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义工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思考
近年来,**市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开展的非常活动活跃,民间公益队伍迅速壮大,市民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热情高涨,各类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团体相继频繁成立。但与之相比,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活动的形为规范缺少政策引导、法制观念淡薄,为我市今后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一、**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的文化道德素质日渐提升,在物质领域得到满足后,追求精神领域的意识和兴趣不断高涨,许多公民开始自愿自发的参与慈善、参与公益,并形成了以慈善公益为主要服务活动的民间团体。2008年之前,**民间公益慈善团体较少,主要以**公益、**阳光公益和**论坛志愿者队为主,社会关注度不高;2008年汶川地震社会个人的广泛参与震灾自救互救和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精神让义工公益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和频度出现在大众面前,公益慈善组织从社会底层较少被关注而被推向了媒体和社会的聚光灯下,**公益慈善也因汶川地震震灾中**公益负责人王旭东义无反顾只身前往灾区,把**的公益慈善事业推上了新的起点。2010年,**市慈善总会适应社会需求,以**公益为主体成立了**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积极鼓励和推进全市民间公益慈善活动的广泛普及。义卖救助、助学支教、助残、助孤、环保清源、帮困、交通维护等公益慈善活动丰富,极为活跃,积极带动了全市慈善义工公益慈善活动;2012年,共青团设立“雷锋角”志愿者服务基地,设立了固定的志愿者办公室;2013年市民政局针对全市民间公益组织义卖募捐活动频繁,但又明显缺少依法开展活动的程序,对公益慈善产生担忧。因此,由市慈善总会改革义工分会,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形成全面支持鼓励各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平台,并倡导规范进行公益慈善活动。使义工分会成为各民间公益组织合法开展民间公益慈善活动的平台,此举直接促发了**各界热心于公益慈善活动人士的热情,民间公益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暴发。到2014年6月义工分会下属累计共有登记在册民间公益慈善组织17家。这些组织的组成形式多样,既有通过以网站论坛为载体形成的公益组织,也有以从事残疾人事业、医疗养老保障事业等有专项公益活动倾向的公益组织,也有设立了实体办公地的综合各类公益服务活动的公益组织。这些公益组织的成员来自**各个行业,几乎罗列了各个行业热心公益慈善的精英。慈善全面介入义工公益活动,频繁接触义工群体,有效带动了全市义工公益氛围,**公益活动进入了新的高速发展期,成为了当前城市的一道新的风景。
二、民间公益组织高速发展的优点
**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在2013年以来呈不断激增的趋势,在原有**公益、**阳光公益、**论坛志愿者队等从事综合性公益服务活动的老牌公益组织的基础上,出现了专项公益服务活动的新型民间公益组织,如蓝天下公益主要做残疾人事业,**公益、**医药公益主要做健康保健等公益服务活动,也有如平安爱心公益是以企业家为主要成员的公益团队,有媒体界知名人士牵头的春暖公益;期间,更是因慈善总会义工分会的全面放开,以前长期默默无闻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民间人士逐渐走向台前,成立了由**老公益人成立的义工分会**分部。这些新生的民间公益组织中尤以春暖公益最具代表性,虽然成立时间短,但通过组织大型军民共建拥军晚会一炮而红,成为了与**公益、**阳光公益等老牌公益组织相当的公益团队,并在后面成功开展了一期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为“渐冻人”募集捐赠的冰桶挑战赛更是将春暖公益推上了公众视线内,这项活动也成为活动现场群众自主参与最活跃的一次,极有效的普及了慈善公益事业,社会效果显著。由企业老板组建的平安爱心公益,通过义卖桔子来救助换肾母亲的大型活动,活动当天在**公园广场联系到了众多爱心企业认购爱心桔子3000箱,当场募集救助款3万元,而许多爱心企业家更是通过活动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直接向缺钱换肾母亲给予了累计数万余元的捐款,活动很好的引导和带动了企业界参与公益的热情。这也充分说明,只要有好的慈善公益平台,社会各界对爱心事业的参与和回报社会的热情是很大的。正是这些民间公益组织通过自身的活动,积极推动了全市公益慈善事业的高速发展,让全市各级领导和居民感受到了公益慈善的向善风暴,使我市正能量不断涌现,为我市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不足
民间公益组织的高速发展,其优点突出,成绩显著,但缺点和不足同样是不可忽略的,甚至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尽早解决。
(一)民间公益活动缺少法制意识。
公益组织缺少法制意识,新闻媒体缺少法制意识,公益人士缺少法制意识,甚至部分部门也缺少法制意识。这是当前**民间公益慈善活动中最突出的特性。上半年,民间公益人士**先生,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动募捐,共募集捐款5万余元定向援助**小学,事后报纸大篇幅报道引起民政局关注,后了解该笔捐赠直接给**小学,但**先生没有要学校发票,可见这笔捐赠和活动的不规范。慈善总会得到信息及时联系**先生和学校双方,由慈善总会出面实现定向捐赠活动,及时纠正了不当的捐赠方式,**先生和**小学也都认识到了当中的不利影响。而我市早期的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在义卖募捐方面都一直存大这种不经合法公募机构就私下义卖募捐直接救助困难群众或援助公益项目的现象。每年助学义卖公益活动频繁,今年9月**阳光公益在活动前一日向慈善总会报告要联合电信开展助学义卖,但总会发现活动方式存在以公益慈善带营销的现象,要求公益团队不参与此活动,当天总会派员到义卖点向布置现场工作人员了解,仍未纠正,总会决定不参与该项活动,并要求公益团队及时纠正。去年底,**公益向贵州困难学生募捐冬衣,采取与本地学校联合,捐冬衣活动明确要求学生出钱购买新冬衣,并同时要承担运费等,许多学生家长都参与活动,但这项活动牵涉到捐赠物资和资金都未经公募机构而完成了活动。同时,在这些例子中还明显有电视、报纸等媒体的直接参与。这样的例子很多,包括报纸、电视经常自行的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直接为某些困难群众呼吁捐赠,由报社、电视台或救助人接受爱心捐赠的现象。这些活动都表现出对公益活动依法开展的忽视,特别是**公益活动极其活跃的现状下,长此以往对公益慈善事业非常不利。
