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大制度优越性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各级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为认真总结以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进民主政治进程,本文通过结合我镇人大选举实际就基层人大如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问题
尽管以往几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都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功,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选举工作难以切实有效地体现人民意志。
1、选民思想认知存在偏差。一部分选民认为选举工作形式化严重,选举结果已经内定,选举只是走走过场,且对自身关系不大,存在着无所谓思想;一部分失地农民、拆迁户由于个人利益因政策原因受到影响,存在埋怨、抵触情绪,拒绝参选;少数选民因个人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或将其对社会其他方面的矛盾意见发泄在选举工作上,故意不参选。以上几种现象说明了仍有部分选民对人大代表选举思想重视不高和积极性不高,导致选民参选率无法保证。
2、贿选现象难以有效抵制。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贿选行为确有存在,不仅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更严重损害了选举制度以及人大代表的声誉。现在的贿选方式呈现多元化、隐蔽化,已经从“明贿”转向“暗贿”。候选人本人往往不直接参与到贿选中,而是让其专门组织的人员进行操作,这些人多是竞选者的朋友或其他利益相关群体。他们分工明确,目标清楚,并在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呈现出组织性强的特点,即便被发现,也很有隐蔽性。在选举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请客吃饭送烟酒等现象,特别是农民代表。因此在抵制贿选工作中,存在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难以有效消除这一现象。
3、选举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市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持续时间久,参与人数众多,缺乏有效的全程监督会严重影响选举结果,导致选举结果缺乏客观性。监督力度不足容易产生两个阶段的问题:一是在候选人推荐、协商、考察阶段,候选人自己或委托他人采用打招呼、搞窜联、打电话等手段成为正式候选人;二是在选举投票阶段,为达个人目的,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破坏换届选举,通过威胁、贿选等不法手段进行拉票、骗票;现场流动票箱管理不严,个别工作人员搞暗箱操作,导致出现强拉、强选情况,影响选举结果;部分文化水平低、书写有困难的选民选票容易被别用有心的候选人收集私用。
4、委托投票操作仍需规范。在换届选举选民投票过程中,部分选民因工作、生活等原因导致无法到现场,而选择委托他人代其投票。委托投票中,由于缺乏存在相应的监管了完善的制度,多方面不利因素导致最终结果有时偏颇。一是缺乏书面委托凭据,往往通过口头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投票。二是个别选民接受多名外出选民的委托投票,容易将此权利用于私人获益,可能出现暗箱操作,受委托人违背委托人投票意愿。
二、解决对策
1、加强前期宣传,端正选民思想认识。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选民登记前选举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为选举工作营造浓郁的氛围。二是在登记方式上要做到两个结合:即将选民登记和广泛宣传动员相结合;将点上推进和面上合理布设选民登记站相结合,积极引导选民自觉主动参加登记。搜集好区域内所有企业、中介等三产行业的有关资料,为确保公民的选举权提供便利。通过多人、多次复查校对,核实选民登记情况,减少漏登、错登、重登。
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选举公正透明。切实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实现全程监督、立体监督,保障选举过程公开透明,选举结果公正有效。具体操作为: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镇纪委书记任主任,建立健全选举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全程监督人大换届选举的各个工作流程;二是建立预警机制,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正当选举苗头,同时制定各种违法选举处置预案,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职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持续时间长、环节多、程序复杂,每一阶段与环节的监督必须严格到位,如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等等;四是坚决打击违法选举,如发现贿选、宗派势力操纵选举、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现象,联合公安、纪检等有关部门予以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3、优化委托方式,规范委托程序。投票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体现,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委托投票必须依法进行,并符合以下条件:委托投票只能是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的选民;委托必须采取书面委托,电话委托、口头委托无效;被委托人必须是经过登记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国公民;接受委托投票有一定的限制,即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无效;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三、建议意见
基层人大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换届选举机制,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保证选举结果科学合理,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诉求,要重点做好“三抓”:
一是要抓好代表结构。在准备阶段,要摸清代表候选人的资源情况。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选举程序操作,在制度和程序上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认真把好人大代表的政治关,做好代表的提名工作。正确引导选民按照代表的基本素质条件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权。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增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数量,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产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当选。要减少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的交叉任职。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说明。同时,应统筹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统筹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
二是要抓好选举环节。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浙江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兼顾全面的同时,必须突出重点。一是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使之尽快熟悉选举工作的任务、程序以及各个环节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三个法定时间”。“选举日”一旦确定,就要以选举为中心,严格按选举法规定的时间公布,不得更改。三是坚持差额选举,坚决杜绝为减轻工作量或保证某些选民当选而搞等额选举。四是加强对流动票箱投票的监督管理。五是防止和依法处置贿选和其他非法活动。六是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三是要抓好代表素质。新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有很大一部分代表是首次当选,他们缺乏对人大方面相关知识的了解,对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心中无数。而对那些连任的老代表来说,随着形势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因此,基层人大要把组织代表培训作为代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开展多渠道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应有作用,保证其依法履行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