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安康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加大,涌现出刘传品、骆云桥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人物,带动和感染着安康法治人才的层出不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安康法治人才的培养,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努力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一是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发展是事物的根本规律。用发展的眼光定位法治人才的培养,看准十年、二十年后安康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需求,从现在做起,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在做好长远规划的同时,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安康法治人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定向培养、离职进修、多岗锻炼、招考招录等方式解决法治人才数量不足的问题,以“三官一律”为抓手解决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的问题,以继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
二是严格标准,把好关口。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严格标准,政治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业务上专业知识丰富,工作技巧娴熟,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责任上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把本职工作做得至善至美;纪律上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作风上具备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生活作风,一言一行起到标杆效应。坚持把标准贯穿到法治人才选拔、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把“入口关”、敞开“出口关”,对不符合标准的法治工作者,该教育的教育,该依法处理的依法处理,该辞退的坚决辞退。
三是建章立制,持之以恒。严格执行《决定》提出的人才跨区域交流机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官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以及违法违规执业惩戒等制度。在实践中建立完善以公正公平为核心的法治人才选拔机制,建立完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学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严密的监督监察机制,建立完善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的提拔任用机制,形成培养、选拔、教育、激励、惩戒相统一的机制和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安康法治人才的培养。制度贵在执行、重在坚持,把各项制度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自然会收到预期效果。
四是树立榜样,带头示范。牢牢抓住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让各级领导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为法治工作者树立好榜样,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评价关、考察关、推荐关和监督关,真正把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好,使他们成为安康法治人才的示范者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推动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面对依法治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力争安康走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人才,成为建设法治安康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