(二)缺少专业的组织建设能力。
我们这些民间公益组织,在发起的时候都极力想把自己定位或打造为一个规范的组织,都有表面上的组织框架。但在实践中上却不知道或不愿意按一个组织最起码的原则和精神去运作。从名字形式上看是一个组织,制度上有负责人,有各个项目负责人等等管理体系,但实际上只有其表,而无其实,看起来完全像散兵游勇。这就像一群完全不懂足球的人组成的一个足球队,也学着别人的样子画了球场、各种标志和标线,但却完全不懂或有意识的忽视标志和标线的作用,或压根就不愿意按照标志标线去踢球,随意越线,破坏规则。这样的群体如果是少数个人的自娱自乐当然无可厚非,但如果硬要称自己为足球队就显得有些啼笑皆非,不但对不起观众(社会),也对不起自己所代表的群体。管理层表面上很想标榜自己是一个规范的组织,实际上却不按一个组织的精神和原则去管理、规范和发展这个组织,以散兵游勇的水准自我要求,导致整个组织固步自封、水平下降、凝聚力涣散,组织吐故纳新的能力丧失,缺乏自我完善发展的能力和动力,甚至造成内部分裂。如今年新增加的蓝天下公益、**公益、**爱心公益、平安爱心公益等都属于从原有公益组织脱离后新成立的公益组织。这样的现象最突出的体现在老牌民间公益组织身上,而新生公益组织在组织建设上虽然有些问题,但因新成立,本生制度上需要逐步的完善。
(三)各自为政,自我保护意识过度强烈。
民间公益组织还有较为突出的特性是自我保护意识过度强烈,对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理建议意见听不进去,反而认为是在攻击或恶意贬低搞破坏;不愿进行公开的相互学习交流,对自身好的项目不愿推广,而怕自身的活动方式被其他公益组织现学现卖。不愿接受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具体讲,就是不愿受约束,喜欢自由开展公益活动,对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内容做不到落实。
(四)义工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紊乱。
公益组织的义工基本上都以志同道合、热心公益而聚在一起,他们的素质、学识参差不齐,甚至人员分类复杂,更谈不上组织内部义工之间相互间的熟悉和了解,而其组织内部也不注重对基本理念和价值观的培养和培育,没有形成以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价值体系,成员内部价值取向层次极不统一,认识混乱,纷争叠起,甚至内部争吵互责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不足,纠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团队负责人的个人意愿凌驾于团队整体或管理层之上。山头主义,一个人说了算,造成开展活动随意性很大,没有组织管理,没有完善的组织发展规划。
四、对完善**民间公益组织的思考
(一)加强政府引导。
**当前丰常活跃的公益慈善事业是我市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当前民间公益组织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目前省内没有可执行的慈善促进条例,没能适当的制度给予管理和维持秩序,但我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仍是优点大于不足,因此,要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正确的引导和政策鼓励,来加强和纠正民间公益组织的扶持和规范管理。
(二)加强依法开展公益活动监督。
政府要积极肯定当前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的贡献,对他们开展活动提出加强监督和依法活动的意见政策,让政府和社会都感受到他们的存在,使这些民间公益慈善组织感受到自身所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从而来规范和提升他们的自我规范开展活动的自律意识。
(三)加强公益组织培训和素质教育。
良好的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可以成为政府的重要补充,但现阶段民间公益组织缺少专业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育,也是产生上述不足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要充分利用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这一群体,必需要努力提升他们的公益素质水平,每年应适当提供一些免费培训的专业课程,从如何依法、规范的运作公益团队来提升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管理理念,使他们更好的为我们所用,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四)加强合法注册和事前监管。
当前,民间公益组织均未进行民非登记,一方面是组织本身的不健全,不愿登记或不在乎去登记;但另一方面也是当前登记手续要求的注册资金和办公场地的要求限制了民间公益组织的登记,而与此相矛盾的是民间公益组织活动经费筹措难、管理难的存在。而从长远发展民间公益组织出发,依法注册民非机构是必然趋势,是一家民间公益慈善机构规范发展的基础,活动经费问题也会因合法登记后迎刃而解。而公益慈善业务主管方面,鉴于当前慈善领域制度覆盖不全的实际,我们虽已率先采取了公益慈善组织注册民非机构应事前承诺合法开展的事前监管手段,但却也因此出现了一部分民间公益慈善机构对此不认可的事例。因此,加快出台省内或杭州市的《慈善促进条例》,切实推进民间公益组织合法登记和监督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