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
(一)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最高检报告指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将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反腐立法箭在弦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上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在制定或修改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加强反腐败的内容,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
(三)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制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成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惩治重点领域职务犯罪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最高检报告指出: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
(五)海外追逃追赃全面推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场打虎拍蝇的反腐浪潮,不但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淬火涤荡,而且把肃贪追逃的大网撒向全球。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要继续深入开展职务法嘴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
(六)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2015年的相关数据显示:最高检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两会期间表示:将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督促力度。
(七)严查“为官不为”
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指出:有些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5年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今后将继续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领导干部与企业“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成为两会讨论的热点。两会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中指出,领导干部既要真诚坦荡地与企业接触,主动了解并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做到“亲”,更要保持与企业家之间清白纯洁的关系,做到“清”。
五、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区局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局党组勇作为、敢担当,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显著。但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两个责任”清单发布以来,仍有部分领导干部不清楚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是什么,应该怎样落实责任;同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工作作风问题依旧突出。比如:由于部门多、人数多,一项工作若是由一个科室牵头,另一个科室负责落实,没有明确具体哪个科室该干哪项工作,该工作一旦布置下来,就会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最终导致大量的工作矛盾与问题。同时,将任务推给他人、将工作推给下级、将问题推给领导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但行动上不加配合,而且思想上不加重视,不学习、懒学习现象大有人在。
四是制度建设的落实有待加强。一些同志按制度规定办事的意识不强,靠经验和惯性思维模式考虑问题,带来一定的执法风险。
六、意见及建议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些年来,区局在反腐败问题上,态度一贯是坚决的,领导也是有力的,不仅坚持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及时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且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我们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作持久战的准备,坚持与时俱进,长抓不懈。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切实加强拒腐防变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我们就必须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腐败侵蚀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⒈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我们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一要明确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确立以廉洁奉公和遵纪守法为荣、以以权谋私和违法违纪为耻的高尚价值取向,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要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的要求,突出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个主题,着重查找解决“八个方面”问题:即,查找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查找违规选人用人进人问题;查找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查找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谋求私利问题;查找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问题;查找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的问题;查找法治意识淡薄、随意执法、疏于管理的问题;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制度漏洞等。三要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大格局。加强纪检部门与各行政、业务科室以及分局联系配合,做到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整体合力,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环境。要不断探索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意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渗透力。要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推行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⒉强化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管理防线。
一要落实好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二要深化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制度建立要严实。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干部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四是制度执行要严格。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⒊强化有效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外围防线。
一要发挥班子成员间相互监督的作用。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更深更广,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
二要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廉政状况,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同时,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
(三)把握“五个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形成分级负责、分线负责和分项负责的立体格局,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重点把握“五个环节”。一是抓“讲责”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把“讲责”即责任教育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党员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做出表率。二是抓“定责”环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坚持把“定责”即责任界定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环节来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各自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三是抓“践责”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坚持把“践责”即履行责任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四是抓“评责”环节。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控机制。坚持把“评责”即责任考核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来抓。将“述责述廉”与组织部门干部考核工作合二为一。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五是抓“追责”环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把“追责”即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终极环节”来抓。明确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凡工作抓得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一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二要坚决反对奢侈浪费,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两节”期间,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廉政短信息、提醒卡、承诺书、倡议书、开展警示教育、“过廉洁年”、争当“廉内助”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和自律意识。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要认真抓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等各项工作落实,并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当前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各方面任务十分繁重,大家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