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问题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委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述职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年度考核要考核党建、选拔任用干部要看抓党建的情况。要求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抓责任人必须抓第一责任人。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能否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是不是真管党建,是不是真抓党建,班子成员是不是履行党建责任,是关系到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能不能落实的关键所在。要扎实做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就要抓住机关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还有很多不尽人意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表现:错误地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必须不折不扣高标准的完成,而党建工作是政治思想领域的东西,是软指标,没有必要抓得太紧;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日常工作也就是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而忘记了机关党建工作在全局中的重要保证作用;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不管人、不管钱、不管物,与自己关系不大,缺乏支持和参与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心。其根本原因就是部分领导对党建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机关党务干部意识淡化,部分党员的参与意识减弱。
(二)职责上定位不明。从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看,部门党组与本部门机关党组织是指导关系,部门党组书记是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把党组看成是一级党的组织,把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关系视为领导关系;有的行政领导、机关干部对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缺乏明确的认识,把机关党组织当成一般的科(室),甚至认为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可有可无、人员可多可少,没有把机关党组织作为党在机关中的一级组织来看待。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有的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在列席本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职责难以落实。还有的单位把机关党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合在一起,一并交给机关党组织兼管,造成机关党组织工作职能转变,机关党务干部工作量加大,工作压力加大,工作难度加大,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是双重设置,缺少严密的组织关系,客观上形成双轨命令系统所致;机关党建工作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合力,责权不挂钩,运行机制脱节,不能很好地适应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作用上难以发挥。按照《条例》及工作职责,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主要应发挥协助、监督、教育三个方面的作用。但由于管理范围不规范、责权界限不明确,影响了机关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协助作用难以发挥。协助的途径较窄,协助的意识不强,协助的能力较弱。二是监督作用难到位。主要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制度不落实,监督主体地位不到位,监督责任不明。三是教育作用难保证。不少机关党员的学习教育走过场,主要存在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教育方法缺乏灵活性,教育制度缺乏规范性。
(四)素质上还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不够稳定。党务工作编制少,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发展途径窄,党务岗位缺乏吸引力,不安心、不热心党务工作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人心思走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业务能力偏弱。党务干部参加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的机会少,工作单一、接触面偏窄,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干部素质的提高。三是创新意识不强。认为党建工作是条条框框,涉及到政治思想领域的较多,不能随意突破,思想不够解放。认为党建工作虚、空、难、没有实惠、不被理解,不愿对党建工作作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探索,工作点到为止,缺少新思路。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向工委述职的重要性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着管党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实践证明,建立和实行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一)有利于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管党职责。
(二)有利于完成任务、落实目标。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通过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三)有利于交流经验,推动创新。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不少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单位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有利于解决问题,找准对策。在述职中,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敢于“揭短亮丑”;与会人员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会诊”,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工委将对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既肯定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和亮点,也当场评点,提出改进具体要求。这样一来,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把脉“开药方”,缩短了大量的调研时间,也有效开拓了基层党务干部的管理思路。
三、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应把握的环节
(一)述职对象。市直及驻商单位党组织书记。市直一级机构党建责任人或机关党组织书记向工委述职,二级机构党组织书记向一级机构述职。
(二)述职时间和方式。可根据市直机关工作实际,采取每半年述职一次,时间可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考评确定。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人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双向述职,其中向工委述职采取会议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基层述职采取会议形式;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均采取会议述职方式。会议由本级党组织主持,本级党组织书记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要在会上进行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参加对象包括本单位机关党员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党员群众代表等。工委可派人参加各单位的述职会议。
(三)述职内容。1、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的情况。主要包括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2、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情况,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注重后备干部的选拨培养的情况,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情况,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3、抓好基层党建协调指导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责任目标落实的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围绕深化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情况,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调动各方面抓基层党建积极性,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合力的情况;4、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创先争优活动等为抓手,进一步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在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的情况;5、发挥党组织书记示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合作,充分发挥班子集体作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情况;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抓好各级班子成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建设,认真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指导的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机构、活动阵地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的情况。
(四)述职主要环节。1、调研分析。每次述职前,工委将根据情况派出调研组对市直各单位进行调研,掌握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按照述职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总结,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总体情况。工委将调研情况与述职情况进行对照,以检验述职的真实性,为开展述职评议作好准备;2、述前准备。党组织书记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认真撰写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3、述职汇报。党组织书记要在党建述职测评大会上,汇报自身抓基层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具体陈述谋划和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抓落实的措施、工作创新的成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内容;4、述职测评。各级党组织书记会议述职后,由参会的人员参与测评。测评主要结合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和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5、领导点评。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结束前,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基层党建工作的不足,帮助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情况,要对述职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客观地分析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好典型加以提倡和推广,对下一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6、述后整改。根据掌握的述职情况,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督导检查等方式,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针对评议时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五)组织领导。建立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制度,是完善“抓书记、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1、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成立专项职能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专项述职工作,确保专项述职顺利进行;通过多途径、多渠道了解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2、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把专项述职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部门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创新实践,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3、要重视述职结果的运用,要通过专项述职,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典型,总结成功经验,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把专项述职情况,纳入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党内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