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社会化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双拥工作社会化已成为新时期双拥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县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拥军热情,形成了“党委政府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唱戏”双拥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通过全县军民,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双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县”。根据该县的做法,笔者提出了几点粗浅建议仅供参考。
一、主要做法
(一)抓认识强基础,形成共识。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作为双拥工作的新突破口和切入点。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办等36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建立基层双拥组织168个。15个乡镇,310个村(社区)建立了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军地结成军民共建对子24个,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全方位覆盖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网络。双拥工作社会化的格局已形成,社会组织已成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一支生力军。
(二)以国防双拥宣传为抓手,推进双拥社会化。
1、加大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全县上下始终把国防教育宣传作为双拥基础工作来抓,在方式上做到“四个纳入”( 把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六五”普法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中); 在对象上突出“五个重点”(领导干部、广大青年、民兵、学生和部队官兵);在措施上体现“四作四必”(党政军领导带头宣讲“双拥”和开展国防教育,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必报材料,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班的必训课目,作为全县中小学的必修课程),切实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如县委及各乡镇以党校和成人技术学校为阵地,结合干部培训、民兵整组、征兵及学生军训,每年开展2次国防教育,每年国防教育授课达2000多课时,受教育人数达22万余人。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双拥办将每年的8月定为双拥宣传月,提前制订全民国防教育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健全了双拥创建宣传网络和有效的督查奖惩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态势。县电台、电视台、**县新闻网、《今日**》开辟了《双拥新曲》、《双拥之声》等专栏节目,共播发“双拥”政策性、法规性文件36个,采用宣传双拥稿件430余篇,制作电视专题片4部,编发双拥简报32期,举办国防知识竞赛3场,在公共场所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标示牌45个,投资18万元在公路沿线设立永久性户外宣传牌8处,刷写永久性宣传双拥标语1200多条、举办宣传专栏260余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并结合“双拥在基层”双拥“三百”活动,举办了《“双拥情”专场文艺晚会》、《新**军民情》和《军民鱼水情》军民联欢晚会、体育友谊比赛等活动11场(次),唱响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主旋律,使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有效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国防意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自觉参与、支持双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各项双拥工作制度,使双拥社会化有章可循。
先后修订完善了《**县拥军优属暂行办法》、《**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创建双拥模范乡镇、模范单位实施细则》、《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坚持用制度解决双拥工作社会化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双拥工作例会、检查评比表彰、成员单位工作述职及走访慰问等制度,使各基层双拥组织开展活动有章可循,按制运作。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为切实维护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始终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双拥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从完善“七大机制”入手,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有效推进拥军优属社会化。
1、建立了抚恤优待自然增长机制。一是义务兵优待金不断提高。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2014年农村义务兵年人均年优待标准达到了5100元、城镇义务兵年人均优待标准达到了6570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给予三倍的优待,高校在校生入伍的本科优待标准增发100%,专科增发50%;二是抚恤定补标准大幅增长。2014年提标后,“三属”按城镇、农村不同标准人年达到了10210—16630元;残疾军人按等级不同人年达到了6650—4157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人年达到了9300—97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年达到了4380元;参战参试退伍军人人年达到432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每服役一年月补助15元,三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人月达到了1172元;三是优抚机构服务对象“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供养对象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平40元提高到600元,并投入资金140万元对光荣院进行了维修改造,使光荣院面貌焕然一新,2012年被评为全省“模范光荣院”。
2、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抚恤补助资金的管理,切实落实优抚政策,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优抚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该县多措并举,准确核实优抚对象数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一是加强优抚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电台、电视台、《今日**》等新闻媒体,加大优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每个优抚对象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规定,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二是组织专班对优抚对象进行核查。查人员增减情况,查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情况,研究解决优抚对象存在的困难。组织专班进村入户,核对优抚对象的残疾军人证、复员退伍证、身份证等证件,逐个登记,对于减员的及时按政策上报,对生活困难的想办法给予解决。乡镇“优抚对象服务中心”经常深入到优抚对象家中,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的情况,对于增减情况,每个月上报民政局。三是及时录入优抚对象数据。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于优抚对象增减情况,在每年年初,对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本、复员退伍证、残疾军人证、部队医疗病情证明等相关资料,逐个扫描、录入、上传,全面建立优抚电子档案。同时将优抚对象证件复印件连同审批表等资料保存一套纸质档案,防止优抚对象信息丢失。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使工作人员掌握每个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优抚政策,管好、用好抚恤补助资金提供了可靠依据。
3、建立了立功官兵优待奖励机制。对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及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官兵均给予200-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他们在部队再立新功,为国防建设作贡献。
