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推进审计职业化的基本路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都提出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审计职业化成为了当代中国审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就推进审计职业化的基本路径作些探讨。
一、制订审计职业化法律制度
1、制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师法》。在各方条件具备情况下,适时出台《审计师法》,规定审计师的职责、义务和权利、条件、任免、任职回避、考核、等级、培训、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考评委员会等事项,使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于法有据、依法操作。
2、制订出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师法》颁发后,及时制订《审计师法》实施条例,将《审计师法》规定条款具体化、详细化,以便各地贯彻落实;迅速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相应的部门规章,对《审计师法》及其实施条例提供操作性的规定。
3、制订出台配套制度。审计系统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师法》以及实施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为核心,制定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职业化法律制度体系。
二、完善审计职业准入退出机制
1、建立审计人员准入标准。依据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审计人员范畴,明确审计人员标准,包括:(1)基本条件,如国籍、年龄、身体健康情况;(2)政治道德,如拥护宪法、政治可靠、品行良好;(3)专业条件, 如学历情况、专业情况、职业资格情况。(4)限制性条件,也就是“一票否决” 的内容。
2、实行公开招考制度。每年组织全国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颁发审计职业资格证书;坚持“逢进必考” 原则,结合每年公务员招考,组织招录审计人员,要求报考人员具备审计人员标准,具备审计职业资格,在此基础上,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录取。
3、建立审计职业退出机制。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审计人员辞职辞退、退休、惩戒等退出机制,在审计队伍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
三、建立审计层级管理制度
1、建立审计职业等级制度。制订审计职业等级规范,审计职业等级分为审计员、助理审计师、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和主任审计师五个层级、十二个等级,其中:审计员从1-2级;助理审计师从2-6级;审计师从4-9级;高级审计师从6-10级;主任审计师从8-12级,并明确享受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待遇。
2、建立审计岗位管理制度。针对审计现场实施管理的需要,设立审计组成员、项目主审、审计组长等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主审业务牵头制,规定审计组成员必须具备审计员以上职称,项目主审、审计组长必须具备助理审计师以上职称,如果是大型重要审计项目,项目主审、审计组长必须具备资深审计师或高级审计师以上职称,以使审计职级、审计能力与审计质量要求相匹配。
3、建立审计职业考核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组建考评委员会,组织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计业务和审计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计作风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审计工作实绩;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审计人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
四、健全审计职位选任制度
1、科学确定审计职位任职条件。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应当从具备高级审计师、审计师、会计师等资格的专业人员中择优选拔;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从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的人员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职称考试,择优选拔。
2、改革现行选任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的行政主管,由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名、本级人民表大会任免;副局长、总审计师、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由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名、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中层正副职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人员由审计机关任免。
3、建立新旧体制过渡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做好老人向职业化过渡,新人向职业化启始的工作。
五、健全审计职业培训制度
1、健全完善审计人员培训规划计划。紧盯国家审计的发展趋势,分析现有审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制订审计人员培训规划,确定培训内容、培训科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制订培训计划;围绕计划要求,制订对科目、对人员的培训方案。
2.健全完善审计人员培训实施管理。一是加强培训计划执行管理。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列出培训清单,按单实施,记入台帐,定期检查,适时公布培训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效果管理。加强培训现场管理,严格考勤,强化培训纪律;针对培训内容组织相关考试,分析评价培训效果;对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者,要补训补考。三是加强培训效果运用。注重学用结合,对能立学立用的,坚决要求迅速运用;对逐步运用的,要有针对性地作出计划安排,使学用有机地衔接起来。
3.健全完善审计人员培训成果运用。一是在年度考核中运用。将审计人员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培训任务未完成、培训目标未达到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二是任职晋升中运用。将审计人员培训情况作为职称升级、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对培训任务未完成、培训目标未达到者,不能进行或延期进行职称升级、职务晋升。三是在奖励表彰中运用。将审计人员培训情况作为奖励表彰的条件之一,对培训任务未完成、培训目标未达到者,不能进行或延期进行奖励表彰。
六、建立审计职业考试制度
1、建立审计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按照现行审计职业需求,制订初任审计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考试内容和报考条件,由审计署、人社部组织,举行全国性审计资格考试,对达到分数标准的,颁发审计资格证书,作为报考审计人员招聘考试的基本条件。
2、建立审计人员招聘考试制度。坚持逢进必考,组织审计人员招聘,要求报考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取得审计资格证书;在招聘过程中,除笔试采用共同方式进行外,面试部分可适当增加审计方面内容,使新招人员更符合审计工作需要。
3、建立审计职称资格考试制度。针对不同层次的审计职称,组织全国性的审计职称分类考试;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要求者颁发审计职称资格证书,作为职称评定的要件。
4、建立审计人员培训考试制度。以考试作为促进培训管理、提升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实行一训一考,组织对各类培训进行考试。
七、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度
1、明确审计执法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审计机关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执法职责,分类进行清单式列举,使审计执法主体的执法范围、执法内容、执法要求、执法权力、执法责任进一步明晰化。
2、明确审计执法程序。通过制订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审计执法在审前阶段的准备程序,在审中阶段的实施程序,在审后阶段的处理程序和结果运用程序,使审计执法主体对审计执法程序的内容、要求、操作方法更清楚明白。
3、明确审计执法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执法责任,分类进行清单式列举,使审计执法主体对执法责任的了解更具体、更清楚。
4、明确审计执法过错追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审计机关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形式,使对审计执法主体过错追究于法有据、操作有规。
八、健全审计待遇奖惩制度
1、完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政策制度的规定,建立以行政级别和审计职称并行的工资报酬制度,适当提高工资报酬标准,逐步推行绩效工资制,使审计人员劳动绩效与工资福利待遇相匹配。
2、完善奖励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政策制度的有关精神,改革完善相关审计奖励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者、专项工作贡献突出者、重要工作表现优异者给予相应奖励。
3、严格落实惩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政策制度的规定,依据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的要求,对审计机关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审计执法有过错者、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者,按照规定分别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