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之我见
含瘦肉精的猪肉,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地沟油”……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触目惊心。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研究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监管部门为老百姓谋福祉的大好事,实事。本文结合实际,就如何加强食品安全提出个人的一些浅见。
一、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受限。在县级没有专门的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日常餐饮食品及流通食品的质量问题没能及时鉴定,日常监管只能凭眼看、手摸、鼻闻、询问、快检等手段进行,以此判断食品的质量优劣。只能对简单的食品标志不清,证照不齐或是无证等进行检查识别,无法准确判断食品的质量问题。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由于检测试剂无法检测,只能在市场上进行产品抽检,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来监督管理,一个品种到结果出来,往返费时费力,最后还达不到效果,不能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或是企业给予及时的处理或处罚,因此,监管能力和手段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监管经费保障不足。餐饮服务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涉及的产品数多量大,目前的监管经费受预算刚性影响,抽检只能在预算内确定抽检数量进行,抽检产品仅占市场上极少部分产品,根本无法实现多层次全方位覆盖的监管,只能做个别食品质量的检测鉴定,作为样品。
(三)建立两账不能及时到位。食品经营者由于受到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法制认识接受能力各不相同,一部分经营者没有自觉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还有部分经营者是文盲或是半文盲,根本不具备建立进货和销货台账的能力。同时经营者进货品种多样,周转快、时间紧,没能有效的达到100%自觉履行建立“两账”义务。
(四)无账经营难以根除。无照经营监管是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有些是流动性、临时性的经营者,受传统家庭制约,还有季节性的经营者等,这些对象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监管过程中要尽可能考虑经营者的利益,考虑监管对象的处境,作为监管单位既要依法行政,又要人性化考虑监管对象的利益,要减少监管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五)食品流通经营户分布比较广泛。就目前现状来看,现有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相对缺乏,要实现对所有范围的食品流通监管动态化,监管能力明显不足。很多位于乡村的食品经营门店,现有的执法监管能力对监管对象的覆盖巡查,只能够保证一月一次。通常是两个人管理着一个乡镇。很多食品经营店也没有固定的营业时间和联系电话,加上交通不便,驾车困难,监管人员力量薄弱导致监管周期拉长,致使对农村季节性经营的流动食品小贩、经营户、等等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也是不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得不到有效保障,存在饮食用药的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技术手段。食品监管部门应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及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用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鉴别食品质量的做法,能做到及时准确的判断食品药品的质量问题,为执法和处罚提供依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全额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经费保障上应根据工作量、设备购置、设备运行等支出情况,实行合理性预算、严格审查、实报实销、奖惩分明,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创新两账建立制度。对食品经营者,实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销售的每一批次产品,要求经营者提供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记录完整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联系方式、标明收货人的名称的供货单据,零售经营者妥善保管好以上单据并视作台账,以减轻按品名、分类手工流水账式记录台账的工作量,对于没有文化和年龄较大的经营者来说更实用,以便于更好监管。
(四)大力整治无照经营。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和谐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的有机统一,对于无照经营者实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督促其规范经营。但对于城乡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需要从事食品个体经营的,相关政府行政许可部门应该免除所有费用,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办事程序,最大限度的减少无证经营的行为。
(五)强化联合执法和加强农村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如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整治,此项活动的开展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整改。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宣传作用,对非法经营活动及时予以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法立足。不断提高对新闻宣传的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揭露和警示教育。定时主动公布当地食品经营状况,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营造良好食品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