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通过对审计署“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学习与贯彻,结合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实践,特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与体会,以抛砖引玉。
“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虽然只是针对审计署制定的,但其大部分内容适用于各级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因而具有可参照性与可操作性。
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既是对审计人员的约束与规范,更是对审计人员的爱护与保护
从目前的审计实践来看:
(一)一些审计人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是错误的思想。一方面,他们认为,从过去的审计程序来看,只是一味地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要求审计人员一切按程序来,如果是违反了程序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罚。而与其他一些执法机关来比,审计程序又繁琐又具体,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感到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不能快速有效地加以制止与处理,而必须要按照审计程序来一步步实施,一步步处理。这样,一些审计人员就对审计程序有了抵触与不满情绪,认为对自己的约束太多太大,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出于对审计工作要简单便捷的考虑,一些审计人员认为,现在审计业务那么繁重,审计人员从年初忙到年尾,没有一点空闲,审计人员既要遵守严格的审计程序,又要加班加点完成审计任务,这是何苦呢,所以他们认为一些可有可无的程序就应该去掉,这样才能快速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业务质量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尚不完善。一方面,现在的审计质量考核,只是进行优秀审计项目的评比,在评比中虽然也是按照有关规定与考核标准加以检查与打分,但是对一些次等的,甚至是差等的审计项目,却没有任何的追究措施,所以只是奖优,却不能罚劣,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审计出来;对一些审计出的问题不加以反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不准确;处理处罚偏松等等,而且这些问题大多没有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甚至没有进行必要的纠正,认为反正审计任务结束了,审计档案整理后,也就万事大吉了。
这样就难免会有以下一些问题的发生:
一是审计人员在完成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容易犯急躁的毛病,特别是一些一线的具体审计人员,在发现了一些问题后,一方面为了抢时间,赶进度,一方面也认为有了详细的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就不再去进行必要的核对与核实,也不去进行集体研究与审定,而一旦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下达后,也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与被审计单位的争议甚至诉讼。
二是一些审计人员由于审计得不严不细,致使对一些本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造成不应有的坏影响。一方面由于被审计单位不以为是问题,而继续其做法,而最后导致被审计单位形成错误与出现损失;一方面虽然我们没有发现问题,但其他一些执法执纪部门却发现了,使我们陷入尴尬的境地,有损审计的形象。
三是审计人员不能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由于一些审计人员习惯了过去的一些不认真、不细致的工作方法,习惯成自然,以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等真正出了问题,追究起责任来,就悔之晚矣。
四是一些审计人员有意违反审计工作纪律,以审谋私。过去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手段,而一但动真碰硬起来,只有自己去承担后果甚至恶果,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过去的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中是有案可查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也采取着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从审计署来说,在《审计法》与《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大框架下,又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颁布实施的《国家审计准则》,就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但是为了更便于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更好地贯彻落实《审计法》,为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落实责任,审计署又出台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这个规范性文件。
所以《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准则》中第四章“审计实施”的具体细化。也是针对审计现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从提高审计业务质量、效率、效果方面,对审计流程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深度、要求作出规范,明确审计组相关人员履行审计职责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保密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现场审计的纪律要求等等。所以说,《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既是对审计人员的约束与规范,更是对审计人员的爱护与保护。审计人员必须要认认真真去学习,严严格格去执行,踏踏实实搞好各项审计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们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也才能真正降低我们的审计风险。
二、审计现场管理要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区分好审计现场结束时的交换意见与以审计局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差别
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前,审计组一般应当召开会议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但此意见仅仅是对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核实认定,不能等同是征求意见,也不能随便商定对问题的处理处罚结果。必须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二)要认真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组在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审计调查后,审计组长才能组织审计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科学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除国家审计准则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外,还应有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组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现场审计工作时间根据有关审计项目情况,分别控制在25个、35个、4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重大违法违纪事项和需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而需要延长工作日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三)必要的延伸审计,必须报批
审计人员应该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单位或者事项开展延伸审计与外部调查。对审计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的,进行延伸审计与外部调查时,应该经审计组长报请分管领导与局长批准后进行。总的原则是延伸审计与外部调查不得偏离审计目标;不得借机调查了解与审计项目无关的事项。
(四)执行审计业务,至少要两人及以上参加
审计人员执行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重要审计事项或者交接重要资料;外部调查取证;查勘现场;监督盘点资产;采取审计证据保全措施等等审计业务时,应该至少有两名审计人员参加或者在场,这项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
