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儿童家庭监护干预机制的思考
近年来,**市妇联高度重视以留守流动儿童、监护缺失儿童为主的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政策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实事化、载体化、社会化开展关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三个一”推进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取得成效。一以贯之做好实事化帮扶。走村入户、调查摸底,更新和建立困境儿童档案,目前全市登记在册1366名困境儿童、1757名春蕾儿童、54144名留守流动儿童信息档案。对监护缺失、低保家庭儿童,列入困境儿童助学帮扶计划,2015年发放助学金273.2万元,受益1366人;对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列入春蕾计划,2015年发放助学金126.7万元,受益1193人。一丝不苟推进载体化服务。在农村社区建立110家儿童快乐家园,实现有儿童教育辅导、有家长学校,有亲子实践活动,有亲情视频电话,有少儿图书室,有体育活动设施的“六有”目标;联合文明办、教育局建成蒲公英关爱行动网站,建立了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春蕾儿童、爱心妈妈志愿者数据库,实现在线申请、在线更新、在线结对等功能。一个是儿童身边的家园,一个是网上虚拟空间,已经成为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的两大服务载体。一心一意开展社会化关爱。开展寻找十佳“自强不息好儿童”、“手拉手、交朋友”、微公益行动等亲子实践活动,鼓励儿童树立积极乐观、克服困难、自信自强的阳光心态。对2559名困境儿童和春蕾儿童,落实校内有老师结对,校外有爱心妈妈帮扶,对孩子的学习、心理、成长、生活等方面给予关爱帮扶。一批社会组织和爱心妈妈加入到关爱队伍中来,如**事务所用社会工作法关爱失足少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青少年事务中心实施“逆风飞扬”项目,帮助孩子增强抗逆能力等。
二、“四行动”启动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试点工作。2月,**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试点的通知》,**将试点社会干预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农村留守儿童被列为主要对象,**为首批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试点地区之一。作为试点地区,**市积极开展“四行动”:一是联动协作,争取项目支持。与民政部门商量工作思路,争取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争取市委组织部的支持,把困境儿童帮扶作为社区党员关爱基金的项目之一,作为“两学一做”的内容之一。二是开展调研,确定试点乡镇。奔赴**、**等地开展调研,对困境儿童进行了初步摸排,并自我加压,确定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区**镇、**县**镇两个乡镇为省级试点,鼓励其他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一个试点。三是建立队伍,夯实人才保障。在市级层面,建立文明办、民政、妇联、教育、公安、高校教师、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专家组,并确定市心理协会、律师协会、家教研究会、**社工事务所、立智微教育等作为智力支持单位;在试点乡镇,分别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干预专家组和爱心妈妈三支队伍。四是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省妇联、省民政厅、**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着手制定评估干预体系、精准帮扶办法和转介工作流程等。
三、“五举措”建立家庭监护干预机制,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谋划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关爱保护工作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舆情应对等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路径;把试点工作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扶贫开发两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工作共联;通过购买公共服务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和爱心志愿者参与,从而完善“政府托底、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良好格局。二是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动态监测。按照孤儿、监护缺失、权益受侵、家庭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等8种类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监测;建立爱心妈妈和专家志愿者信息库,了解帮扶资源和专家特长,为精准帮扶干预夯实基础。三是进行评估分析,实施精准干预。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孩子面临困境的状况开展评估分析,将8类困境儿童分为帮扶、干预、监测三大类,综合施策、量身定制包括助学帮扶、教育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引导、行为矫治、医疗救治、临时照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对监护人家庭提供困难救助、监护指导、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夯实干预基础。整合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助学帮扶、春蕾计划、扶贫开发等项目,解决帮扶的资金问题;通过学校老师、爱心妈妈“2+1”帮扶,专家、社会工作者“2+1”干预,确保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困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组织专家对试点乡镇开展家庭教育、儿童心理、社会工作方法等专题培训,提高家庭监护社会干预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教育巡讲,引导家庭履责。通过空中讲堂、网络讲堂、送讲座下乡、家庭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亲子大讲堂百场公益巡讲,传播科学家教、法制知识、安全守护、女童保护等知识,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回乡就近创业就业,履行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