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运用贪渎并查机制带来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办案规模连续三年高位运行并保持稳中有升。特别是2016年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提高了入罪门槛,“数额”+“情节”模式加大了取证工作量;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三转”流入检察机关的线索数量锐减,对全市办案规模带来空前压力;加上自侦干警长时间、高压力、超负荷工作,“人困马乏”难免信心不足,多种因素叠加致使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面对困境,**市检察机关迎难而上,经2015年初步尝试后,2016年全面推行“贪渎并查”机制,先后从三件线索中挖掘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多罪名犯罪案件12件16人,其中要案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从困境中突围
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践,发现制约全市自侦办案科学发展的客观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一)案件线索匮乏。反贪方面,举报质量不高尤其是内容模糊、问题笼统的匿名举报和主观臆测型举报占举报线索的绝大多数,同时部分举报人既向检察机关递送举报材料,又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多头举报带来多方参与,从一定程度上分流了检察机关的线索来源,出现了群众反腐期待高涨与检察机关线索匮乏的现象。反渎方面,因渎职类案件离普通群众生活较远,且部分线索需要专业技术支撑才能被发现,故群众举报少之又少,出现了“无米下锅”的现象。因此“坐等”群众举报“上门”从中发现线索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打击职务犯罪的形势需要。
(二)办案力量不足。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队伍基本维持稳定,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的要求下,指导性目标任务增长近47.9%。因此任务重、压力大、“疲劳”办案的工作状态长期存在并且难以在短时间内改观,加上基层检察机关留人难,骨干力量流失严重,对自侦办案工作更是倍增压力。近年来全市反贪干警保持在70人左右,其中25岁到50岁办案骨干34人,占反贪队伍总人数的48.6%;反渎干警保持在36人左右,其中25岁到50岁办案骨干26人,占反渎队伍总人数的72.2%;从办案部门调出检察机关11人,占自侦队伍10.4%。
(三)侦查能力有待提升。实践中,办要案一直是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短板”。反贪办案中,要案涉案人员往往社会关系复杂,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反侦查能力较强,易订立攻守同盟,转移侦查视线,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反渎办案中,部分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只要国家财产没有进个人腰包,工作失误、机制有漏洞不至于被法律追究。加上十八大后腐败增量逐步减少,职务犯罪日趋智能化、科技化、隐蔽化的新特点对侦查能力带来严峻挑战。
面对困境,**市检察机关没有诿责懈怠,而是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探索运用“贪渎并查”机制,整合反贪反渎两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聚焦政府投资、产业扶持、扶贫开发等领域,最大限度的挖掘失职渎职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发挥出1+1>2的实战功效,推动全市自侦工作实现困境中突围。
二、在实战中创新
从“就案办案”到“贪渎并查”,**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是:
(一)贯穿一条思路。基于对“没有收受好处、谁会冒险渎职”犯罪心理的把握,以及对实践中渎职与贪腐互为因果,有时渎职在先,收受他人财物在后,有时拿人好处在先,违规违法渎职在后等犯罪规律的把握。市检察院将“贪渎并查”思路贯穿于自侦办案的始终,要求自侦干警在研判线索、证据收集、开展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别是线索研判和初查阶段,注重全面分析收集涉及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两方面的情报信息,为“贪渎并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善用两个切入点。实践证明,“以渎查贪”能够放松涉案人员警惕,避免过早结成攻守同盟;“以贪查渎”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说情风,从而达到声东击西灵活突破的效果。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有利于案件突破为原则,结合个案研判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哪一方面问题更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侦查环境,更有利于扩大案件规模,就先以哪一方面切入,集中力量开展侦查取证,在获取关键证据或有所突破后,立即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收集证据,进而实现“贪渎并查”。
(三)把握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把握好线索研判环节。强化与纪检监察、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收集掌握涉及财政直接补贴资金、专项补助性资金和扶贫资金等重点项目、资金数额及流向等基本情况,并对收集的各类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集中排查,对可能发生贪渎犯罪相关领域的犯罪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二是把握好案件初查环节。制订详细的初查计划,将贪渎犯罪同时纳入视野,综合社会背景、交往方式、性格因素等信息,尤其注重听取相关单位和社会群众的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从中分析是否存在贪渎犯罪的可能性。三是把握好扩大战果环节。在经营线索上下功夫,针对某一领域内贪渎交织的职务犯罪发案特点,研究这类犯罪手段是否存在相似性,在此基础上把握资金脉络,以点带面来扩大战果。
(四)做到四个到位。保障侦查活动高效有序运转,一要组织领导到位,改变反贪、反渎各自为战的局面,强化集中领导,党组确定由一名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反渎工作,加强市院对全市侦查力量和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协调,确保两级机关、多个部门信息互通运转顺畅。二要力量调配到位,一方面要上下一体联动,按照侦查需要,灵活调整办案队伍规模和人员配置,把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出最大效果。另一方面要左右互通互联。健全内部“侦、捕、诉”一体联动机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优势,推动侦查活动高效深入。三要谋略精准到位,突破过程中,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反贪办案与反渎办案两个方向,并根据案情走势精准切换,以掩盖侦查意图、互相补强证据,做到从“单兵作战”到“铁壁合围”的无缝衔接。四要规范执法到位,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树立“数额”+“情节”的办案思维全面取证,并在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涉案款物处理等环节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从而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安全。
