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区随着“**特大城市”的开发建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区审计局在对某乡经济责任审计时延伸到两个“城中村”的财务收支审计。但审计发现,当前“城中村”财务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强监督管理。
一、当前“城中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资产闲置现象严重。两个“城中村”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闲置留存在乡财政专户账上时间达三年以上。按政策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增加积累、发展生产和公益事业。某“城中村”物流项目规划、土地已立项、批复,前期已投资1000多万元,截止审计日仍未投入使用,闲置时间达五年以上。
二是征地往来资金账目不清。“城中村”土地征收是由市城投公司负责收储,征地资金由市城投公司拨到区级财政、再由区级财政拨到乡财政,最后由乡财政拨到村。由于土地征收批次多、加上市城投公司不是按批次足额付清、同时也未办理往来资金手续,造成市城投公司到底欠“城中村”多少土地征收款不很清楚。
三是经营资产出租收入未收到位。“城中村”小超市、加工厂、预制厂及场地等经营资产都很多,两个村经营性合同都达几十份,经过审计发现欠收租金十分严重。农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要有明确经营责任,经营目标,做到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目前,“城中村”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一定影响,村级公益项目建设受到影响。
五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化。不按时报账,白条支付和假发报账的现象多,票据入账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支出凭证后竟无任何附件。
六是报账员财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城中村”从事财务的报账人员大都由村“两委”指定,有的还是村“两委”人员兼任,既是村官,又是报账员,加之没有经过正规业务培训,缺乏财务知识,会计资料不齐全,往来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城中村”是城市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管好、用好村级资金是一项事关城市化进程及和谐稳定发展的大事。针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集体资金资产效益。要科学决策、找准项目,加强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发挥集体资金资产效益。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加强征地拆迁及土地两补资金管理。加强“城中村”征地拆迁及土地两补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政策规定使用,加大征地拆迁及土地两补资金在市、区、乡、村往来核对清理,确保“城中村”征地拆迁及土地两补资金账目清楚,资金及时回笼。
三是增强村干部依法理财能力。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逐步提高村干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要让懂财务、会管理的人担任村级报账员,认真把好财务管理的源头关,最大限度地消除违纪违规的几率,规范村级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四是规范村干部经济决策行为。对重大经济事项要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制度,要求村级财务公开到子科目,让村民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起到对村级经济事项的监督作用。并建立和完善村干部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村干部的考核,着力规范村级经济决策行为。
五是强化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乡财政所要从单纯的“村账乡管”的记账工作向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转变,既要记好账,更要管好账。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定期对村财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促使村级财政经济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是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使“城中村”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