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女干部培养选拔情况及建议
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有利于调动广大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她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半边天”作用。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妇女干部情况,**县妇联从组织部门了解妇女干部的配备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四大家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分别为县委副书记、县长1人,副县长1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政协副主席1人。
2、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全县22个乡镇(以2015年12月20日为准)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了一名女干部,共配备女干部26名,占领导班子干部总数的16.3%。其中女党政一把手6人,有6个乡镇配备了2名女干部。
3、县直科级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情况:全县正科级单位102个,其中正科级行政单位6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36个,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74名,占72.5%;担任正科级正职的有14名,占13.7%。
4、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比例情况:我县十一届党代表241名,其中女代表54名,占22.4%;县十六届人大代表228名,女代表82名,占35.96%;县九届政协委员153名,女委员53名,占34.64%。
5、村支“两委”女干部情况:全县516个村(居)、社区,有180名女性进“支委”,占34.9%,其中女支书28名,占5.4%;进入“村委”的女委员有516名,其中女主任7名,占1.4%。
二、主要做法
(一)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重要性,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作为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规划。先后出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的工作规划》、《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按照妇女发展规划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目标,我县实现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场党政领导班子至少有1名女干部,有2名以上女党委书记或女乡镇长;村支“两委”至少有1名女性;县政府工作部门一半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女正职10名以上的要求。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有规划、有措施、有落实,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坚持原则和标准,积极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选拔任用女干部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不盲目追求数量和比例,努力做到积极稳妥,确保质量。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数量逐年增加,比例逐年提高,发展势头良好。在具体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是男女平等,一视同仁;二是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配女干部;三是班子中男女比例合理配置的标准。同时对选拔上来的女干部始终坚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鼓励她们不断进取,为她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创新理念,采取不同形式和方式培养选拔女干部。一是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全县公开招考公务员42名,女性21名,占5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人,女性34人,占45.9%;医疗、卫生战线120人,女性90人,占75%。二是县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干部人才信息库,采取不同形式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积极推动女干部的交流。三是大力培养妇女后备干部。2015年,我县县级后备干部15名,其中妇女3名,占20%。四是在坚持高标准、严把政治关的前提下,积极选派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到重要岗位和艰苦环境中加强培养、提拔任用女干部。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的自身素质。一是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县委组织部积极创造条件把女干部的培训列入县干部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每年举办的处干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科干班中都明确规定了女干部的比例或名额。二是积极支持女干部学习深造。如:采取报销学费、差旅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女干部参加在职进修、学历提升培训优化女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
三、存在的问题
县委及组织部门虽然在选拔配备女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女干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离省、市组织部门及妇联的要求,离社会发展与女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女干部选拔配备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在女干部选拔配备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妇女发展规划》,配齐配强了女干部,但发展还不平衡。如:县政府工作部门25个,还有8个(教育、公安、城管、交通、水利、环保、司法、国土)单位班子成员中没有配备女干部;每个乡镇至少保证有一名女支书或女主任的目标没有达到。在村支“两委”中,女主任的比例未达到5%。
2、女干部交流轮岗有待加强。一是在机关工作的女干部,安于现状,不愿吃苦,不愿下基层锻炼。在机关提拔的女干部,长时间在一个部门工作,有的一直干到退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女性从政水平的发挥。二是在乡镇工作的女干部,由于缺乏交流提拔的机会,有的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家庭、老人、孩子得不到照顾,影响了家庭稳定。三是受二孩政策的影响,一部分妇女干部本来很优秀,也列入了组织考察,但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有的放弃了进入领导班子的机会。四是县乡妇联干部流动不快,部分综合素质高、个人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妇联干部提拔重用较慢,缺乏为她们全面展示才华、贡献力量的广阔舞台。
3、女干部从政环境有待优化。一方面,女性从政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仍然存在,“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加大了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难度,造成了男女从政的社会环境不平等。妇女参政的意义还没有被全社会真正认同,有些单位和领导虽然讲男女平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流露出“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有的虽然也肯定女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但在总体上仍认为“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另一方面,女性从政受到家庭的阻力。绝大多数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她们肩负事业与家庭双重担子,既要为事业倾注全力,又要为家庭尽职尽责,造成了女干部心理压力过大、体力负担过重的现实情况,从某种程度上约束了女干部个人能力的发挥。
四、建议及对策
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造就一支高素质女干部队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坚持“适度倾斜、硬性要求、统一调配、重点保护”的原则,为女干部健康成长铺路架桥。
1、不断优化女干部的从政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县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女干部发展规划和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
2、不断完善女领导干部配备结构。利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时机,对全县女干部做出合理的调整,保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副科级以上女干部配备要有较大比例的提高。要采取适当的政策倾斜,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拔女领导干部;在调整提拔干部时,充分考虑女干部比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要在候选人中规定合理的性别比例,并不断提高。
3、不断增加正职女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女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正职女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女性的选拔力度,对重点培养的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女干部,及时提拔重用担任一把手和在重要岗位任职;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在优秀女干部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特别要在教育、财政、卫生、文化、劳动、农业、计生、民政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综合及业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要加强妇联干部的合理流动和选拔重用,把优秀的年轻女干部选拔到妇联工作,加强和充实妇联干部队伍力量,把妇联优秀女干部交流提拔到重要岗位锻炼,使妇联真正成为培养优秀女干部的基地。
4、不断优化后备干部队伍。要按照有所侧重、备用结合的原则,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时明确规定推荐女后备干部的比例,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女干部列入各级后备干部名单,在女干部群体内部集中竞争选拔优秀女后备干部,进一步增加女后备干部的数量。
5、不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要强化培训,把女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培训的总体规划,不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要根据女干部的自身需求,多为其提供培训、再教育的机会,拓宽女干部的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要继续采取下派、挂职、交流轮岗锻炼等方式,要有计划的选派机关女干部和基层女干部到各部门挂职锻炼,使她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