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假设与解释性青少年研究论文
【摘要】为了因应青少年研究基础理论建设的需要以及正在酝酿中的青少年研究学术提升,笔者提出“人性假设与解释性青少年研究”的理论框架。本文对人的属性、人的理性行动的类型与层次,人的理性行动形成的不同过程以及人与社会互动的多种状态一一进行了阐释。为了显示这一理论假设对于相关研究的解读与阐释作用,笔者还以人的荣辱知行教育为例,从人性假设的视角对这一教育的基础所在与实际定位进行了探析。限于篇幅,本文未能将此理论假设充分展示和运用于相应的青少年研究,但笔者的此类专文将在近期内发表。
【关键词】青少年研究;人性假设;教育定位
相当一个时期以来,笔者在自己的一系列著述中(参阅孙抱弘:“社会环境·接受图式·养成途径——青少年素质养成机制的跨学科思考”,载人大复印资料《青少年导刊》 2002年第2期;“人的素质与可持续发展”,载《学术季刊》1999年第4期;“人的理性提升与教育的责任——青少年养成教育的人本底蕴”,载《当代青年研究》2004年第5期;“思维与理性——青少年养成教育的人本追求”,载《当代青年研究》2005年第7期;《现代社会与青年伦理》,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年7月版),都坚持认为无论在青少年工作、教育还是研究方面,都应以青少年自身成长的特点为依据。其实,一般来说,青少年成长的特点也就是作为个体的人的成长的特点,这就是要以人为本,从人性、国民性的生成、发展以及与社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的互动中去具体把握、去实际体察。这里,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人性假设”。在此,笔者十分赞同湖南社科院的黄海先生对青少年研究“中层理论”的呼唤(黄海:“田野、叙事和结构:青少年研究的人类学路径”,载《当代青年研究》2007年第2期),试图将“人性假设”作为解释性青少年研究的“中层理论”之一提出来,并结合当今荣辱知行教育问题略作展开与阐析,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大方之家。
笔者提出的“人性假设”包括:人的属性、人的理性行动的分类或层次性、人的理性行动形成的不同过程与类型,以及日常生活里人与社会互动的多种状态等一系列理论的分析与阐释。“人性假设”作为进行解释性研究的中层理论,对于研究对象的解读,对于相应工作、教育的政策制定,均能提供有效的支持。为此,笔者在本文中以“人性假设”的理论框架为依据,以荣辱知行教育问题为例,对这一教育的人性基础与实践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并力图提出能贴近实际、获取实效的对策和建议。
一、人性假设之一:人的属性——在物性与理性之间
1.人的属性
人的属性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物性、生物性、动物性与人的特性——最主要的是理性。我们往往将前三层次统称为“物性”,而第四层次则往往以“理性”代表之(王海明:“人性是什么”,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版>2003年第5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版)。
人的“物性”可以说是与生俱来,凡人总有“物性”,这种“物性”总是带有天生的扩张性、自利性。生物进化论的研究认为,没有这种“物性”的物种很可能就会灭绝。对于人的属性中的这种“物性”我们必须承认而不能否认,对于这种“物性”我们只能适当控制而不可能消灭。所以,可以说:文化传承中的“存天理灭人欲”是反人性的,时尚恶习中的“存人欲灭天理”也是反人性的,只不过是一种极端认识与行为的两个侧面。
人的“理性”,是由文化、文明作为载体而传承。人的理性才是人区别于其他“物”的特有属性,也是人能够调控“物性”,弃恶从善、公私兼顾乃至先人后己的依凭。当然人的教化有优劣,人的理性也有高低,于是对“物性”的调控也有强弱。不过,人类的历史一再证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物性”总是不可能完全被理性所自觉控制。图1中处于物性与理性之间的“生存理性”正是这种物性与理性犬牙交错状态的最恰切描述与定位。
2.理性的层次性
尽管各学科可能因为分类依据的差异,在对理性的界定上也有差异,但一般都将理性分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主要是指知识技能和伦理规范的认知与行为,也包括生存、交往、契约等理性认知与行为,这些理性对于人类社会的运行与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价值理性主要包括道德品性与人文精神,这两种理性对于人类社会的演进与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工具理性的内核主要是求真,价值理性的内核是求善求美,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往往是求真而趋善美,求善美以求真为基础。工具理性是基础,价值理性是导向,片面的工具理性离开了价值理性的导向,只求真不趋善尚美,那就可能给人类自身带来灾难,这已经为人类发展的历史所证实。
3.人之属性的传承与特性
从现代生物学的视角看,生物性(物性)与文化性(理性)构成了人的属性的两翼。个人从其降生的那一刻起,就传承了这两个属性。生物性(物性)来自于母体的基因遗传,文化性(理性)来自于家庭、社会(包括学校)的传承。生物学家指出“自私的基因”是生物性机体内的“程序”,这一程序为每一个体设定了行为方式。而人类独有的文化性(理性)的作用就在于控制生物的自我扩张性,发挥这种作用的最佳选择就是改装每个人的行为程序。实现这种选择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文化、文明的传承与熏陶,提升人的理性,通过由低到高的发展积累,使物性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人性假设之二:人的理性行动类型、形成过程及其呈现状态
