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审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计工作的起点和龙头。如何加强审计项目的管理,使其在审计业务管理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是需要面对及思考的问题。近两年来,武汉市审计局综合处作为审计项目的管理部门,尝试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采取“两上两下”方式,确保计划编制的科学性
每年11月初,该局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下一年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原则以及计划编制要求。各业务处室参照指导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编制各处室审计项目计划提交综合处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听取各业务处室审计项目的编制情况,提出对审计项目的具体意见,并要求各业务处室进一步修改完善,是谓“一上一下”。各业务处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是谓“两上两下”。
近两年来,该局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采取“两上两下”方式,本着把握全局,统筹布局,合理安排的总体思路,审计项目计划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既突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运行管理情况的审计,又着力社会保障、安居工程、三农、扶贫、救灾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既围绕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又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既有审计数量上的保证,又有审计质量上的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计划强调各业务处室既有分工各自突破的重点,又有相互协作的全局一盘棋运行机制。
二、填制三张表格,实施审计项目动态管理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三张表格对审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张是“审计项目立项申请书”,由各业务处室在审计项目立项时填报,主要内容有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计划实施时间、现场审计天数、审计人员数量、立项背景、审计目标、内容重点等,分管局长审批签字。第二张是“审计项目延迟完成申请书”,是业务处室申请延期完成审计项目时填报,主要内容有拟完成时间、延迟原因说明等,须经分管局长及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杜绝了业务处室擅自延迟审计项目完成时间的行为,在控制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三张表格是“审计项目计划调整书”是各业务处室在调整审计项目时填报,主要内容有调整事项和调整理由,同样必须由分管局长和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方才有效,这张表格规范了调整审计项目的程序,保证了项目计划的完整性。
三、OA线上审计立项,强化审计项目起点控制
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由综合处在OA办公系统按照审计项目的行业建立分类计划。各业务处室开始实施审计项目时先申请立项,同时将有关资料上传OA办公系统,在对应的计划下添加审计项目并提交审核。各业务处室提交的审计项目经由综合处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上线,审计项目的实施才能进入到下一个程序,各业务处室相关人员方可下载项目信息、人员信息,下发审计通知书等。这个环节是审计项目实施的起点,标志着项目实施程序性的开始。
四、规定审计现场工作量,实行审计项目进度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审计成本,该局出台了《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金融、国有企业、政府投资、行政事业、专项资金、外资运用、经济责任、绩效等不同类型项目审计,确定不同的现场工作量定额,对同一类型项目审计又按资金和资产规模进行定额细分。同时明确审计工作人员数量和现场审计时间的对应关系。要求在总审计时限不变的情况下,审计组如增加审计人员,则必须减少现场工作时间;如减少审计人员,则审计组可适当延长现场审计时间,促进项目承担处室科学组织力量,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五、及时跟踪项目执行情况,着力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局综合处通过了解OA系统审计资料上传,以及审计通知书、查询通知书、移送处理书、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出具情况,与各处室保持沟通,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定时通报项目完成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作思路、方法、技术手段、成果、经验、模式等进行总结提炼,以要情专报、简报、信息等方式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反映审计情况,分析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服务政府宏观决策。同时做好计划统计工作,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地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成果,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近两年,该局严格落实管理措施,使项目计划管理贯穿审计项目始终,实行对审计项目重要环节的全方位控制,在科学编制审计项目计划、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控制审计成本、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等方面起到了较好作用。但在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一是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时间启动稍晚,影响审计项目实施。该局于每年的11月初启动审计项目编制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到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以及特约审计员,社会公众,市局各个业务处室等众多的征集对象,与相关部门及人员沟通协调,收集相关资讯及材料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须经组织部门确定,局长办公会最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时间基本在2月份左右,再报经市长批准后正式下达。但一般在元旦过各业务处室就开始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了,而此时审计项目计划还未正式下达,故而审计项目计划的下达与审计项目的实施存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差,在程序上还应进一步体现时效性。
二是审计项目时间节点控制不够精确,造成审计审理扎堆。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仅规定了审计项目实施的起始时间,审计项目的完成时间多集中在上半年的7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由于对审计项目实施的控制没有细化到审计现场时间、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间以及审计项目审理时间节点,同时由于各业务处室由于审计工作量大,同时开展多个审计项目,因此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多集中在7月份和12月份,这样就导致项目审理集中扎堆,没有给审理工作预留足够的时间。笔者认为审计项目计划在时间的要求上,应该对审计现场完成,审计报告完成,项目审理等几个时点进行明确,细化到审计过程的每个环节,这样才能避免项目审理扎堆,集中完成审计项目的现象。
三是审计项目考核不够精细,削弱计划执行的约束性。对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局限于数量,对审计项目的调整、延期完成等均未纳入考核指标,对审计项目计划的考核不够精细,一定程度上导致调整和办理延期的审计项目较多,如在今年调增调减审计项目达10多个,对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整性和结构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期办理延期的审计项目也有10多个,影响审计项目完成的及时性。笔者建议应当将审计项目的调整及办理项目延期等指标一并纳入年终考核,倒逼年初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各业务处室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的约束性,确保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