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抚专项资金审计应关注的重点思考
优抚专项补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和科学的人员管理,是地方政府和民政事务部门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的重要事项,因其服务群体和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广泛性,搞好地方优抚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方优抚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在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应将优抚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为重点进行有效跟踪,以寻找问题,突出整改,促进规范为目的,有力的发挥审计职能,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笔者通过自己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薄见。
一是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主要来源已中央和地方,均纳入同级预算,对于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科学性,是审计人员应掌握的重点。首先确定是否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再通过财政和民政事务部门的年度决算报表,确定本年度的收支状况,同时收集相关的资金来源、各级部门政策性文件和批复,掌握资金性质,熟悉补助标准,再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更重要的是关注资金年度决算后结余情况,分析原因,包括是否因人员自然增减和人为调整,以及滞留、滞拨的因素。最后需要关注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程序、逐级审批,以及实行严格的由财政专户执行“到人、到户、到卡”。
二是以人员发放为重点。确定优抚发放及享受对象的真实性是审计的重中之重,审计人员应该首先取得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口注销数据,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种原因,公安户籍注销数据在户籍管理中不一定代表当事人确切死亡,所以同时必须取得殡葬管理部门该地域一年度前的火化数据和台帐,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三个条件进行比对,如果死亡数据出现在本年度的发放数据中,那就意味着发放人员的不准确性,可能存在以死亡人员名义骗取优抚的可能,审计人员需要进延伸跟踪,到乡镇民政办、村、组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询问家属或者附近居民,确定其是否死亡的真实性,并检查优抚资金银行卡持有人的身份,确定资金去向,同时做好记录,取得确凿的证据。
三是以动态管理为重点。优抚人员的动态管理作为审计人员来说,对资金发放中享受对象的真实性尤为关键,审计人员首先要熟悉了解民政部门作为动态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新增的申报、减员的销户、年度的检查等,这些都是动态监管的关键,也关系到人员发放数据的最终是否真实。按照优抚对象的年度审核检验制度,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是年检关键时期,享受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需本人手执当期报纸、日历和身份证进行影像取证,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的真实存在。为此,审计人员要紧抓年检作为重点,必须提取当地民政年检部门包括乡镇民政办的年检资料,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的年检制度,严防走过场、应形式等违规行为,从而导致不法人员有机可乘,乃至动态监测制度失真,造成国家资金遭冒领而流失。
四是以享受资格为重点。对于优抚人员享受资格,国家相关部门有一定的范围和严格的要求,主要包括:伤残人员(军人、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民工),烈士褒扬金,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资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等,为了了解被优抚对象的享受资格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必须通过身份信息对新增的人员进行档案调取,检查审批文件及评定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根据资料延伸到当事人,询问调查情况,确保享受资格的真实性符合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