三、于运行中见效
贪渎交织犯罪有以下特点:从犯罪主体上看,公权力执掌者与企业经营者往往“一对多”出现;从犯罪动机上看,权力变现与攫取利益 “不谋而合”;从犯罪手段上看,以钱买权,收钱滥权;从犯罪客体上看,涉及领域广、部门多,环节集中。正是由于对此类犯罪特点的深刻把握,“贪渎并查”工作机制才有了用武之地,带来显著成效。
(一)高效挖掘线索。**市检察机关通过运用“贪渎并查”机制,从三件线索中挖掘出多罪名犯罪案件12件16人,极大提高了线索利用效率。如,2016年**市院在前期线索摸排阶段发现**县在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中,补贴资金体量出现异常。随后,该院进一步查明**县安监局为完成任务选定7家证照过期、自主停产经营的企业提请政府关闭,但是其中4家企业明显不符合整顿关停对象要求。与此同时,一个特别情节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代表某碎石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工作人员仅担任该企业的安全监督员并非企业法人,且该企业法人对此并不知情。市院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经过反复分析讨论,认为县安监局依法履行行政权和执法权岗位特殊,如果没有收受他人好处,身居要职为何会冒险渎职?沿着这条思路,紧紧抓住犯罪手法相似性和犯罪行为的重复性。围绕**县安监局原局长、副局长及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紧盯发案环节寻找其他犯罪,顺藤摸瓜一举破获滥用职权、行受贿犯罪案件6件6人。
(二)提升办案规模。充分利用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的优势,灵活选用“以渎查贪”、“以贪查渎”、“双管齐下”的谋略,避免重复取证,缩短办案周期从而高效扩大战果。如,在收到紫阳县政府原副县长陈某某一笔非常态经济往来的线索后,为降低涉案人员的抵抗心理,营造宽松的侦查氛围,采取“以渎查贪”的侦查策略先行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分管副检察长充分利用反贪部门在审讯能力和侦查谋略方面较强,反渎部门在定性取证方面较专业的优势,科学分配侦查资源。一方面安排查办以反渎案件为主导的干警对其审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取证,另一方面,安排具有多年反贪工作审讯经验的干警组成审讯组,对该案的核心人物陈某某、冯某某进行正面交锋。突破后,迅速切入到“以渎查贪”,将侦查重心调整为梳理其任职期间审批通过的项目排查是否存在其他渎职犯罪,并根据疑点跟进其本人及其近亲属的账目资金往来情况,进一步夯实证据链条,最终在短短3个月挖出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
(三)增强震慑效果。运用“贪渎并查”机制从两件线索中破获要案2人,“打虎”又“拍蝇”切实办出了**检察的声威,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如,2015年市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市工信局原局长杨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线索后,考虑案情复杂,市院立即成立专案领导核心,并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从全市范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由于杨某某先后在多个重要领导岗位担任职务,社会关系复杂,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冒然出击不仅会打草惊蛇、跑风漏气,而且面临功亏一篑的风险。因此,在短时间内掌握核心证据,并迅速突破成为 “拿下”本案的重中之重。办案组集中力量在查实杨某某受贿情节的关键证据后,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再围绕其三人滥用职权的原因、目的,加大审讯力度,最终瓦解了其早先订立的攻守同盟,顺利突破全案,达到良好办案效果的同时收获了群众真诚“点赞”。
四、运用“贪渎并查”带来的启示
通过探索运用“贪渎并查”侦查机制,在一定程度缓解线索匮乏和力量不足的问题,发挥集中力量“办大案”的优势,推动全市自侦办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也从办案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在服务大局中谋划,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是机制发挥效用的前提。按照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侦查多元使命,就是要主动将办案工作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避免形成脱离大局孤立抓办案的业务观。因此,对涉及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初查前,市检察院及时向党委汇报,坚持做到高压反腐又主动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受办案影响。同时结合个案深入研究体制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跟进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蔓延。
(二)明确“贪渎并查”思路,深化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是机制发挥效用的关键。视野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面对工作压力和现实困难,**市检察机关必须以创新来寻求突破。将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一并纳入视野,树立“贪渎并查”思维,统筹反贪与反渎两条主线,并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扶贫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借助内部和外界力量,夯实“贪渎并查”机制运行基础。
(三)加强实战运用,着力提升侦查能力水平,是机制高效运行的基础。良好运行“贪渎并查”机制迫使检察干警不断在提升线索发现能力、侦查指挥能力、固定证据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再应用于实战提升队伍战斗力。一是通过深入研究犯罪规律,找准案件多发部位、环节和作案手段,提高线索的利用率;二是强化市检察院统一指挥和带头作用,按照“科学调配、合力分工、统筹推进”的原则,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办案节奏;三是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建立侦查部门和侦监、公诉部门双向延伸机制,引导侦查部门把好证据关,做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对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是机制有序运行的核心。由于运行“贪渎并查”机制突破的案件往往是级别高、金额大、涉案人员广的大要案。因此,把握案情发展趋势、合理调配侦查力量,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于是,在办理贪渎交织大要案中,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与反渎局长具体抓的领导核心,坚持全市检察机关“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一体互联的“大侦查”格局,推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措施、支持保障始终向办案一线倾斜,为突破案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