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就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反腐倡廉关口前置、未雨绸缪抓早抓小,成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课题。基层央行应树立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也是政绩的理念,探索抓早抓小机制,坚持严抓实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充分认识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的重要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抓早抓小既抓住了事物由小到大发展的关键,体现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思路,又反映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角度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就是在党员干部发生腐败行为之前,采取的积极防范措施;从关爱干部、对干部负责的角度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就是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方面及时了解、及早提醒、帮助纠正,防止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这本身就是出于关爱干部的考虑。从另一个层面上看,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出了问题,不仅仅是个人要付出代价,家庭也要付出代价,对党组织的培养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批评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及早发现问题,有助于将党、国家及个人损失降到最低;从反对“四风”、改作风的角度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就是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上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
二、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让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诫勉、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作为基层央行必须进一步完成抓早抓小机制,形成抓早抓小的合力,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党委(党组)要强化抓早抓小的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反腐败抓早抓小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到在抓早抓小上不松手、不缩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内容,在党委(党组)班子集体责任、领导成员的个人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中,分别体现抓早抓小的具体要求,将责任落实情况报告等制度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抓早抓小体现出的是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这就需要做到教育先行。通过举办“廉洁道德讲堂”、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行岗位任前廉政培训,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提醒、警示、诫勉等针对性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廉政宣传专栏等方式,经常教育、时常提醒,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文化建设,推出廉政文化精品样板,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制度防范机制。围绕制度建设抓早抓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筑牢制度防线来堵塞漏洞,规范权力的运行,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以及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的制度建设,化笼统规定为明晰规定,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使反腐倡廉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各个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四是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把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整理和排查融入纪检监察工作中,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发现问题。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关注网络舆情线索,加强审计线索核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与信息共享,通过述廉评议等发现问题。五是建立健全督促落实机制。围绕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容易感染的作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对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坚持快查快结,建立健全快查快结机制,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腐败问题,既不放过“初犯”,也不容忍“小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