(五)对一些重要事项,必须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与发生的一些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比如讨论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材料,研究起草审计报告时,研究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反馈意见等时,或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与廉政、保密等重要事项时,审计组长应提议并召集审计组适时召开会议,集体加以研究。这样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与正能量,就能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到、更全面、更合理,也就研究得更具体、更充分、更深入。审计组召开会议应当安排人员做好记录,经记录人和审计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归入审计档案。重大事项及存在分歧审计事项的讨论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这一点也很重要,只有把会议记录记好了,才能真正反映当时真实的实际情况,也才便于以后加以查阅与运用。
(六)应该严格遵循请示汇报原则
1.审计组内的请示汇报事项,应当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原则。对请示事项,被请示人应当明确答复。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如实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被审计单位意见,不得拖延、瞒报。遇有重大事项或不同意见,审计人员可直接向审计组组长汇报,也可直接向审计机关负责人直至审计局长报告。审计组必须依法、如实、客观地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和结果。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2.审计组长发现诸如: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收到重要信访举报材料;出现重大廉政、保密、安全等问题;出现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情形;需提请有关机关协助或者配合审计工作;出现严重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形;其他需要请示汇报的情形,应该及时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请示汇报。
(七)要做到“一个文明”、“二张清单”、“三份公示”
“一个文明”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要自觉遵守《审计署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坚持文明审计,做到: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沟通时,应当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审计期间应当注重文明礼仪,着装得体,保持审计现场整洁有序,遵守被审计单位工作秩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二张清单”是指要编制好:
1.“审计任务清单”。审计组组长可以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组织编制审计任务清单,对审计事项的执行、调整和完成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审计实施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应当对相关审计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审计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2.“不上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审计发现但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审计组应当编制清单并作出说明,与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和证据一并提交审计机关审理部门。
“三份公示”是指:
1.对外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及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等相关信息。审计期间,应当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及举报电话、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对内公示外勤经费支出情况。审计组应当加强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及时报账。与被审计单位、宾馆结算就餐、住宿等费用,应当由两人共同办理。审计组外勤经费支出明细、考勤记录和经费报销情况应当在本局范围内公布。
3.审计现场工作情况总结评价结果公示。审计现场结束后,审计组组长应当及时组织对审计现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廉政保密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总结评价结果应当在审计机关公示并纳入审计档案。
三、搞好廉政建设,严格防控审计廉政风险
(一)要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持续关注廉政风险
1.审计组必须要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的五种行为:一是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等;三是自驾被审计单位交通工具;四是私自会见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五是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2.审计组组长应当持续关注廉政风险,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审计人员存在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而未主动提出回避;审计人员私自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接触;正在查证的重要事项被无故拖延或者隐瞒不报;审计组的工作秘密被被审计单位人员知悉;被审计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说情公关;审计现场其他重大反常情形等,都应当予以重视,必要时采取提醒、报告、调整分工、增加复核程序、重新查证等措施。在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时,审计组组长应当在审计组内及时提示廉政风险,消除廉政隐患。
(二)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下列违反规定的行为:一是不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擅自减少审计内容或者超出项目审计范围进行外部调查及取证;二是须提交审计组会议讨论事项没有提交,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三是须请示汇报事项隐瞒不报或者擅自处置;四是须两人以上共同参与的事项擅自单独实施;五是违反现场纪律,不服从管理;六是重要资料或者设备管理不善,造成损毁或者丢失;七是经费开支、考勤记录、报销情况不公布,或者经费管理混乱;八是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时言谈举止失当,影响审计形象;九是向被审计单位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助其阻挠、拖延审计工作;十是违反《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的。可按以下方式严肃处理:
1.情节轻微的,由审计组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2.情节较重的,由审计机关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形式追究责任,必要时,可以调整撤换相关人员。3.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要跟踪检查,加强监督
可采取三结合的办法,共同推进《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审计组在审计项目中,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利用审计组业务会议,交流座谈会等时机,对《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规范审计行为;二是审计机关办公室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三是审计机关审理部门采取不定期现场检查和动态通报的管理模式,把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使审计现场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四)及时总结,交流推广
在贯彻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过程中,结合审计实践,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研究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加强经验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审计项目管理平台等,将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宣传,做到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