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陆交通安全协管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陆交通安全协管员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里程的延伸、各种机动车辆的增加应运而生的。当前,**县水陆交通安全协管员共有35名,其中陆上交通安全协管员19名,水上交通安全协管员16名。虽然他们在日常维护道路和水上交通秩序、疏导交通、交通警卫、交通宣传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因诸多原因,交通安全协管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主动,领导不喊不动,领导不安排不做。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拖沓,作风散漫,出工不出力。
(二)思想不够稳定。交通安全协管员各人想法不同,有的把工作岗位作为跳板,边工作边找其他的出路,抱有混一天是一天的思想,一旦找到合适的岗位立马跳槽走人。这部分人工作纪律松懈,工作没动力,积极性不高,成效不明显。另外,一些交通安全协管员认为自己的工作被人瞧不起,工作中缩手缩脚,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文化程度偏低,自学性差。县委县人民政府为解决退伍兵就业问题,通过简单的考试后把一些相对“优秀”退伍军人吸收到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中来。据统计,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中有91.5%来自退伍兵,初中文化程度占30%,高中文化程度占40%,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30%,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同时,交通安全协管员对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的意识不强,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即使参加,也只是走过场应付了事。
(四)自律性差。一是工作纪律差,自我要求不严,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有的交通安全协管员不按时上下班,有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现象。二是工作态度差,有“特权”思想。有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在工作中不会也不愿做群众工作,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方法简单,不注重文明用语,对群众态度粗暴,耍特权抖威风,引起群众反感。三是工作形象差。有的交通安全协管员上路检查时不注意仪表姿态,不修边幅,着装不规范,不穿制服或制服与便服混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
(五)业务水平偏低,工作方法简单。交通安全协管员虽是择优录用的,但他们大多来自退伍军人,上岗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工作中随意性大。如有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连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和表卡都不会填写。在服务群众方面,一些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缺乏创新和变通,服务意识相对滞后。
(六)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大多交通安全协管员自觉性不强,对业务知识缺乏钻研精神,不善于学习新知识,存在业务不熟悉、标准不高、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本领不强的问题。满足于现状,缺乏学习创新意识。
(七)法律意识偏低。法律知识欠缺,对交通管理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
二、解决对策
要管好和用好交通安全协管员,关键是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一)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树立服务理念。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协管员开展法律法规、工作纪律、革命传统、党的群众路线、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让交通安全协管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教育,解决交通安全协管员纪律松驰、工作不力、形象欠佳等问题。通过学习教育,让交通安全协管员有紧迫感,从思想上意识到:如不加强学习,就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就有可能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被追责。通过学习教育,使交通安全协管员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管理知识,引导交通安全协管员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管理、考核机制。一是工作职责和权限:1.协助民警上路执勤、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章行为,不得单独查扣车辆和证照。2.协助民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勘查,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不许单独勘查事故现场和对当事人或证人进行讯问和询问。3.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协助民警做好对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车辆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管理。各乡镇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乡镇水陆交通安全协管员有关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乡镇水陆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交通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对在工作中着装不整,语言、动作不文明,态度粗暴,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擅自脱岗以及不按时上下班等现象,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严格执行考核标准。通过对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平时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特别优秀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大胆启用,对工作不认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的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局面。
(三)提高政治待遇。改变当前对交通安全协管员“问责不问政治待遇”现象。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在乡、村、屯一线,工作量大,任务重,条件艰苦。建议组织人事部门要从政治上多关心交通安全协管员,对特别优秀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委以重任,让交通安全协管员觉得有盼头、有奔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人文关怀,推行人性化管理。乡镇领导要像关心干部职工一样关心交通安全协管员,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一是乡镇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多与他们谈心、拉话题、唠家常,深入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的要适时进行走访和慰问,解决他们生活、工作和家庭中的困难,使之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让他们心存感激,激发他们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出他们最大的工作潜力。二是要针对交通安全协管员年轻、活波、好动的特点,适时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动员他们一起参加活动,改善他们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这样既丰富业余生活,又便于对他们的管理。
(五)保障交通安全协管员合法权益。由于社会层面上的各种因素,很多人不能正确地看待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交通安全防范中的作用,对其不尊重,干扰、阻碍甚至暴力相抗,使交通安全协管员身心受到伤害。在处理时往往又是息事宁人,不了了之,挫伤了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应重视对交通安全协管员权益的保护,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对证据充分无过错的行为,领导要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撑腰,果断处理,伸张正义,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解决好交通安全协管员养老、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等问题。
(六)建立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轮换和交流机制。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一个乡镇干的时间久了,难免会与辖区监管对象建立密切联系,就会影响处置问题的公正性,甚至还会滋生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等腐败现象,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形象,给管理部门摸黑。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岗位轮换和交流。
(七)民警以身作则,分管领导监管到位。首先,带队民警要以身作则,依法依规办事,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树立榜样,带动交通安全协管员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其次,乡镇分管领导要时刻掌握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工作期间和八小时外行为。
总之,交通安全协管员是全县水陆交通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只有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才能使他们在今后水陆交通安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