”的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即基础数据核实查、使用情况问效查、项目进度跟踪查、款项拨付上门查。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坚决克服财政资金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二是县财政局每年可以安排一定时间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分批对财政所的各类财政资金开展全面检查,查找管理漏洞,规避监管风险,提出规范管理建议,给财政所起到指导示范作用。三是加大项目资金事前、事中监控力度,严把项目质量监督关,坚持“项目跟着预算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责任跟着监督走”,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四制”责任制,由财政专管员到项目现场,检查项目质量和进度,进行验收。四是严把资金拨付关,严格实行报账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对拨付到项目单位和个人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单位和个人账户。将财政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管理全过程。
(五)提升素质,力求监管能力水平提高。加强队伍建设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强有力保证。一要加强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财政人员的管理水平。二要提升窗口形象,以规范化财政所创建为载体,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三资”监管代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及群众来访窗口建设,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三要不断加强电子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完善财政与编制信息网,农村“三资”管理软件及惠农资金补贴系统,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反馈提供快捷、便利的电子网络办公平台。四要加强学习交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沟通联系,多向先进单位学习,深化监管措施,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