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县总工会经审会在上级经审会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审查监督工作,在建立健全经审组织网络,执行工会经审制度,加强经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加强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我县基层工会中私营企业占比较重,就目前经审工作现状来看,我县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还相当薄弱,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经审工作落实不到位,与党和国家强化经济监督、工会加强经审监督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引起高度关注,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一、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不足表现
虽然这几年经审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
(一)工会经审工作在私营企业未引起足够重视。其主要原因是对经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本来就很难,哪还顾得上建立经审组织。有的认为私营老板连建立工会都不情愿,还提什么经审组织。有些企业在筹建工会时总认为,经审工作可有可无,摆摆样子就行,不必太认真。因而对经审工作关心支持不够,使得经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经审委员难于行使职责。
(二)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工会经审会,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如县供电公司、赵楼煤矿工会经审会,立足工会自身,全面实施对本级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每年向会员公布、报告经审工作,增强透明度,深受职工的信任。对于国有改制企业和规模经营比较小,效益较差的企业,工会经审会形同虚设,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其原因是一部分私营企业工会经费拨缴不到位,工会没有经费可以管理、使用;有的改制后的企业对工会经审工作关心支持不够,工会经费由行政代管,经费的开支由行政领导控制,使本级经审会无法履行监督职责。
(三)经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主要是委员中懂财会,会审计的专业人员偏少,不论企业大小,人数多少,工会经审干部几乎都是兼职,直接影响到审查审计工作质量。
(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有相当数量经审组织存在“三无”现象,即:无档案、无台账、无制度。审查审计监督缺位,一年到头没有开展工作,有的甚至出现空白,对工会开支使用情况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未能做到按年度向会员公布、报告。
(五)经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据了解,在企业工会经审干部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财会知识的专业人员为数不多;初、高中以上文化,缺乏经审业务知识的占绝大多数。因此现有队伍不论从数量还是素质上都有一个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专业人员不足已成为影响经审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
二、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思考
《工会法》确立了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赋予工会组织自主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的权利,同时,又明确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义务和责任。加强私营企业工会经审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上下齐抓共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基础工作到位、执行制度到位、审查监督到位和组织培训到位,创造性地开展经审工作,努力开创私营企业工会经审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加强: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认识是行动的先导。私营企业工会经审工作要做好,的确困难不少,但“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要大家重视工会经审工作,就要使大家认识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要提高对工会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私营企业工会经审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工会经审工作,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依法治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特别在私营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影响和制约工会正常活动的开展,这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保证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帮助工会组织建设、工会活动开展的需要。其次,要加强《工会法》、《会计法》、《审计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知度以及审查审计的意识。
(二)机构人员要到位。私营企业具有“多、小、散”的特点。在私营企业中都要像国有企业那样建立经审会形成完整的一套班子是难以做到的,应根据私营企业实际需要和职工的人数,来确定设置经审会或经审小组。在一般情况下,企业规模较大,经营稳定、人数较多的可以考虑建立经审会,委员会组成人员3-7人,经审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或专业财会人员担任;企业规模较小,人数偏少不足10人的可以设置经审小组并配备一名工会经审委员负责经审工作。
(三)基础工作要到位。工会经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私营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经审工作台帐,通过工作台帐的形式进行具体量化。为此我们必须从组建工作开始,就要抓好经审规范化工作,就应当把基础工作打好,这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前提。具体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工会经审组成情况;2、工会经审会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纪要;3、工作计划、总结;4、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查;5、会费收入审查;6、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审计;7、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审查;8、经审会委员会活动纪录;9、参加上级工会经审会会议、培训情况;10、经审论文、信息情况等。上述这些内容应随时跟踪,详实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分类、装订成册,以便作为将来工作参考或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执行制度要到位。私营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应根据工会经审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审查(审计)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培训制度、调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奖励制度等。有计划、有步骤地结合企业实际依照制度规定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如学习制度:一年安排两次政治、业务学习,学习上级指示、财经政策、经审业务和有关财务知识。会议制度:年初、年中召开经审会全委会议研究布置、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等,把各项制度贯穿于经审工作的全过程。
(五)审查监督要到位。依法履行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监督,是工会经审会的基本职责。要充分发挥经审会履行监督职责两个基本手段:一是审查,二是审计。要建立和完善经审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加强审查审计。就目前现状来看,实施审查与审计过程会有阻力,会碰到困难,因而对私营企业期望值不宜过高,要有个循序渐进,逐步规范的过程。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审查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二是监督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尤其是工会经费收缴作为重点工作的突破口,应借助人大、政协、法院或地税、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成工会经费上缴,推动私营企业工会经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组织培训要到位。要立足经审工作长远发展和当前需要,把提高经审干部队伍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经审工作业务建设的重点,把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培训内容应结合审计专业理论与审计实务、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审计实务操作等。培训形式可以采取指导性与指令性、机制引导与组织要求、整体集中与个人分散、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等方式展开。对不同对象者应有所侧重,讲究层次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如对经审委员和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提高其对经审工作的全面把握和驾驭局面能力上;对经审主任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提高其全面组织审查审计和综合分析、判断、协调能力上;对专、兼职经审干部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提高其查找问题的业务技能上。要鼓励经审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成才,对通过自学取得国家审计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要给予支持和鼓励。要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经审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选先进、实施奖励挂钩,充分调动经审干部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