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思考
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和政府主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具的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是规范非税收入的源头、维护正常财政纪律的关键。
近期,区审计局在几个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区在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较大的疏漏。一是对财政票据使用的合法性监管不到位。财政收费收据的使用是政府执能部门依法、依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可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尤其是中央简政放权、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后,对各类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更加严格把关。该区某单位收取各类清淤管理费、运输道路共建费等合计369.6万元。该单位既没有收费的职能,也未提供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但从开具票据直至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票据监管部门未提出任何异议,财政票据使用监管严重缺位。二是对收费款项入库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使用财政票据的收费收入长期未入账的情况。在对某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校报账员私自截留2013年至2015年部分收费收入16万余元长达三年之久未入账;在对某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报账员也存在收入长期滞留在个人手中不入账的问题。
分析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票据单位重视不够。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要相互制约,一般会计保管并开具票据,出纳凭会计开具的票据收款,入账后银行凭证交予会计进行财务核算,会计与出纳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机制。但我区现状是票据由报账员一人保管和使用,单位对票据的使用和资金的入账情况无人过问,内控制度的不健全和利益趋动,导致收入不缴库、截留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二是管理票据部门监管不到位。财政部门作为票据管理和资金监管部门,对财政票据的核旧发新、依规收费、收费入库等重要关口,没有重点监督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单位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定“管票不管钱、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票”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我区大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是外聘的现状,建议各单位指定除报账员外的人员管理和开具票据,报账员将收入资金入账后,与开票人办理核销手续(方式自定,可在原发票存根上双方签字确认)。
二、财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1、把好财政票据核销关。完善财政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申请、登记、核发、使用、缴库、保管、核销、审验、销毁等工作流程,实行全过程控制、系统化监管,源头控制、信息共享,从根本上杜绝漏洞。
2、把好收费项目、标准合法关。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需审核执收单位收费的依据,关注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对国家和省已公布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非税收入项目库中给予及时更新和取消,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3、把好收费款项入库关。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完善行政性票据管理办法,做到“以票控费、票款同步”,促进收费收入管理正规化、程序化,杜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
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财政票据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联动机制。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要加大对票据使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和处罚。通过严厉打击票据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根治违规违纪现象,维护财政票据制度、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建议财政部门牵头,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近三年各类财政票据使用情况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