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业项目扶贫进行审计的思考
精准扶贫工作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和我市扶贫任务的高度艰巨,促使我们从多角度思考、多方面创新、多环节促进。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经济卫士”,如何适应审计新常态,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工作,推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达到促进“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同时推动审计创新、创精,打造审计“品牌”,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是笔者结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发〔2016〕2号)谈一点肤浅的看法,仅供参考。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从我市目前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中看,主要是引入产业和项目进行扶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有政府参与、财政给予补贴或者财政拨付扶贫专项资金的情况,审计部门都应把财政补贴资金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作为审计调查内容,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审计调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求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一、项目事前监督
(一)审查是否精准确定脱贫对象。
认真审查项目实施人的资质,审查参与此项目的是否是真正的贫困村、贫困人员。
(二)审查项目安排是否精准。
从市扶贫办获取近年来扶贫项目的立项资料,划分扶贫项目的类型和总体规模,重点查看各乡镇扶贫选项突出“精准”情况。结合各乡镇致贫原因、贫困程度,分析脱贫项目选择与各乡镇自然环境、经济条件、人力资源等能否符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脱贫、扶贫立项是否从实际出发、“接地气”。
二、项目事中跟踪
(一)审查项目资金管理、分配的合规性。
从宏观上,审查部门配套资金是否按照“四个对接、三个不变”的原则管理使用,即规划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政策对接;资金使用运行机制、使用方向、建设内容不变,确保各类资金使用精准。从微观上,审查是否建立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共同管理分配到户项目资金和镇、村、工作队三方联合检查验收兑付项目资金的扶贫到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对账目的审计,顺着资金流,重点查看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其是否专款专用;审查脱贫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规范性,比如实施意见上讲到脱贫攻坚时期,会把市“慈心一日捐”的资金全部用于扶贫脱贫,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应重点关注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审查,重点揭示扶贫过程中出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闲置沉淀扶贫资金和资源的行为,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三、项目事后审计
(一)关注扶贫项目的效益性。
一方面,通过对账务审计,核算出该扶贫项目实际的成本及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审计调查走访,了解该扶贫项目所产生的绩效情况,对比分析开展扶贫工作前后来带来的变化情况,总结“精准”扶贫项目带给贫苦户的经济效益性,调查通过精准扶贫的“输血”所触发贫困村或贫困户自身“造血”的能力。
(二)关注项目开展的持久性。
评价一个项目好坏与否,不仅要看它的可行性及效益性,更要关注扶贫项目的张力和持久性,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扶贫脱贫项目实地走访查看,摸清“精准”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运营情况,重点分析管理模式方面的成功之处,总结经验和做法;与此同时,分析“失准”扶贫的低效原因,提出适合村情,可落地执行,具有长久性、持续性扶贫模式的审计建议。
扶贫攻坚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让数千万人口脱贫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先行通过一个点,去探索扶贫资金产生的“蝴蝶效应”。通过对整体扶贫项目的审计,延伸至上游的资金拨付部门和下游的乡镇街道,探索一整套针对扶贫项目审计的规程与注意事项,建立健全扶贫专项审计制度,并形成常态,在今后扶贫项目审计时遵循。同时,将扶贫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问题及时、全面地向扶贫开发主体部门进行汇报,让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充分了解相关单位在扶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促相关单位狠抓整改、建章立制,切实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职能在扶贫开发中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