4、建立了优抚对象“三难”解困长效机制。为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近年来制定出台了《**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采取医保、农合+医疗补助救助+医院优惠减免的办法,为2400余名医疗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95万余元,缓解了他们的医疗困难;将残疾军人魏启泽等162名生活困难的复退军人纳入低保,月解决80—260元低保金,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大力实施“安居工程”,为老复员军人**等137户住房困难的复退军人,按照每户5000—8000元不等的救助标准,解决资金76余万元,用于他们新建或维修住房,优抚对象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建立了复退军人安置和培训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每年都要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11年以后符合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全部实行了全额事业编岗位安置,安置率达到了100%。县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整合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建立了退役士兵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机制,退役士兵基本上做到了一人一技一岗,有的还通过培训成了各行各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去冬今春接收的131名转业退伍军人,8名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全额事业编制安置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等4个执法单位,123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技能培训,合格率达95%,推介就业率达到了85%。实现了“政策落实到位、技能培训实用、退役士兵满意”的目标。
6、建立优抚对象基层服务机制。该县15个乡镇、310个村(社区)普遍建立了优抚对象服务中心,通过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网络和联络员制度,促进优抚政策的全面落实,为优抚对象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有效的促进了涉军稳定,并做到“六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优抚安置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优抚、安置、信访等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保证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办公场所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按照便捷、实用的原则,为优抚对象服务中心落实了办公及活动场地。配有办公设施和活动用品。三是队伍落实到位。各地分别配备3—5名思想品德好,有一定能力的优抚联络员。他们主要负责各项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收集优抚对象诉求,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的生活和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做好优抚对象思想工作。四是工作内容落实到位。服务中心年有工作目标,季有工作计划,节日有活动安排,上门服务有记载;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月有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有总结。同时,民政局还不定期组织联络员集中学习新政策、新规定,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五是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优抚对象信息员制度》等10多种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六是监督检查到位。县民政局每半年对优抚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年终组织专班对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该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工作滞后的提出批评,确保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发挥更大的作用。自2014年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和优抚联络员的作用,上门为1200多名优抚对象解凝释惑,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思想及困难情况,为困难突出的890名重点对象解决生活、治病、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建立了拥军优属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入托、转学寄读、考试升学三优先,先后解决了109名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难问题,并减免部分学杂费;住建部门优先对125户住房困难优抚对象纳入廉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民政部门优先将困难优抚对象纳入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范围;医疗部门免费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检查身体,减免相关治疗费用等。
(五)抓共建强发展,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军民共建,贵在真诚,重在军民共参与。为进一步做好共建工作,扩大双拥工作的内容,该县结合“双拥在基层”、“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把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管理范畴,使参与共建活动的单位不断增加,双拥工作社会化内容不断丰富。
1、尽职尽责支持军队建设锦上添花。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为驻军官兵办实事做好事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近年来,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1400余万元,为县人武部解决军事指挥中心大楼、武器仓库建设、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缺口资金600余万元;为消防大队解决装备购置、整体搬迁征地等资金650万元;为武警中队解决新建营房、修水塔、砌围墙等建设资金200余万元;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从有限的办公经费挤出资金,为驻溪部队官兵宿舍、学习、活动室全部安装空调,彻底改变了官兵的生活训练条件,为他们工作、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供水部门免费为消防、武警官兵供水;供电部门优惠为他们架线、供电;粮食部门优先优质供应军需粮油;邮电部门免费为他们安装电话;医疗部门免费为军人检查身体,治疗疾病;交通部门对军人乘车实行免费;县职业技术学校和安信公司免费为武警、消防官兵和“军嫂”进行电脑培训,提高官兵的科技文化素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激发了全县军民的双拥热情,有力促进了我县双拥工作的全面发展。
2、尽心尽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县人武组织退伍军人中的致富“带头人”,帮助2100多户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使每户年平增收2000元以上;县人武部、武警、消防大队积极参加县“六城联创”活动,每年投工1500多个参与绿化美化活动;投入警力600人次,参加治安联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获犯罪嫌疑犯30多人;捐款8000余元,资助32名孤儿和失学儿童上学;特别是在特大洪灾、火灾等抢险救灾战斗中,县人武部、消防、武警官兵奋不顾身,连续作战,在救灾抢险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主力军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驻溪官兵在开展“双拥在基层”、双拥“三百”活动中,以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幸福社区为抓手,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以服务光荣院老人为抓手,为老人们洗衣被、剪指甲、打扫卫生等服务已形成常态化,让老功臣们幸福地安度晚年。县人武部、消防大队和县医院、实中、地税局等54个单位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县职业学校和武警中队还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军民共建模范单位”。
