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营改增后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主体税种消失,“以票控税”手段散失,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成为解决当前征管资源供需缺口矛盾的最佳选择。同时,也是当前地税部门“收好税”的客观要求,是“带好队”的必然选择,是“执好法”的根本途径,是“服好务”的现实要求。
一、“营改增”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从管理税种变化上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向财产行为税和个人所得税。“营改增”后,营业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同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也必将逐步转向国税部门,导致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也必将会逐步转向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收风险的管理为重点。
(二)从行业分类上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不再局限于建安房地产、xx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营改增”前,地税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建安房地产、xx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缴纳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的税收风险管理重点行业范围将会根据不同地域、行业、经济发展、税种的特点重新进行确定,并建立与之配套的税收风险管理指标、模型、预警体系等。
(三)从“以票控税”手段缺失看,税收风险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增加。多年来,“以票控税”一直是地税部门一项强有力的营业税控管手段,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再使用发票,造成控管手段的缺失,在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也缺少了一项重要的涉税信息-发票信息,由此产生的大量税收管理风险,需要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其他各种创新手段或方法进行弥补。
(四)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看,税收风险管理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的依赖程度加大。“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税收风险管理将以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环保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为重点来开展,其基础信息来源多与国土、建设、房管、发改、工商、环保等部门密切相关,这就需要地税部门更多地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及时获取各种涉税信息数据,建立与征管数据信息的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设定分析指标、评估模型,进行对比分析,识别出税收风险点,进行推送和应对。
(五)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看,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更加迫切。“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风险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税部门提供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数据。地税部门在建安房地产业的征管和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具备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各项基础登记信息及较为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这就要求国地税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必须加强合作,尽快实施全面的联合税收风险管理。
二、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营改增”后,针对地税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地税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新的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范围、方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使之尽快适应当前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针对目前税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和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在“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比对、利用和风险点的识别、推送和应对环节,充分发挥出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征管质效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综合治税机制,积极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为税收风险管理的开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随着地税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环保税和个人所得税,国土、建设、发改、环保等部门“第三方”涉税信息成为地税部门开展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随着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税机制势在必行。地税部门必须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税务部门主管、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三)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风险识别模型和预警指标体系。结合“以地控税、以地节税”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的关联关系,深度挖掘税收征管数据以及从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信息数据,科学设计建立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风险管理指标,合理构建风险管理模型,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减免税、税源管理等事项进行全程风险管理,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改进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四)持续推进国地税税收风险管理深度合作。国地税部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密切工作沟通与联系,严格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要求,从国地税征管数据共享,增值税与附加税费信息的比对,联合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应对方面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和有效手段,相互配合协作,统筹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五)持续加大信息技术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在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遇到信息缺失的问题,建议尽快实现在国地税“xx三”系统层面上的增值税开票、稽查入库、主附税申报、登记信息、定额核定等信息的实时互查功能。探索“互联网+税务”新模式,大力拓展“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采集渠道。同时,强化对“税软税务审计软件”的操作应用,积极提高税收风险分析水平,切实提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