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腐浅谈审计监督功能运行
反腐,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古至今,各朝历代都逃不开贪官污吏的影子,相伴而来的就是为了反腐应运而生的监察机构。早在秦始皇时期,就设有御史大夫一职,掌监察之责,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仅次于丞相,甚至有“候补丞相”之说。《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曾经记载:“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可见,我国的监察体系在2000多年前就已初步形成。在之后的各朝发展中,具有监察之责的御史监察体制逐渐得到完善,到了明清年间,贪官异常之多达到了封建时期之最,顺治三年进士林起龙曾形容当时的官场:“今贪官污吏遍天下”,官场腐败已至极点,而在此基础上的监察机制也得到空前加强。但是人无完人,有权必然会有因权而滋生的腐败,即使是负有监察之职的御史也概无能免,出现了御史贪赃纳贿的情况。由此,反腐成了从上至下,由内而外的重要课题。
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它所带来的利益,成为了权力腐败的原动力或污染源。我们现在所说的牢牢把握权力的界限,实际上是对国家权力这种公权力的约束,人民赋予公务人员的“公权力”应该始终保证用来服务人民。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最终衰亡固然是历史的必然,但也不能忽视其中政治进化过程中的腐败因素——对权力把握的失控。中国今天的经济发展成果正是吸取了前人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发展得到的。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从推翻封建王朝到步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道,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坚持在做的事情。毛泽东同志曾义正言辞说过:“与贪污腐化做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提出“两个务必”,旨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抵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廉洁为官,办事为民的道路。近几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走好群众路线、“老虎”、“苍蝇”一起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基层到高官,从部分干部到全部党员,从党政到高校、国企巡视全覆盖,反腐倡廉如火如荼。而如何科学使用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从而使权力对社会经济各方面建设的效能最大化仍是历久弥新的话题。
反腐一方面需要制度保障。诸如周永康、令计划等高官的落马,就是滥用权力的后果,他们抵抗不了权力带来的利益诱惑,最后弥足深陷,不能自拔。权力被过度放大和使用容易导致腐败意识的产生。当前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紧紧扎住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必须事前预防和事后惩处双管齐下,“以防为主,防惩结合”,结合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各地实情,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切实了解制度建设的薄弱点,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构筑反腐高压线和天花板,保障党员干部在防腐上有章可循,在惩治上有法可依,在思想意识上给他们套上制度的紧箍咒,牢牢把握权力的界限,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另一方面反腐离不开全面监督。一项政策的贯彻落实,首先要保证政策科学合理,其次要做好内外监督,确保政策落地收到实效,反腐工作亦是如此。反腐监督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目前,我国的外部监督主要由社会监督和外部监察机构监督组成。社会监督是通过开通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网、热线电话等外部公开渠道来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建议等。这类型的监督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措施不能及时对接,两者衔接不够紧密,但外部监督更容易集中民智,对政策的合理调整而言更具科学性,也更容易发现腐败苗头。监察机构包括纪检监察、审计等,它的监督着重检查经济预算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占有公共资产和国有资源等问题。而内部监督范围和渠道较窄,主要是通过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设立的内部机构自查来展开。这样做的根本意义在于能够在政策实施前或者在试行期间快速发现问题,并且由于更为熟悉内部运作机制,对于问题能够快速做出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但它的弊端就是不能大范围征求意见,有些时候会出现“一叶障目”的情况。因此,在反腐工作中要坚持内外监督并举,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有重点、常态化的监督。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主要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极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而一切与经济有关的活动都有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做到“三个加强”,充分发挥好审计在经济活动中的审查监督作用,能为腐败打上一剂强有力的预防针。
加强审计全覆盖,将审计关口前移。审计监督主要是针对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并多在经济活动结束之后。传统的审计方式从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各方面通过对账本、往来账目、会议记录等纸质资料的审查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这种审查的弊病是资料繁多,工作量大,手动查阅容易产生误差,且由于耗时较长,每年审查的单位有限,无法到达全面覆盖,不利于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现在,大数据的运用可以有效地解决传统审计中存在的这些弊端。将《审计法》、《审计预算法》等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实施细则等录入系统,并分门别类形成相应的数据库。在进行审计时,将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直接导入系统内进行比对,针对产生的疑点逐一审计。这样可以有效覆盖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需被审计的单位,同时能将审查关口前移,从事后审计逐步转移到事前和事中审计,实现单一的查阅账本等经济审计到对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的政策跟踪审计和经济审计同步审计的转变。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在源头上遏制腐败,让腐败无处可藏。
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相关部门联动。审计是从经济活动方面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涉及国有资金、公共财产和国有资源等方面进行审查,纪检监察和检察则是分别对党员干部和非党员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展开监督。审计作为执法部门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规问题则应及时移送给相关部门,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开展下一步审计工作,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各部门各司其职为反腐工作拉起一张巨网,将违法违纪问题网于其中,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审计内部监督管理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审计人员既是国有资金、公共财产和资源的守护人,也是经济发展平稳健康运行的护航员,因此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外部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也要注重对自己内部的审计监督。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组织纪律制度,首先从制度上保证审计人员的工作是依章办事,违反纪律有章可罚。监察组应做好审计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时刻关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无违反纪律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审计内部风清气正。另一方面,审计人员需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审计监督是面向被审计单位,一旦自身不正,则很有可能导致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受到影响,审计报告的客观性也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影响审计的形象和公信力。除了通过在日常的组织纪律、党纪党规的学习中提高思想意识,还要借助“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进一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每个人都不做审计部门内部的“蠹虫”,以达到从内到外审计监督功能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