二、双拥工作社会化存在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双拥工作社会化认识不足。一是“双拥”在战争时期比较重要,和平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没那么重要,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有所淡化;二是“双拥”是党委、政府和部队的事情,与己无关,特别是一些部门单位参与双拥共建的热情不够高。
(二)政策法规不够健全。虽然对双拥工作社会化,省、市县出台了一些意见和办法,但只是对双拥工作社会化一般性指导意见,缺乏推行力和操作性,没有从制度上根本规范双拥社会化,致使社会化拥军处在松懈、自发的状态,制约了双拥工作社会化的发展。
(三)活动流于形式。认为双拥活动就是“发发钱、拜拜年”,逢年过节走走过场,不注重平时开展拥军优属、军民联谊等活动,使双拥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实现融合共建,互利双赢。
三、加强双拥工作社会化的对策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国防和军队的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对双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双拥社会化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更新观念。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深入,双拥工作社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是增强双拥工作群众性和社会基础的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时代的发展,双拥社会化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拥军优属将成为全社会责任,成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必须把双拥工作社会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双拥工作社会化要坚持“党委主导、政府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唱戏、互利双赢”的原则,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对社会化拥军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社会化作为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日程、纳入体系。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要勇于担当起牵线搭桥的责任,积极为双拥社会化创建平台,突出各行各业、各单位、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个体拥军的主体地位,形成社会化拥军的整体格局。三要夯实基础。双拥社会化是基础,各部门、各行业、各类社团、组织、各乡镇、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要成立拥军优属工作站、服务小组或志愿者队伍,切实加强对双拥社会化工作的领导,变过去政府一元化拥军为政府指导下多元化拥军,形成双拥社会化的组织网络,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强化国防教育,营造拥军氛围。一是加强国防教育。把社会化拥军工作列入双拥工作的主要内容,融入国防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教育规划,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组织引导干部群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明确爱国拥军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强化公民爱国拥军的责任意识,大力弘扬拥军报国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平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舆论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大力营造爱国拥军氛围,加大对社会化拥军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化拥军工作的观念进机关、进学校入课堂、进村入户、进社区入家庭、进工厂入车间,激发社会各界的爱国拥军热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体系。三是注重典型引导。工作中要重视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评先表彰等形式,营造全社会爱国拥军的浓厚氛围,使双拥社会化成为一种社会时尚。
(三)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双拥社会化。双拥工作社会化要不断探索和创造富有时代特色、能够吸引军民广泛参与的形式和载体,要不断创新共建内容和形式。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开展“双拥在基层”、“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的要求,广泛开展行业拥军、政策拥军、文化拥军等拥军活动,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层,推动双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使群众性的拥军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更富吸引力和感召力。一是积极推进行业拥军。开展社会化拥军政府是主导,各部门、各行业力量是主力。各部门各行业立足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出台社会化拥军的举措和政策,建立顺畅的军地沟通渠道和联络机制,积极为驻军部队解难题、办实事。二是积极推进社区拥军。成立社区、村镇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双拥工作联络制度。各社区要积极与驻军部队建立军民共建点,签订共建公约,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社团、经济和社会组织拥军。各级双拥机构要指导各类社团、经济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拥军组织和制度,积极为他们搭建平台,牵线搭桥,搞好服务,定期组织举办活动,有序与部队交流和对接。动员和引导他们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扎实有效、富有特色社会化拥军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志愿者拥军。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倡导各级各类团体、组织和个体成立拥军志愿者队伍,以县、乡两级双拥机构为依托,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社区、村镇为基础,分别成立拥军志愿者服务队,建立拥军优属联络网,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四)健全管理机制,注重引导规范。政策法规和长效机制建设是双拥工作社会化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使双拥工作社会化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强基固本,着力建设一套双拥社会化持续发展和全面落实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双拥办要充分发挥双拥社会化一线指导的作用,主动作为,担负起双拥社会化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双拥工作社会化的指导,积极吸纳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入到双拥工作机构,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纳入双拥工作范畴,形成双拥社会化的组织领导网络,有效提高双拥工作社会化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台关于双拥工作社会化方面的意见,积极引导、规范双拥社会化工作,保障双拥社会化活动的顺利开展,使双拥社会化工作有法可依、有人来管、有平台可用、有戏可唱,有序推动双拥社会化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多样化。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从政策上考虑,结合实际情况,对参与拥军优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尽可能地提供政策方面的优惠,以此鼓励和倡导社会化拥军。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双拥社会化的奖惩制度,把拥军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各级社团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社团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同时要对拥军政策不落实或恶意破坏军民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组织和个体予以惩戒。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双拥社会化工作进行检查,并结合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对在双拥社会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拥军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促进双拥工作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