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探索与分析
实行计划生育三十五年以来,计划生育家庭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为节约社会资源、实现适度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由于家庭子女少,在养老保障、亲情关怀方面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市积极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生家庭创业和失独家庭扶助关怀等方面,积极开展计生家庭养老帮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予以总结分析。
一、计生家庭养老保障的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市在全省得统一安排部署下,不断健全完善计生奖励扶助审核、上报、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机制,使计生家庭在养老保障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资金扶持,实现了覆盖城乡,应助尽助。截止20**年,全市共有3.3万名计生家庭通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享受了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其中享受了国家奖励扶助1.81万人,享受了独女户奖励扶助1438人,享受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有1274人,享受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有12298人,为1057户失独家庭兑付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二)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发展。**市人口计生局于2010年联合8个部门制定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体现了少生致富的工作目标。创业工程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捆绑涉农项目资金,优先优惠安排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家庭,通过示范带动,产业扶持、社会扶助等多种方式,全市共有3394户计生贫困家庭实现了脱贫。
(三)实施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市将解决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作为促进社会与家庭和谐稳定的重点,对失独家庭开展综合帮扶。一是开展医疗关怀扶助。由县区计生服务站为失独家庭老人开展免费健康检查。在城镇医保和农村合疗住院报销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计生家庭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优先集中安排养老。对农村失去生活能力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优先安置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生活。部分县区还将全县农村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三是开展社会关怀。联合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建立一对一的扶助关怀队伍,根据失独家庭意愿,开展精神慰藉、生活护理和关怀关爱。四是落实住房救助。在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将失独家庭纳入特困户“交钥匙工程”范围,无偿提供安置住房。
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政策扶持、创业帮扶和关怀关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计生家庭养老问题,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计生贫困家庭养老保障仍然不足。计生奖励扶助与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等其他普惠政策补助资金基本相当,对一些家庭发展能力不足、生活困难的计生家庭,目前的扶助金只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二是计生家庭存在老人需要生活扶助的现实问题。由于计生家庭子女少,加之子女因工作、生活原因,老人在因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不能得到子女居家生活照料。三是失独家庭因亲情缺失需要给予精神慰籍。对于失独家庭的老人,开展精神慰籍,减轻其亲情缺失的痛苦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
三、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的工作措施
实施计划生育35年来,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推进解决计生家庭养老保障,不仅是为了接解决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从政策层面上,必须要着力消除计生家庭因老无所依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就推进计生家庭养老保障,我们认为应该从政策统筹、法规保障、社会扶助等多个方面,综合解决计生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
(一)统筹惠民政策帮扶计生家庭养老。在鼓励家庭养老和在社会养老机构自费养老的基础上,从中、省层面上出台加强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将计生家庭养老保障作为一个重点,在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惠民政策,特别是按人头兑付的惠民政策中,对计生家庭倾斜,实现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特惠政策有机结合。让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少生孩子的家庭从中受益,充分发挥利益导向作用,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推进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养老保障的法律法规。通过人大、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就出台计生家庭养老保障法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在计生家庭养老资金帮扶、医疗保障、生活扶助等方面,推进落实解决计生家庭养老实际问题的法律法规。一是落实医疗扶助。提高计生家庭住院治疗的城镇医保或农村合疗的报销比例,优先将困难计生家庭纳入医疗救助的范围,体现优惠优先。二是落实生活帮扶。对计生家庭因疾病住院或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等问题,落实所在单位、户籍地镇办在住院陪护、生活照顾上给予经济扶持。三是落实养老保障。将计生家庭纳入城乡养老保险扶助的范围,实行失独、独生子女、双女家庭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按比例给予补助。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时、适度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扶助标准,保持对计生家庭养老扶助资金的稳定增长。
(三)完善对计生家庭的扶助措施。一是优先集中养老。对子女不在身边的计生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要求入住集中养老机构的,要给予优先安排。二是开展扶贫济困。对计生困难家庭实施精准扶贫,加大创业帮扶和困难救助,优化帮扶措施,注重帮扶效果,力争使所有计生贫困家庭实现脱贫。
(四)加强对计生家庭的社会帮扶。由各级计生协会牵头,联合各级各类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开展生活护理、医疗保健、热线电话、心理辅导等方式,为失独家庭、子女不在身边的计生家庭开展精神慰藉、日常保健和社会关怀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