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行政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依法行政不仅是公安机关执法的生命线,更是法治警务的基准线。民警执法是否规范、执法质量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执法环境的改善与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近年来,受社会环境、民警思想等因素影响,公安机关执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警察权力越来越多地受制约,警察权威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执法中被人辱骂、围攻、殴打甚至诬告,是许多基层民警都有过的经历,袭警案件数量也逐年增多,这些都无情地消蚀着警察的权威和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重要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把握公安发展的方向和根本要求,大力推行法治警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当前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民警自身执法理念执法态度存在偏差。部分民警仍以“执法者、管理者”自居,特权思想严重,“官老爷”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缺乏宗旨观念,对群众感情薄、敷衍多,漠视群众利益,甚至冷硬横推,引发群众的反感情绪。极少数民警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逐渐淡薄,滋生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有些民警甚至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极大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诚信形象,降低了警察的公信力。
(二)执法效能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监督过度依赖审核把关、集中突击检查、行政复议审核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方式,未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致使民警有时对违法犯罪线索不能及时组织查证,错失证据收集宝贵良机,挖掘违法犯罪的力度不够,不能及时总结分析、查缺补漏,有效堵塞日常管理中的防范漏洞。同时,部分民警办事拖拉,行动迟缓,效率不高,致使一些焦点矛盾案件久拖未决,甚至有些民警为图省事,该予立案的不能及时立案,有时甚至对一些非110警情的案件进行降格处理,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执法效能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还容易诱发案件当事人不满情绪,从而产生新的社会矛盾问题。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标准不明确。立法及法律解释工作跟不上近年来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速度,造成公安机关在一些具体执法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可操作作性差,缺乏具体的执行程序规定,有些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使得执法随意性增大。由于没有具体、详细的执法准则,执法民警缺乏具体的规范性操作,又必须去处理职责之内的突发事件,这势必会违背公民的个人意愿,从而引发被执法者的告状或升级为严重的执法冲突。
(四)执法保障不够,基层民警疲于奔命。一是基层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公安机关“四有四必”承诺,诱导社会和公众对警察的过高期望,对公安民警的服务职能不断延伸和附加,此外大量的非警务活动牵制了本就十分紧张的警力,有限的警力和无限的需求形成矛盾,民警稍有差错,便被无限放大,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指责。二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繁重。繁重的工作致使基层民警自由学习空间狭小,学习教育照本宣科,流于形式,缺乏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兴趣,业务上不思进取。部分民警政治理论知识匮乏,业务不精,工作作风不实,不能用发展的眼光观察分析问题,处理群众矛盾方法过于简单化,形式呆板陈旧,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加班加点常态化。大部分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导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巨大的工作压力使民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如履薄冰,神经时刻紧绷,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五)法制意识淡薄缺位,执法活动压力重重。群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但一些人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却相对淡漠。部分群众对于关乎自身的事往往狭隘地从私利出发,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不支持、不协助、不配合,导致警察执法受阻。还有些群众对于跟自己和亲属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事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对警察调查取证的询问漠不关心,大大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时效性。
二、社会执法环境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宣传不到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受到各种历史和现时因素的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存在不到位、不普遍、不常态等问题,导致大多数群众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特别是“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愿承担法律义务”的思想严重。
(二)部分民警能力缺失。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情况新事务层出不穷,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在不断变化。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公安机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公安民警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
(三)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期望值存在误区。由于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导致部分群众认为自己出现困难找了警察就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就是以“超人”状态出现的公众面前。如果对自己个人的期望无法实现,就对警察产生消极的看法。甚至因个别民警素质差、作风不好而导致对整个警察队伍的认识存在误区,产生对整个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怀疑,进而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提升警察执法公信力,改善执法环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
(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打牢执法为民基础。一是提升民警政治素质。要求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办案和日常管理中,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灵活运用执法技巧,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全面增强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提高民警业务技能。加强对广大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彻底摒弃旧有的“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三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要在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凝聚警心,增强活力。四是促进民警行为规范。加强对民警的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坚决杜绝涉酒、涉车、涉赌等问题发生,防止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消除因执法不公、执法不透明而引起群众上访的隐患。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人民群众信任度。首先公安民警要善于“学法、懂法、用法”,全面理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应知应会的内容。利用法律保护群众的同时,保护自身。其次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杜绝执法过程中随意执法,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再次公安民警要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办黑案,收黑钱,捞黑人,正人先正己。
(三)加强涉警舆情引导,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一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服务管理工作法律化、规范化和专业化,防止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成为媒体舆论炒作的对象,涉警舆情的“导火索”。二是要加强涉警舆情处置制度建设,制定警察形象危机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媒体舆论监督这把“双刃剑”,正确引导媒体舆论,使之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澄清事实真相的有效途径,使社会公众变误解为理解,变危机为机会。三是加强基层民警处置涉警舆情的培训,学会契合媒体、公众的需求,确保公安机关在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舆论监督时,能够从容面对,正确引导,有效掌控局势。
(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旨,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开门纳谏、真诚恳谈,及时回应诉求,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增进了解和感情,赢得支持和理解。一是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的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真实了解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二是组织召开评议座谈会,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面对面交流;三是组织民警深入驻地单位、社区、学校单位走访群众,回访案事件当事人,针对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措施认真整改。四是在户籍大厅和110值班大厅等窗口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值日警官制,认真落实一站式服务,简化业务流程,实行延时服务,为群众办理业务。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警民关系,增强公众对民警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通过办宣传栏、发放资料、法制大宣讲进社区、校园和企业等各种途径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用合法途径、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安机关要立足执法实际,通过公正规范的执法活动,在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以案说法,剖析教训,用身边的案教育引导,充分教育群众,查处一案,侦办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