1.人的理性行动的具体类型
人的理性行动的具体类型相当复杂,众多学科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吸纳马克斯·韦伯、伯森斯和哈贝马斯以及国内苏国勋教授的相关观点(苏国勋:《社会理论与当代现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的理论假设。
这里,笔者把人的行动理性大致分为六个层次,依次为传统性、情感性、信念性、经济技术类工具理性、交往契约类工具理性和价值类人文理性。这六类行动理性的类型与特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即行动的主观意念要素与行动的客观情境及责任取向。
由于经济技术类工具理性、交往契约类工具理性和价值类人文理性的主观意念涵盖了手段、目的、价值、后果四项要素,所以属于较高层次的理性;而这以下的三类行动的理性程度依次递减——信念性行动往往凭一时的激情不计行动的后果,其极端者为某些利益集团或族群利益,可以不顾一切;情感性行动更不顾及价值与后果,为家族、朋友的一私之利,可以置社会的、人类的利益于不顾;传统性行动则目的、价值、后果皆不计,只是为习俗所左右,为行动而行动,执著手段,或无所为而为,或为金钱(物的权威)、为愚忠(人的权威)而为。
当然,属于较高层次的三类理性行动必定也要在客观情境中的责任取向上,在对价值的定义的理解上分出高下:经济技术类理性往往是纯工具性的理性,其行动的客观情境往往是非社会的,不考虑人的价值,过度追求和强调物的价值,从而使理性萎缩,以至最终否定了理性;交往契约类理性,属于工具理性,其实更是一种公民理性、社会理性,其关注的是人的平等交往和互相了解,通过契约与诚信的交往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行,以此理性而行动自然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富有理性者,一个真正的人,但不一定也不必是一个高尚的人;价值类人文理性行动无疑最为理性,因为其“客观情境与责任取向”是面向人类,面向全球以至宇宙,立足普世伦理,关注人类终级价值的逐步实现。
以上是对行动理性类型各层次的分析,落实到某个具体行动者身上,因时空、情境与心绪的变化不定,则将出现多种复杂的情况,尚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更具体的分析。
2.人的理性形成过程的不同类型
人的理性形成的过程大体上等同于社会学所提出的人的社会化过程。不过,这里不同于传统社会化理论的是:笔者根据人类理性行动的动态形成过程,提出人的个体的两类社会化的假设。我们将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进程理解为主要是人类理想生活的教育,这个教育主要是在学校的课堂里完成,这是作为个体的人的第一类或初步的社会化进程。由于未成年人的不成熟特性,即生理发展、认知结构、思维方式的局限,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理性水平主要停留在传统性、情感性与信念性的水平上。与此同时,在学校课堂之外,特别是当未成年人成年以后或进入社会以后,他们就进入了另一个与学校的理想生活大相径庭的日常生活世界,也就是跨入了第二类社会化进程,在这个进程中他们更多接受的是日常生活的教育,完成的是生存现实的社会化。面对生存问题,他们较自然地生成了生存、技术和经济的工具理性,并在一定的社会习俗与规范的引导、约束下逐步生成交往理性。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则在探索与追求中,达到系统的价值理性的信仰与行为的层面,但有些就可能永远止步在较低层次的理性层面上。
这里要指出的:首先,第一类社会化进程中的信念性行动与第二类社会化进程中的系统性的价值理性行动是处在不同层次上的行动,前者是被组织的、灌输的、原子式的价值取向和行动,后者则是自组织的、内生的由系统的信仰生成的价值取向和行动。这两者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一时的信念,后者为恒久的信仰,前者会受情绪、环境等内外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后者则几乎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其次,这两类社会化,第一类是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初级阶段的社会化,第二类是以成年人为主的较高阶段的社会化。两者尽管有一定的先后之分,但在一定的时空中有部分的交叉、重叠与过渡是完全可能的。有些未成年人因其成长环境与天资禀赋而较早进入第二类社会化进程,有的成年人出于同样原因终身未能进入或完成第二类社会化进程也是可能的。人的两类社会化的假设可能有助于我们更贴近实际地解释作为个体的人在成长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更科学地分析与应对国民素质提升中出现的问题,当然也将更有效地支持青少年的研究。
3.日常生活中人与社会互动的不同人性基础与利益取向
日常生活中人与社会的互动,至少呈现三种状态或境界:一是遵奉社会规范;二是追求道德品性;三是无视社会规范,更不追求道德品性,而是自我膨胀,极端自私自利。极端的自私自利是人性中物性、物欲的恶性显现,其负面性明明白白。这里要阐释的是,社会规范的遵奉与人类德性的追求,因其理性基础与利益取向的不同,而显示出明确的区分,正是这一区分,使得我们走出了传统社会中将伦理与道德混为一谈的认识陷阱,并使我们有充分的认识与实践的张力,去解读当代社会的思想道德观念,去构建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去对荣辱知行等社会行为进行多维的立体的把握和设想多层次、分阶段的提升路径。这一理论假设如下:
人类为了保证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可持续发展,总是要在一定的理性指引下,实现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体(小到家庭与社区、大到人类和宇宙)的协调统一。这种协调统一因其前提(利益取向)不同,而分出层次性:从理想的角度出发,无疑是要统一于道德品性的追求层面,以实现人类的价值理性,营造无私助人利他的社会风尚;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限于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与素质水平,在现阶段这种统一只能依托于人的工具理性。具体到公共伦理规范层面就是要通过自律或他律的规范遵奉——即通过自我约束——先以利他再利己,来获取个人的合法利益。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德性追求层面还是在伦理规范遵奉层面,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协调统一,其主要的区别是在于利益指向的不同:前者是纯粹的助人利他,并无利己的诉求;后者是以遵奉规范——约束自我——利他最终实现利己,这里的顺序不可颠倒,即必须从约束自我—利他出发。这种利益的不同指向充分体现了理性追求的差异,即:一为消极之工具理性;一为积极之价值理性。在现阶段这种差异应予承认和肯定,因为能够具有消极理性,就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合格的公民了。
三、人性假设的解释性运用——荣辱知行:在理性与物性的天平上
以上“人性假设”的整合性框架能深入地、整体而动态地解释人类理性行为的类型、要素及其层次,解释人的认知和行为的形成过程和发生机制;从而也能较为科学地揭示人的荣辱知行取向的形成原由。
荣辱的知行状态总是与人的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社会化过程联系在一起,也总是与人的理性的层次性与利益取向联系在一起。
日常生活里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祖国、人民)、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的荣辱问题(以八荣八耻为主),大致可作以下归纳:(1)人与自我即人的自我修养:这包括辛勤劳动与艰苦奋斗;(2)人与人的关系处理:这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团结互助;(3)人与社会(国家、人民)的关系处理:这包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4)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这包括崇尚科学、学习知识。
由于个体处在不同的理性发展阶段上,因此对于这涉及人类四大关系的八个方面,每个个体可能也可以出于人性不同的层次和利益取向,从而对这八荣八耻的遵奉与践行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可能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就如同前述的理论假设中,伦理遵奉与道德追求的不同利益取向一样,对于这八荣八耻的遵奉践行可以也允许在不同的人性、理性基础和层次上,体现出不同的利益取向。
第一,对于自我修养的荣辱知行,如果从利己的利益取向出发,其底线就是两个“为耻”,因为从自我的角度而言,好逸恶劳,骄奢淫逸归根结底是使自己堕落,使自身的物性极度膨胀。而如果是利他、利社会的无私取向,其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的理性诉求则是自觉的。
第二,对于人际关系的荣辱知行,即使从利己的利益取向出发,也不能逾越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和违法乱纪的底线,要利己就要守法、守信、互助双赢,维护公共利益,这是社会良性运行的保证,当然也是个人获取合法利益的保证。
第三,对于人与社会关系的荣辱观念与行为取向,即使从利己的角度看,只有国家富强、人民团结、社会稳定,才能真正出现“国强民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局面,每个社会成员才能安居乐业;而危害祖国、背离人民则是整个人类都不齿的恶行。
第四,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利己的角度看,也应遵循自然规律,才能不受大自然的惩罚,才能使每个人的子孙后代可持续的发展。
由此,再自私的人,再功利或死守工具理性的人,也应看到,践行维护八荣,反对远离八耻,是人类最基本的求真、求善之举,是与每个人的利益相通相连的;换句话说,这是每一个地球村的公民、真正的人都应该践行的。
从人的两类理性化的视角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大部分国民对荣辱问题的把握大致还停留在传统性、情感性与信念性的阶段,他们受生存与经济等工具理性的影响,对相关的荣辱问题较多从趋利避害的立场去认识、去行动,这是应当予以理解的,关键在于社会在他们的第二类理性化进程中,如何给予积极的引导和正面的示范。我们的责任在于劝诫人们:“知耻”就是要努力摆脱对物的过度而盲目的追求,因为这种追求将会使人失去人的特性;“知荣”就是要遵奉和渴求理性,因为这将使我们成为真正的人,一个自由而充分发展的人。
把握了人性基础、利益取向与荣辱知行的互动关系,把握了人的理性发展的演进特点以及这些特点与荣辱观形成的依存关系,无疑有助于我们更深入、更贴近实际地进行国民的荣辱观建设,特别是当代青少年的荣辱知行教育,并举一反三地进行相应的一系列现代公民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