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督查工作几点思考
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督查工作是各级领导推动工作,确保决策落实、政令畅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方式方法、指导手段都在发生着变化,给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积极探索强化督查抓落实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措施,推进正风肃纪,更好服务经济加快发展。
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督查。督查工作要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意向,抓住重点、围绕重点开展工作。尤其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中要抓住“难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进行跟踪督查,紧抓不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围绕热点难点抓督查。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体现督查工作水平。越是热点难题问题,督查人员越要强化督查调研、超前考虑,充分重视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体制性、障碍性问题,长期性、根本性矛盾和在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工作中的“梗阻”,并大胆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围绕树立权威抓督查。权威性是督查工作的最大特点,也是推动决策落实的前提和保证。督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使用党委政府授予的“尚方宝剑”抓落实,做到每次督查有根有据,摸实情、讲真话,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使党委政府决策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形成督查工作新格局。当前基层督查网络不够健全,县级以下各级各部门缺乏专门的督查机构和相关制度,必须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努力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有序、务实高效的督查工作新格局。要在各级、各部门建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各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各级领导重要批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创新督查工作方法,认真开展领导集中督查活动,切实推动各项决策和工作的开展落实。要把抓好专项查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督查通报,各级各部门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督查结果通报。依法按章办理,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的督查人员或督查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督查工作敷衍塞责、利用督查工作职权谋取私利,给工作造成影响、损失的督查人员,要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把握导向,客观考评,树立科学政绩观。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其效果好坏需要考核来检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新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更好树立科学政绩观,更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在考核工作中,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完善是最关键环节,考核办法是否科学、公平、合理,直接影响着考核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因此,考核办法的制定要把握科学导向,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实施分类考核。要实行个性化考核,引导各地结合区域禀赋,挖掘地方潜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步伐。此外,考核办法的制定要坚持生态导向,充分体现生态文明的要求,突出生态主题,为整个考核体系贴上生态标签。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要把握民意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考核“风向标”,通过建立民意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综合评议活动,让群众参与评判,使考核的重点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把gdp考核转化为老百姓能切身感受到的“幸福指数”考核,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