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
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都要接受审计监督”的工作要求。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对于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少,知识更新慢,审计任务重等现实问题情况下,如何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摆在基层审计机关面前的重要问题。这就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创新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和方法。
1.如何理解审计全覆盖。我认为,审计全覆盖就是对法定审计对象和范围、内容的全面覆盖监督。但并不意味着在一年内全覆盖,而是将法定审计对象和范围、内容在一个审计周期内全覆盖,这个周期可能3年,也可能5年或许更长。也不意味着对所有的审计项目平衡用力,要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重点关注资金量大,社会热点问题。
2.科学分类,统筹安排,实现审计项目计划全覆盖。审计项目可分为: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将每类项目明确一名负责人,形成目标统一、内容衔接、层次清晰的操作体系,计划落实在一个轮审周期内实施全覆盖。
3. 在审计方式方法上,要从审计年度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现有审计人力资源配置上不断探索创新、整合好现有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努力造就复合型人才。在审计项目整合安排上做到: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审计成果,做到一次审计成果共享。
4.改善审计技术,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在审计手段上,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途径,创新电子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5.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促进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不要应付了事,建议形式化,空洞化。同时强化审计整改监督检查的力度,避免年年审年年犯现象,做到审计一个项目就要起到应有的作用,不将审计走过场,避免重复审计。另一方面拓宽审计成果运用渠道,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与其他监管机构成果共享制度,形成对财政资金多渠道、多部门全方位监督,让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