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防性侵教育的思考和建议
根据民间组织“女童保护”公益项目统计,全国性侵儿童事件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意味着儿童性侵事件现状依然严峻。在近期江苏法院网发布的十大未成年人受侵害案,有八起涉及性侵,有继父黄某强暴8岁继女,之后3年期间继父多次以帮继女买东西、充值Q币等方式诱骗强奸继女。其中有两例是老师将魔手伸向未成年女童的案件。苏州张家港市某镇的老师张某,在一家托管中心教室上课期间,猥亵了一名10岁女童。盐城建湖县宝塔镇某小学的老师曹某在2008年9月至2013年4月期间,在教室共分别对4名不满12周岁的女童猥亵。还有医生猥亵16岁女病人、保安利用熟人身份多次猥亵多名不满13周岁女童等其他案件。随着媒体对儿童性侵案件频频曝光,这不仅需要社会的关注,也需要引起我们家庭、学校、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反思,如何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性侵害的发生。今年,区妇联针对辖区内的家长展开了儿童防性侵教育家长观点问卷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区家长对于儿童防性侵方面的教育情况和建议。
通过案例分析和针对我区家长们认识不足薄弱环节,我们基本发现可能导致儿童性侵发生的原因:1、监护人的防范意识不足。受传统文化束缚影响的人们谈性色变、讳莫如深,大部分家长未对孩子进行性教育。2、受害人防范意识差,缺乏自我保护常识。这正反应了我们家庭、学校在关于性教育的缺失。3、法律知识不足,施害者法律意识淡薄。性侵儿童的处罚力度不足,导致性侵儿童的案件不止。
一、对如何教育儿童防性侵的建议:
1、让防性侵教育走进家庭
(1)、防性侵教育从家长抓起。家庭教育是孩子的重要课堂,对于扫除孩子身边存在的危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家长应该有意识的保护孩子身体的隐私,在孩子不能自主上厕所的时期,不要在公共场所毫无遮掩的情况下让孩子上厕所,这些对孩子本身造成不良好的行为示范。在幼儿期就应尽早引导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哪些部位需要保护,即使是医生、老师、亲戚的要求也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我们可以借鉴荷兰的性教育课程,指导孩子在小男孩小女孩的图片上,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哪些身体部位是大家都可以接触,哪些身体部位朋友和家人可以接触,哪些自己可以接触。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安全教育,一起讨论遇到各种情况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比如:当别人碰、摸你的隐私部位,你有权利说“不”离开攻击者,跑到安全的地方。还可以进行模拟相应的情景,扮演坏人,让孩子应对解决。
(2)、家长正视性教育。如果孩子向父母提问关于性的问题,父母不要因为尴尬就绕开话题避而不谈,无视孩子的性心理发展规律,不仅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心,还会增加孩子对性的疑惑,孩子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知识,其中可能有正确健康的也有可能不是,那就不在父母可控范围了。当然也有部分家长已经认识到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必要性。据调查大部分家长因为自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性教育,所以不知道怎么给孩子进行性教育,我们可以买些相关书籍或者通过网络搜索一些国外的性教育理念,自己先了解,再来教孩子。
现在很多家长更多的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孩子的心里活动和情感很少去了解,建议家人跟孩子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去聊天交流,询问孩子与老师或其他人相处情形,留意孩子的行为、语言,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如果孩子提及身体隐私部位的变化或者观察到孩子身上有不寻常的痕迹,家长都要引起重视。
2、让防性侵教育走进校园。经调查研究,高达97%的家长觉得学校有必要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家长表示最好由学校科学系统全面贯穿各个年龄阶段的进行,据女童保护项目统计报告,遭受性侵的儿童集中在7-14岁,说明我国中小学生个人防范意识不够,学校教育不到位。防性侵教育也是一种儿童安全常识教育,可是据调查我国的中小学中很少开展性防范意识教育,学校性教育仍然只是以卫生课为主,缺乏相应的防性侵等安全知识教育。去年,扬州梅岭小学西校区发布了“新儿童守则”,新守则将防性侵的具体条例放进了校园准则中,如穿短裤和内衣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坏人的秘密需要告诉家人或老师,坏人可以欺骗。通俗易懂、方便记忆,也方便老师、家长按照具体条例对孩子进行教育引导。这一措施说明学校正在开始尝试性教育,学校还可以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议学校将防性侵教育在学校中开设并能普及开来,让更多孩子学到他们这个年龄应该懂的知识。
二、妇联组织应如何发挥作用。
1、依托社区阵地,开展儿童防性侵的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开发区妇联组织以社区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等为载体,将防性侵教育加入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开展儿童安全教育之防性侵讲座、发放防侵手册如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编制的《守护童年》儿童手册和家长手册、在社区阅读室提供如《不要随便摸我》、《如果树知道》等关于儿童自我保护的书籍,供亲子阅读,促进亲子在防性侵教育方面交流,为家长提供儿童防性侵教育指导,增强家庭对儿童的监护意识,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将来还将利用新媒体如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儿童防性侵知识,向更多人普及宣传防性侵知识。
2、重视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管理和教育。随着很多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儿童的队伍也越来越大,媒体曝光案件中与其他儿童群体相比,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遭受性侵的情况更多,据统计我区留守流动儿童有2000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将其法定监护、照顾义务转交给爷爷奶奶,由于监护人年迈体弱、受教育程度较低、未接触过相关知识,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儿童毫无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下,给了施害者可乘之机,如何给留守流动儿童进行防性侵教育,让留守流动儿童远离伤害。我区朴席镇连续多年定期开展青春期教育讲座,讲座邀请妇幼、苏北等医院的医生专家给留守儿童授课。为了给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还建立了“爱心妈妈”管理机制,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进行谈心交心、沟通交流,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
三、让法律成为保护儿童远离性侵的第一道防线。
我国现有关于儿童性侵法律有:《刑法》236条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刑法》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强奸是“接触说”,即只要双方性器官接触到,而不是“插入说”。在美国,无论用手还是身体其他部位或异物,出于性欲的目的,直接接触到未成人的私处,不论同性异性,法律往往都会直接定性为性侵害,而不是猥亵儿童罪。呼吁我们的立法部门全面完善儿童保护的法律,加大违规主体的惩罚力度,执法部门对于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更应该严格执行,要让犯罪分子从内心敬畏法律,这样才能真正降低性侵儿童案件的发生的机率。
保证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儿童性侵害教育不是只靠家庭和一个组织就能完成的,需要在全社会建立健全儿童安全教育保护网络,完善现有的儿童安全教育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