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增多,涉及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加,民政上访量呈逐年上升之势。为从源头上解决民政对象上访问题,**市民政局以服务民政对象、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信访工作新途径,着力加强民政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健全民政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民政信访渠道,着力化解各类矛盾,促进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民政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20**年至20**年6月30日,涉及民政事项到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群工部等部门)以上政府和部门上访的共338件次,按形式分:来信101件次,来访78件次,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网上来信159件次;按内容分:求助类197件次,咨询类**6件次,举报类15件次。在求助类的197件中,符合政策规定已解决或部分解决的101件,占51.3%。重访35件次,占10.4%。
㈠信访事项的主要内容。民政工作面宽事杂,民政信访事项众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家庭遇到困难请求政府帮助。有困难请求政府或民政部门给予救助的信访共153件次,占信访总量45.3%,占求助类信访件的77.7%。一是家庭成员患大病,无力承受高昂医药费,请求政府给予救助。占求助类信访的60%以上。二是因家庭成员年老体弱、学生读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而求助政府。三是交通事故导致信访人或其家庭成员重伤抢救或后续医治,产生高昂医药费、护理费等,信访人无力承担,肇事方也无力支付,请求政府救助或协调落实医药费。四是因贫因灾住房失修,要求政府帮助改造住房。
2.退伍军人要求享受有关优抚待遇。自20**年以来,退伍军人要求享受有关优抚待遇的信访共4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占求助类信访件的22.3%。一是要求享受“两参”人员优抚待遇。国家对参战参试(核试验)人员给予优抚待遇后,有的退伍军人,如**街道**村**等人未参战参试,却以部队未安排为由多次上访要求享受“两参”人员同等待遇。二是要求享受带病回乡优抚待遇。如**、**等少数退伍军人反映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受伤或感染疾病,随着岁月流逝,年老了疾病缠身,要求享受此待遇。但其退伍军人档案中又没有受伤或疾病记载,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按规定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导致信访人多次上访,甚至写信至中央军委,要求落实政策。三是要求安排工作。有的士官在部队退伍时选择了自谋职业,领取了退伍补助费,现在却要求进入事业编制安排工作就业。
3.咨询有关政策事项。自20**年以来,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和政风行风热线等网上来信共159件次,这一渠道收集到的来信多以政策咨询为主,咨询类来信共**6件次,占网上来信的近八成。咨询的内容主要有三:一是咨询大病救助、低保救助等政策规定及申报程序;二是退伍军人及家属咨询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训政策等问题;三是咨询婚姻登记、五保供养、福利彩票等有关规定及申办程序。
4.举报救助政策落实有偏差。自20**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举报15件次,其中来信举报6件次,来访举报1件次,网上举报8件次。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或部分属实的有9件次,占60%,不属实或无法查证的有6件。举报的事项基本集中在城乡低保政策的执行落实上:一是有的低保户生活条件好转后,其享受的低保待遇未及时取消,知情群众觉得不公,进行举报;二是有的低保户与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矛盾的另一方为报复或出气举报低保户;三是通过年度复查被取消低保待遇的极少数原低保户不服,举报现低保户。
㈡信访诉求的解决情况。**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局长坚持亲批信访件,每月召开一次不稳定因素专题排查会,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每月局务会,把信访问题列入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强化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入户调查,切实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年以来,到市以上政府和部门上访的197件次求助类信访件中,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或部分要求合理的并帮助信访人解决了诉求或部分困难诉求的共101件次,占51.3%。据初步统计,在已帮助解决的诉求中,大病救助、低保救助和临时困难救助81件次,占80.2%。直接到市委市政府(含信访局)上访或写信(含网上)至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求助163件,占求助类的82.7%,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对其中符合或部分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85件次诉求给予帮助解决,占52.1%。在不符合政策规定未解决的78件次诉求中,已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或不满足的,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或写信至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28件次。据调查分析,没有解决的求助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家庭条件不太好,处于低保边缘,但家庭收入又高于低保救助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条件;二是诉求的问题,已经按相关政策给予了救助,仍要求给予更大帮助;三是信访人的诉求与政策相悖。
㈢信访人重复上访情况。据统计,20**年至20**年上半年,信访人重复多次上访共35件次,均为求助类信访,占信访总量的10.4%,占求助类的17.8%,重复上访呈逐年上升趋势,20**年为**件次,20**年为14件次,20**年上半年9件次。重复上访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退伍军人要求享受有关优抚待遇。自20**年以来,退伍军人重复上访21件次(29人次),占重访件次的60%。一是要求享受带病回乡待遇。有的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与国家建设,反映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下造成了身体透支,现年老多病,与当兵服役有直接关系,要求享受此待遇,但档案中无记载或与原部队失去联系,无法查证落实造成重访。二是要求享受“两参”人员待遇。有的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没有参战参试(核试验),认为是领导没有安排而非个人原因,应该享受与两参人员同等待遇。
2.群众遇困难求政府救助。一是家庭成员遇大病,花去巨额医药费,已负债累累,仍需继续治疗,多次求政府帮助解决医药费。二是意外事故致使其陷入困境,或因肇事方无力承担责任,或肇事者逃逸使其无法继续治疗,求政府给予帮助。
二、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民政服务对象增多,群众上访量逐年增多。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㈠因病和意外事故致贫。大病、多病和意外事故造成其生活困难,且自身能力弱,无力承担高昂医药费,寻求政府救助。
㈡争取低保优惠政策。国家政策除对低保人群实行救助外,还出台了相关配套救助政策,如在生病住院、子女上学、廉租住房等方面,低保是一道门槛,不进低保就不能享受政策,所以有的人申报低保不成,便上访求助。
㈢“好哭的孩子多吃奶”产生效应。近年来,党委政府强化信访维稳责任,纳入了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非正常越级上访,要通报追究责任。为了平息上访,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也会给确有困难,确有一定道理的信访人给予一点临时救助,导致少数人认为不找不解决问题,多找才能解决问题,客观上产生了“好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效应。
㈣渴望政府关怀和帮助。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有的当兵服役时曾参与抗击侵略、参与国防建设和国家救灾,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贡献,在艰苦的环境下身体确实受到了伤害,现在年老多病,家庭生活条件不是很好,因此渴望得到政府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三、解决涉及民政事项信访问题的建议
针对民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努力:
㈠怀着爱心接待上访群众。坚持带着感情做信访工作,对待上访群众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要换位思考,感悟群众的痛苦,体谅群众的难处,主动作为,办事不推诿。对于情绪亢奋的上访群众要冷静处理,耐心宣传解释,缓和矛盾。
㈡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转变工作作风,掌握和了解群众最真实的想法和意愿,对于暂时性困难群众的诉求,如因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困难,要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帮助解决其困难,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属、军属、残疾军人等的优待抚恤,政策性很强,执行政策不严肃或稍开一个小口子,就可能引发这一群体的动荡和集体上访。因此对于涉军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握政策的原则性,注重连续性,一把尺子量到底。
㈣帮扶临时性困难群众要有灵活性。对于家庭成员患大病、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身力量难于克服的暂时性困难的,坚持实事求是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认真分析诉求群众存在困难的差异,不死扣条条框框,在坚持现有规定的前提下,对极少数困难突出、时间要求紧迫的信访人采取灵活的措施妥善解决,给予临时性救助。
㈤尊重基层自治组织的处理意见。对群众上访尤其是多次重访,诉求与政策有距离的,要慎重处理,充分了解基层组织的看法和处理意见,考虑其在一个地方的影响,不要因上访者缠访或扬言越级上访所困惑,轻易满足信访人的要求,以免产生不应有的后续效应和新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