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思考
“为官不为”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不能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导致该办的事没有办,该办好的事没有办好,既损害了群众合法利益,又阻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转变,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但也要清楚地看到,个别党员干部不适应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感到“为官不易”,进而以各种借口“为官不为”。因此,如何整治干部“为官不为”,强化作风建设,是当前各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新常态下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表现
“为官不为”是党员干部对待工作的一种思想认识和行为状态。基层党员干部对“为官不为”的行为界定存在一些困惑和认知不足,认为“旷工误工好判别,消极怠工难认定”,并对由谁来认定是否“不作为”提出了疑问。基层党员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体现出一种勇于担当,踏实肯干的时代风貌,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缺失不想为。认真履职做事是公职人员应有的、基本的职业操守。然而,“为官不为”者奉行少做事、不争先的职业态度,时时处处不想为。表现在:一是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有的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多错多”的心理,做事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二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干部奉行中庸之道,既怕工作落后遭批评,又怕创新有功受表彰,对工作讲求“马马虎虎过得去”,不求“实实在在过得硬”,甘居中游而心安理得、洋洋自得。三是追求安逸。有的干部追求安逸享乐,遇到苦差事、累活计就打退堂鼓,即使吃苦受累能够出成绩也是唯恐避之不及,宁愿少吃苦也不想谋功劳;有的干部经常迟到早退开小差,上网购物聊天炒股混日子。
(二)能力水平偏低不会为。有些干部不是不想为、不愿为,而是能力水平有限不会为。主要是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对新常态、新任务、新事物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工作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责任担当不足不敢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是公职人员应有的品格。但是,干事创业面临着诸多的风险,“为官不为”者面对风险缺乏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魄力,逃避风险不敢为。具体表现在:一是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有的干部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习惯于抱着“做多错多,不做无错”的态度,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守摊子、混日子;有的缺乏闯劲、没有冲劲,习惯于走别人走过的路,推进工作时畏首畏尾、患得患失。二是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有的怕伤和气,能不得罪人坚决不得罪人,专做“老好人”。
常言说:在其位,谋其政,“为官不为”其实就是放弃了应尽的责任,是一种懒政、是一种渎职,也是另一种腐败,不仅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形成了一种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不良风气,阻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产生“为官不为”问题的原因分析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造成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原因很多,有主观方面原因,也存在客观因素,从个人方面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为官不为”问题,归根结底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党的宗旨意识淡化。一些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他们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群众利益考虑得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牢固树立起来,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当前,随着公务员待遇透明化、管理严格化,少数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的问题和“为官不为”的现象日益凸显。
(二)进取精神不够强,担当意识弱化。随着中央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批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对整个干部队伍也是强大警示,一些干部认为“现在管得这样严,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承担责任,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推进虚化。有的干部组织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把党的组织纪律、行政纪律置之脑后,自以为是,自由散漫,只出工不出力,平常该办的事慢办、延办或不办,表现为碌碌无为。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受累,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人心态。
(四)自我提高不自觉,履职能力退化。一些干部之所以表现出不会为、不能为、不作为,主要还是能力素质方面原因。尤其是**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县份,长期以来,受交通、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干部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偶有高学历干部到当地工作,也是想尽办法往外调,干部队伍客观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传统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的要求,有的干部工作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凭感觉决策,凭经验办事,影响了自身的提高和事业的发展。
三、新常态下治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对策
“为官不为”成因复杂,治理对策也非一招一式,应当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这样才能奏效。
(一)深化思想教育,激发主动作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前提是要解决好思想“总开关”问题。必须要坚持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在首位,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践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干部思想消极、滑坡的问题。要突出抓好专题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辅导讲座、培训学习、个人自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学透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开展讨论交流,深化思想认识。同时,开展专题报告会、先进典型情景报告会、观看专题片、党员干部上党课等学习活动,使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基本要求入耳入目、入脑入心,切实解决“为官不为”的思想问题。此外,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权力”,积极干事创业,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要将“为官不为”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曝光,用反面典型来警示鞭策干部。
(二)加强业务培训,激励创新善为。业务能力决定服务水平。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知识保鲜期缩短、折旧率加快,很多时候原有的老经验、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出现了少数干部不敢为、不愿为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要通过学历教育、任前培训、实践锻炼、专业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教育,促进干部提能善为。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岗位等不同类别,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明确规定共性培训内容和岗位专业知识,不断拓展党员干部培训范围。二是灵活多样地开展培训。要根据干部实际和工作需要,整合全市地税系统各类培训资源,通过举办综合培训班、专业培训班、任职培训班、年轻干部成长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提高集中培训的实效性。同时,要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形式,加大干部实践锻炼的力度,让干部在实践课堂中增长见识、接受历练、提升能力。
(三)加大执纪问责,遏制“为官不为”。要把“为官不为”当作一种腐败的形式来抓,严格执法执纪,让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问责和惩戒。对发现的“为官不为”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绩效奖励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完善考核机制,促进人人作为。党员干部“为”或“不为”,关键在于考核指引,这就需要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把绩效考核关口前移,探索“全员化”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对个人绩效目标的跟踪问效管理。同时,要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