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除党内潜规则的思考
目前,潜规则盛行于社会,流行于党内,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比如,在机关干部中确实不乏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但在“论资排辈”的“潜规则”面前,是“虎你的趴着,是龙你的卧着”,这些都是不言自明、流行在机关的“潜规则”。由于“潜规则”而在工作、提拔等方面遭受挫折的干部不在少数。又如,面对换届选举,认为“拉票是正常的,不拉票是不正常的,谁不拉票谁吃亏”。再如,有的领导干部尽管政绩平平、劣迹斑斑,却官照升不误,且太平无事,因为上边有人给“罩着”,谁也奈何不得。再比如,潜规则在党内也普遍存在。在党的意识形态、党内决策执行、党内选人用人等方面,都有潜规则在作祟。在党的意识形态中,理想信念上“不认主义认实惠”,“不信马列信鬼神”;在工作作风上,逢迎拍马,唯上是从,“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在决策和执行中“只唯上不唯下”、“三拍干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选人用人中搞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小圈子选人”和“选小圈子人”;党内组织生活中存在着好人主义盛行、“多栽花、少种刺”。在领导班子中,班子成员唯“一把手”马首是瞻,“一把手”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弄权专断”已经习以为常。在党内关系上,正常的同志关系变成“裙带关系”,变成称兄道弟、拉帮结伙的哥们关系。
总之,潜规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在扭曲着党内关系;潜规则如网似雾,在党内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潜规则如同“雾霾”一样笼罩全党,干扰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侵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污染着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已经发展成为党的肌体上的“沉疴毒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党内潜规则给执政党建设带来的严重危害,决不可对党内盛行的潜规则视而不见、麻木不仁。
当前,彻底清除党内潜规则的影响,是新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则是最终破除党内潜规则、重构政治生态的根本举措。
一、要斩断党内潜规则产生的利益链条。
党内潜规则的产生及形成是利益使然,追名逐利是诱发潜规则的人性弱点所在。当党内法规制度不能给当事者提供最大化利益,而潜规则则能为当事者谋取最大利益时,潜规则就会以其巨大的预期非法利益对人产生强烈的吸引效应。这便是一些党员干部把潜规则作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准则的利益动因。为此,必须通过完善党内制度法规营造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公平正义的制度的内在特点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并让一切侵害他人的人遭到惩罚。党内法规制度必须要充分体现维护公平正义、奖惩分明的特点。要通过建立党内惩处机制,使抵制党内潜规则的人受到保护,使热衷潜规则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还要健全党员检举揭发党内潜规则的保障机制,加大力度惩处搞党内潜规则的党员干部,同时严格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要铲除党内潜规则产生的社会政治文化土壤。
党内潜规则之所以律禁不止,得以生存,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关系文化、人情文化、熟人文化、贪腐文化以及宗法观念、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家长制作风、人身依附等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影响分不开的。这些与当代法治精神相悖离的消极文化,已经成为党内潜规则产生的温床和土壤。因此,清除党内潜规则必须从铲除潜规则产生的社会政治文化土壤做起。
一是要在党内树立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文化理念。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先锋队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现代民主政治理念,唯此才能鉴别党内潜规则,自觉抵制党内潜规则。
二是要培育体现法治精神的执政党政治生态,加强党的制度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制度,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潜规则与党内法规制度是此消彼长、此存彼亡的对立关系。要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打压党内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要通过彰显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制度的权威,强化党的制度教育,加强党的制度意识的培养,促进党的制度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心信念、行为模式。当前,要在党内大力培养党内“敬畏制度”特别是“敬畏党章”的意识,特别要加强党的制度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法治观念、廉政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充分发挥党的政治规矩所具有的目标激励功能、行为规范功能、纪律约束功能、体现和保障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功能,使之成为抵御党内潜规则的有力武器。
三、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对党内潜规则监督的核心是要建立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使党内潜规则失去生存的空间。
首先要加大党内舆论监督力度,强化党员监督意识。一方面,党的领导机关通过传媒媒介影响党员和下级组织,如提出批评、施行规劝提醒、督促行动等;另一方面,普通党员和下级组织通过传播媒介影响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如揭露党内腐败现象,抨击谋私行为,提出建议、意见等。在此,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党内传播媒介的监督、制约功能。党报、党刊、党建网站是党的重要新闻工具和讨论党内事务的论坛,同时也是社会舆论的表达阵地。因此,党报、党刊、党建网站有责任不断完善监督职能和干预职能。
其次要理顺党内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机构对党内潜规则的监督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主体部分,要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内潜规则方面的监督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党内潜规则具有看不见、摸不着的隐蔽性,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督功能,理顺党内监督体系,科学界定党内纪检监察机构的地位、职能、权限,保证专职监督机构的独立监督权。
其三要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党内潜规则,自我监督意识不强,思想上消极对待监督、工作上抵触监督,不支持监督,常常有意无意回避各方面的监督。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其四要抓住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要求“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前一段时期有些地方发生的群体性腐败、家族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往往与主政这些地方的“封疆大吏”大肆利用潜规则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犯罪行为相关联。这些地方的政治生态由于形形色色的潜规则的存在而恶化。为此,要强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发挥好纪检、巡视、审计等部门监督作用,切实监督好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9日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讲话指出,“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因此,集全党、全社会之力,破除党内潜规则是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