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6月,**区审计局在开展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对该区近三年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产品加工园区调度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调度资金的投入,为该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特别是对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未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核算。调查发现,区财政及相关企业收到调度资金时,未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而是与单位其他资金混用,不能清晰反映资金收支运行状况,也给相关职能部门有效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二、资金分配使用效益不明显。调查发现,由于外部融资难,申请资金的企业较多,资金使用比较分散,存在“撒胡椒面”现象,安排支持项目多、小、散,最小的额度仅有100万元,资金使用效益不突出。2013年至2015年区财政出借调度资金5.26亿元,其中有48家企业额度为100万元,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未坚持扶优扶强原则。根据《**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支持当地纳税大户,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发展潜力大、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但调查发现,在2013年扶持的43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2012年纳税额在1万元以下;在2014年扶持的36家企业中有9家企业2013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下,资金投放未坚持突出支持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
四、超范围出借调度资金。由于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2012年至2014年在分配使用农产品加工园区调度资金时将某酒业有限公司、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某制衣有限公司、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不属于农产加工的企业列入扶持范围。
五、企业借款手续不完备。根据《**省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应与借款企业办理借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建立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抵押、信用管理、财产抵押、股东联保等有效还款保障机制”。调查发现,2013年至2014年,某粮油有限公司、某酒业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借用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仅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无一家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资产质押、股东联保等手续。
六、资金还款机制不健全。由于申报条件设置过粗,监督管理不严,还款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加之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有的甚至已经处于关停破产的边缘,导致部分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调查发现,有些企业长期不还借款或未还旧又借新。如:某农业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借款100万元至今还有76万元未归还。
综上所述,审计建议:
一、强化调度资金监管力度。建议财政部门设立调度资金专户,在与借款企业签订合同、拨付资金的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专帐,并定期到企业检查资金运行情况,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对企业闲置或挪作他用的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做到户、账、表、册“四统一”。
二、减少环节,增强资金投放及时性。为确保调度资金运行规范,使用安全高效,应严格遵循《**省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借款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收、还款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直接报区政府审批。
三、突出重点,增强资金投放的准确度。在调度资金投向上,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慎重筛选项目,把握投放重点,坚持面向基础好、效益好、信誉好,市场潜力大、发展后劲足的加工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四、建立健全调度资金还款保障和预警防控机制。一是要建立资金安全预警防控机制,对调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运行情况,对税前利润出现亏损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资金,切实防范、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调度资金安全;二是要建立借款企业不讲诚信“黑名单”制度。对无特殊情况逾期不还或恶意拖欠的企业,一律纳入银行诚信“黑名单”,切实降低资金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